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消委会消费提示:刷卡消费很方便 认真核对莫大意
7月26日,湖南长沙市消费者刘女士来电向阿坝州消委会、阿坝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求助,称她于7月上旬到九寨沟旅游,途中在茂县某购物点购买了价值428元的纪念品。当时,采用建行信用卡刷卡结算。旅游回家后,才看到一条短信提示自己在茂县某购物点刷卡消费了4388元。回想起自己在茂县某购物点只购买了428元的东西,遂打电话到建行核实,结果显示自己的确在茂县某购物点刷卡消费了4388元。再核对当时的收银小票,证实自己当时的确多刷了近4000元。情急之下,遂拨打了12315电话请求帮忙追回多刷的货款。接诉后,经茂县消委会、茂县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购物点的收银员在刷卡操作是不小心按错了POS机的按键,误将428按成了4388,而刘女士当时也没有认真核对刷卡凭条上显示的消费金额,稀里糊涂就签了字。经调解,商家把多收的货款如数退给了刘女士。收到退款后,刘女士专门打电话到12315指挥中心致谢。
消费提示:随着消费方式的日益多元化,刷卡消费以其安全便捷已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现在,很多人已习惯刷卡消费,觉得方便、安全、快捷,但12315提醒刷卡消费的消费者,在进行刷卡消费签名前,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交易单据上记载的消费金额是否正确,消费内容是否与实际消费一致,一定要在确认交易单据上记载的事项无误后方可签名。签单上的名字要与信用卡上的名字及笔迹相同。切勿签署金额空白或填写未完全的签账单。如果不认真核对就签字,则可能对自身财产造成很大损害,同时,刷卡消费后要保存好交易单据,最好养成记账的习惯,尤其大宗的消费,并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请及时向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求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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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