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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泸定县消委会消费投诉案例

  • 2012年09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315消费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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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24日甘孜州泸定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杨开荣的投诉称:他于2012年7月22日购买了泸定到雅安的2张车票,在运输公司明知路况塌方的情况下,并未告知旅客,因而滞留了旅客,耽误了旅客的行程安排,投诉人通过其它渠道联系到该车次司机,得知塌方的情况,要求运输公司退票,但运输公司在退票时收取了手续费,投诉人觉得运输公司无道理,现要求运输公司赔付不该产生的所有费用(退票手续费、电话费、包车费),并赔礼道歉。

  泸定消委会委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在24日到27日共计4天的时间中通过现场调解和电话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运输公司向消费者赔付手续费、电话费和过路费共计120元,运输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以后一定改进服务质量,最后双方握手言和,并一再对消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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