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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促销承诺不兑现 工商维权讨公道

  • 2013年08月0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南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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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10日,许女士在南充市顺庆区东南辖区一家摩托车店购买了一台价格为3480元的电动车,当时该车店正在开展促销活动,其店面上方悬挂了标有“购车加99元送一台17寸液晶电视”的宣传内容。但在许女士购车时,该店服务员并没有向许女士宣传有促销活动。

  6月26日下午,许女士又来到该店,询问购车是否送礼品一事时,店员称之前有购车加99元送液晶电视促销活动。但现在活动已经结束。许女士一回想,自己买车时间正是在活动期间,便称自己愿意加99元购电视机。但销售人员拒不承认消费者是当时购买的电动车,拒绝兑现承诺。于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许女士到东南工商所进行投诉。

  经工商执法人员了解查实:消费者能够提供购车票据,证实是在该店促销活动期间内购买的电动车。经营者进行广告宣传“6月5日至6月20日买电动车送液晶电视”情况亦属实。工商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协议:该车店按照活动期间广告宣传内容补送消费者一台索尼17寸液晶电视机,并补偿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200元。

  同时,针对此情况,工商所工作人员向经营者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经营者诚信经营,促销承诺必须兑现。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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