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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超出政府行政管理范围的事项;

  (二)已经进入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受理程序或已通过上述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三)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五)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六)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办理完毕的重复事项;

  (七)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八)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事项。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提交信件内容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

  (二)为了方便信件的处理及查询,请您精炼填写标题内容,使标题能反映出问题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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