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4年04月15日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字体:
邓巧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生物有机肥推广使用的建议》(第26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四川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在生物产业“发展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动物疫苗、生物饲料添加剂等绿色农用生物制品,推进微生物全降解农用薄膜应用。”在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农作物秸秆、实用菌菌渣等农产品副产品的循环利用。”同时,“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已列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我委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有机复合肥生产企业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工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二、“有机废弃物无公害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与应用”已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农林业鼓励类项目。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与应用”项目可享受减免15%企业所得税。企业可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经信产业〔2011〕416号)要求,申请产业政策确认。

  三、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2010年第14号公告)明确鼓励推广农林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养殖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对资源综合利用实行税收优惠,但财政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中没有将农业废弃物生产有机复合肥列入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范围。我委将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向国家争取鼓励利用农业废弃生产有机复合肥的税收优惠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省发展生物有机肥工作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你们的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5日


  (联系人:黄仲泉 联系电话:86262091)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电子政务运营中心 联系电话: (028)86190174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