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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网络6月工作动态

  • 2013年07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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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数据

  2013年6月,成都市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网络共接到来电14061件。其中,申诉3117件、举报379件、咨询105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申诉热点

  本月商品类申诉1492件,服务类申诉1625件。商品类申诉量上升较大的是服装质量;服务类申诉量上升较大的是宽带断网问题。

  三、工作动态

  (一)举办消保维权培训班。6月27日,成都市工商局举办了2013年消保维权业务培训班,全市23个区(市)县局消保科及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有关专家通过对大量案例的分析,提出了新形势下工商部门应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高效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全系统学习《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市工商局于6月中旬,安排部署全系统认真学习《四川省消防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并制定下发了贯彻实施该办法的指导意见。

  四、典型案例

  都江堰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购房合同纠纷。消费者彭某购买了1套都江堰当地一家房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并向开发公司交付20000元定金,后因不满意购房事项,未与公司方签订购房合同,要求公司退还购房定金。该公司不同意退还消费者定金,因此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于2013年5月16日投诉至青城山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工商所调解人员前往现场核实了解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提出维权调解依据:该公司没有办理《预售房许可证》,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已另案处理),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应当返还定金”。调解人员多次召集纠纷双方协商调解并在6月初达成一致,开发公司同意退回消费者定金20000元,消费者对工商部门的维权调解努力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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