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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章兴海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到2020年,全面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企业、自然人、社团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共享和管理,并与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制定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法规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目录动态管理机制、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信用修复机制和跟踪问效机制。全面构建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为基础、以法规机制为保障、以激励惩戒措施为核心的具有社会约束力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技术支撑。

  1.建立联合奖惩目录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依据本单位管理职能和权力清单,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汇总,形成联合奖惩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内容包括行政单位、处理措施、实施事由、奖励事由、法律依据、联合奖惩实施单位、措施内容和证据材料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相关单位不得对目录清单之外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体系。建立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整理归集本单位管理领域失信和守信行为信息,通过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有关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行业服务机构等共享,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后期建设中要归集各市(州)、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征信评级机构等组织掌握的信用信息数据,实现政务信息与社会信息互联互通。各市(州)要积极建设市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

  强化平台激励和惩戒警示功能。依托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在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资质认定、荣誉授予时,要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将联合奖惩信息查询嵌入审批、监管等工作流程中,通过技术手段来辅助和倒逼联合奖惩工作的开展。

  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存储、共享、公开、使用和信用评价、信用分类管理等标准。统一各部门共享交换信用主体的基本信息、认定时间、认定原因等数据技术规范,制定联合奖惩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专项小组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工作机制。

  1.联合奖惩触发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职能,负责确定本单位管理领域内的激励和惩戒行为对象。对属于目录清单的守信行为、失信行为,根据奖惩对象类型,将守信信息、失信信息报送对应的专项小组,提出联合奖惩申请。对涉及多个失信主体和专项小组的守信信息、失信信息,由专项小组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提出联合奖惩申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专项小组对成员单位报送联合奖惩情况实时监测,定期出具监测报告。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专项小组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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