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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消委:小车加装变脸受骗 消委调解维权成功

  • 2012年09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315消费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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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1日上午,眉山市东坡区李女士到市消委投诉:她于6月1日到眉山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购车,看上一款停放在展厅的白色小轿车,销售人员宣传是“2012年的运动版”,当场与销售商谈好以7.18万元的价格签订合同,并预付6000元的定金,后由其儿子在4日晚交完余款将小车开回家。回家后李女士的丈夫发现该车是经过加装的,其中皮套、倒车雷达、中控、包围、尾翼、中网共六个部件是后期加装上去的。通过在网上查找对比,李女士发现该车是由一款价值5.98万元的车加装而来的,而不是先前在网上选定的一款(价值7.38万元),销售商宣传的运动版系杜撰。于是消费者找到销售商,要求给个说法,并退还1万余元的差价。销售商承认该车是加装车,但不同意消费者的意见。

  市消委会接投诉后,迅速联系销售商,对投诉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于当天下午组织双方调解,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第一次调解没有达成一致。

  6月12日下午,市消委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并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讲述了相关案例,通过大量的工作,经销商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同意了市消委提出的解决方案:一是由销售商退还消费者8000元人民币,二是按消费者的要求取消该小车加装的前后包围和尾翼。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市消委提请欲购车的消费者注意:购车前在网上查清楚所选车型的内外配置和价格,并选择信誉好的汽车销售商;要选择有品牌、有质量保障的汽车,不要轻信销售人员介绍;购车时最好多作比较,多方参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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