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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受害消费者最高获赔35万元

  • 2013年02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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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广元市消委会发布201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啤酒突爆致伤残 赔偿35万元

  广元市剑阁县城北镇闻溪村王某购买的某品牌啤酒,在未开启瓶盖的情况下突然爆瓶,造成其幼子右眼重伤,鉴定为四级伤残。经过剑阁县普安工商所、消协分会历时一年的协商调解,2012年9月24日,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伤者获赔35万元,当场兑现。

  案例二:会诊“五羊”摩托 质量问题惹祸

  消费者杨某2012年1月14日购买了一辆“五羊”w150-5a型两轮摩托车,当月24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某肩胛骨断裂骨折,后坐人员脸部、胸部等处撞伤,共花费住院、医疗等费用近7千元。剑阁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在多方走访、调查后,于3月28日召集消费者、经销商及代理商一起查找原因。经现场折解,代理商认为确属摩托车后轱刹车片质量问题酿成事故。最后达成调解协议,由厂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等费用6.8万元。

  案例三:玉米减产引纠纷 工商调解补偿5万元

  剑阁县元山镇广化村农户张某等6人投诉购买的“乾雨8号”玉米种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了大面积减产。调查发现该玉米种子涉1000农户。农技人员和农业专家一致表示减产原因主要在于玉米授粉期间四川地区连续近40天阴雨连绵。因经销商在销售期间没有完整记录销售情况、向农户详细说明该种玉米的种植特性,对造成农户减产负有一定的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对农户每亩补偿现金40元,共计发放补偿款5万余元。

  案例四:套装门填充物为废纸 经销商补偿1000元

  青川县消费者何某在该县某木门门市部订购了强化套装门3栋,套装门门套7套,共计3700元。安装后几天后发现套装门的填充物竟是废纸,但经销商称所购木门价格低廉,填充物为废纸是正常现象。经县消委调解,经销商补偿何某现金1000元。

  案例五:冰箱加氟烧伤消费者 维修商赔偿五千元

  2012年6月23日,青川县科美电器维修服务公司指派了一名专业人员上门为消费者韩先生修理冰柜,加氟时由于操作失误引发氟燃烧,导致韩先生脸部、手指多处烧伤,维修人员自己也被烧伤。经县消委调解,由维修商向消费者一次性付给医疗及误工损失共计5000元。

  案例六:新手机竟有通话记录 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苍溪县文昌镇消费者彭女士7月22日在某手机销售店购买了一款“诺基亚”手机,价格为480元。使用时发现手机里竟有50多条通话记录,其中5条通话长达40分钟以上。但销售商拒绝退货。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销售商不得不承认自己使用过该手机一段时间。经调解,销售商同意退还彭女士购机款480元,并赔偿480元,共计960元。

  案例七:维修4次问题依旧 这个“苹果”病得不轻

  旺苍县消费者伏女士3月4日在该县城某通讯门市部购买了一部iphone4苹果手机,使用3天便发现手机信号不好,接电话噪音很大,听不清对方声音。要求更换手机,该店营业人员称不存在质量问题。经过调试程序后,20多天后又出现相同问题,该经销商认为过了换机时间,只负责包修,随后反复维修了4次。经调解,经销商退还伏女士购机款现金3000元,伏女士承担1000元的折旧费。(卫佳 张国强 记者 刘铭)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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