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 2023年05月09日 15时33分
  •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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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要求,现就遴选四川省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类型

    根据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培训资助资金额度和相关文件精神,我省重点围绕服务基础教育改革,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体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目标,设置教师培训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拟对“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师工程”“基础教育发展改革优师工程”等项目公开评审遴选承训机构(详见附件2)。

    二、遴选机构范围

    符合《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的培训机构(附件6),在资质认定后可申请参与承训机构遴选,已被我省列入严格管理的机构以及截至2023年5月底,2022年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尚有未启动项目的,需提供相应完成承诺后方可申报2023年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机构要按照教师培训项目的重点要求和目标任务(附件3),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基础教育改革,聚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师德师风、理想信念等纳入必修内容,引领全省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优化培训内容。申报机构要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紧密结合基础教育教学实际,突出教师核心素养,着力提升学科育德、综合育人、课程理解、课堂教学、评价与作业设计、家庭教育指导、融合教育等能力。针对性设计培训课程,将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态环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纳入教师校长培训,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配强专家团队。遴选熟悉基础教育情况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校园长、各级学科教研员,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教育战线工作者等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50%。

    (四)注重增效提质。创新培训形式,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追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强化教师实践参与,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完善线下集中培训、在线培训和校本研修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帮助教师精准发现问题,通过专家指导、自主学习、同伴交流和教育教学实践,推进教师常态化学习,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训后跟踪,对教师更新理念、改进方法、运用实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提升。加大数字化转型下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创新力度。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打造优秀培训案例。

    (五)严禁分包转包。各申报机构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程序

    (一)资质认定。按照《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认申报机构资质。

    (二)项目申报。参照项目申报指南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组织评审。教育厅组织教师培训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确定并公布项目承训机构及培训任务。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2023年5月21日前,将加盖机构公章的材料纸质版(附件1、4、5)一式三份报送至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Word及PDF(盖章扫描版本)发送至邮箱Xmuban@163.com,名称统一为:**(机构全称)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唐晓辉;电话:028-86115370;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何江、曾巧,电话,028-85542760,028-85510510。

    (三)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16号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315室;收件人:曾巧、何静,邮政编码:610020。

    附件:1、申报机构需要提交的资质认定材料清单

    2、四川省2023年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遴选项目设置表

    3、四川省2023年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4、项目申报书模板

    5、项目申报汇总表

    6、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5月9日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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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 2023年05月09日 15时33分
  •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网站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要求,现就遴选四川省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类型

    根据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培训资助资金额度和相关文件精神,我省重点围绕服务基础教育改革,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体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目标,设置教师培训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拟对“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师工程”“基础教育发展改革优师工程”等项目公开评审遴选承训机构(详见附件2)。

    二、遴选机构范围

    符合《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的培训机构(附件6),在资质认定后可申请参与承训机构遴选,已被我省列入严格管理的机构以及截至2023年5月底,2022年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尚有未启动项目的,需提供相应完成承诺后方可申报2023年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机构要按照教师培训项目的重点要求和目标任务(附件3),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基础教育改革,聚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师德师风、理想信念等纳入必修内容,引领全省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优化培训内容。申报机构要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紧密结合基础教育教学实际,突出教师核心素养,着力提升学科育德、综合育人、课程理解、课堂教学、评价与作业设计、家庭教育指导、融合教育等能力。针对性设计培训课程,将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态环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纳入教师校长培训,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配强专家团队。遴选熟悉基础教育情况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校园长、各级学科教研员,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教育战线工作者等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50%。

    (四)注重增效提质。创新培训形式,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追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强化教师实践参与,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完善线下集中培训、在线培训和校本研修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帮助教师精准发现问题,通过专家指导、自主学习、同伴交流和教育教学实践,推进教师常态化学习,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训后跟踪,对教师更新理念、改进方法、运用实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提升。加大数字化转型下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创新力度。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打造优秀培训案例。

    (五)严禁分包转包。各申报机构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程序

    (一)资质认定。按照《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认申报机构资质。

    (二)项目申报。参照项目申报指南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组织评审。教育厅组织教师培训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确定并公布项目承训机构及培训任务。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2023年5月21日前,将加盖机构公章的材料纸质版(附件1、4、5)一式三份报送至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Word及PDF(盖章扫描版本)发送至邮箱Xmuban@163.com,名称统一为:**(机构全称)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唐晓辉;电话:028-86115370;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何江、曾巧,电话,028-85542760,028-85510510。

    (三)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16号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315室;收件人:曾巧、何静,邮政编码:610020。

    附件:1、申报机构需要提交的资质认定材料清单

    2、四川省2023年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遴选项目设置表

    3、四川省2023年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4、项目申报书模板

    5、项目申报汇总表

    6、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5月9日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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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申报机构需要提交的资质认定材料清单.docx附件2:四川省2023年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遴选项目设置表(1).xlsx附件3:四川省2023年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1).docx附件3:四川省2023年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4:项目申报书模板.doc附件5:项目申报汇总表.doc附件6: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doc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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