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质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产品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GB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和GB24426-2009《烟花爆竹标志国家标准》的要求,重点检查产品的含药量、引线长短、是否含有禁用药物、生产日期、保质期、标识标注、包装、执行标准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执法人员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批发经销企业3家,立案1件,发放限期整改责令书2份。
根据检查中存在的情况,渠县质监局于9月10日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企业座谈会,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增强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为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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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