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助手 个人中心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阿坝州消委会消费提示:刷卡消费很方便 认真核对莫大意

  • 2012年09月1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315消费维权网
  • 【字体:
分享到:
  近日,阿坝州茂县消委会、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游客购物刷卡引起的消费纠纷。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多刷货款3960元。

  7月26日,湖南长沙市消费者刘女士来电向阿坝州消委会、阿坝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求助,称她于7月上旬到九寨沟旅游,途中在茂县某购物点购买了价值428元的纪念品。当时,采用建行信用卡刷卡结算。旅游回家后,才看到一条短信提示自己在茂县某购物点刷卡消费了4388元。回想起自己在茂县某购物点只购买了428元的东西,遂打电话到建行核实,结果显示自己的确在茂县某购物点刷卡消费了4388元。再核对当时的收银小票,证实自己当时的确多刷了近4000元。情急之下,遂拨打了12315电话请求帮忙追回多刷的货款。接诉后,经茂县消委会、茂县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购物点的收银员在刷卡操作是不小心按错了POS机的按键,误将428按成了4388,而刘女士当时也没有认真核对刷卡凭条上显示的消费金额,稀里糊涂就签了字。经调解,商家把多收的货款如数退给了刘女士。收到退款后,刘女士专门打电话到12315指挥中心致谢。

  消费提示:随着消费方式的日益多元化,刷卡消费以其安全便捷已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现在,很多人已习惯刷卡消费,觉得方便、安全、快捷,但12315提醒刷卡消费的消费者,在进行刷卡消费签名前,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交易单据上记载的消费金额是否正确,消费内容是否与实际消费一致,一定要在确认交易单据上记载的事项无误后方可签名。签单上的名字要与信用卡上的名字及笔迹相同。切勿签署金额空白或填写未完全的签账单。如果不认真核对就签字,则可能对自身财产造成很大损害,同时,刷卡消费后要保存好交易单据,最好养成记账的习惯,尤其大宗的消费,并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请及时向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求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