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公务员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2时25分
  • 来源: 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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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局)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和惩戒制度,拟订全省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省直各部门(单位)的全省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承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办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指导市(州)加快推进首次职级晋升及转入常态化实施工作。稳步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指导遂宁市做好聘任制公务员聘期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上半年四级联考,下半年市县乡三级联考,政法系统招考,选调生招考,“9+3”毕业生招考,“9+3”退役士兵招考,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等7项省考项目,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警、公安特殊专业人才招考和政法体改生招考等2项国家项目。

      3.推进平时考核试点。指导各单位规范实施年度考核及公务员奖励工作。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完成省直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申报、审核及报批。做好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4.组织实施公务员大讲堂、网络全员培训、初任培训、基层公务员示范培训等培训项目。抓好公务员申诉,依法处理公务员再申诉案件。

      5.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举办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班,认真做好公务员统计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公务员局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公务员局本年收入合计115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23万元,占100%。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了122.03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工作项目经费。



      2016年省公务员局本年支出合计115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21万元,占51.96%;项目支出555.02万元,占48.04%。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了122.03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减少了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工作项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55.2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2.03万元,下降9.5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2.03万元,下降9.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02万元,占4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62万元,占44.20%;医疗卫生支出33.77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55.82万元,占4.84%。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0.68万元,完成预算6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执行了预算的4.13%;二是设施设备维修经费未执行;三是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费用支出,执行了预算的46.25%;四是部门机动费执行了预算21.11%。

      ②公务员考核(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95万元,完成预算8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芦山“4.20”强烈地震恢复重建表彰大会经费(包括奖金),其中会议经费执行了预算的55.85%。

      ③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项):2016年决算数为331.13万元,完成预算7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 一是年初出国(境)工作计划调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二是因工作原因,实际参训人数未达到计划数。

      ④公务员综合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42.26万元,完成预算4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较好,减少了系统升级等维护次数;二是委托业务费、印刷费因工作安排有调整,年底未执行完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①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54.02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执行预算75.85%,其中减少了会议次数,会议费执行预算5.65%。

      ②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9.3万元,完成预算100%。

      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7.30万元,完成预算75.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12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应在下年度1月缴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

      ①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①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8.64万元,完成预算81.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剩余应发放职工购房补贴经费,待2017年度核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公务员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24.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4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4.1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降低了公务用车成本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11万元,下降61.5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3万元,下降4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71.9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出国(境)工作计划调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二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三是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成本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1万元,占9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4.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年初出国(境)工作计划调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1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公务员法监督检查,开展评选表彰、考试录用、公务员培训等公务员管理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共计支出0.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接待国家公务员局一行5人来川巡考和调研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陪同调研3人,接待金额共计1,430元;二是接待中国人事科学院一行4人来川调研公务员分类改革、职务与职级并行以及公务员交流等方面工作,陪同调研3人,接待金额1,050元。无外事接待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公务员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28万元,比2015年增加24.19万元,增长34.5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公务员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采购的R930服务器(及软件包)一台17.8万元、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5.38万元(包括计算机6台、打印机5台、空调3台)以及公务用车采购的燃油、维护费3.9万元。未安排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公务员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开展了2016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资金1277.2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省级财政绩效考评组对我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作出了考评,整体考评得分88分。对整体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确保预算编制规范性;二是认真做好中期评估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和评估,强化预算执行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中期评估的科学性;三是加强财务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及时准确反映单位经济活动;四是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做好登记录入工作,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变动情况;五是认真编制单位的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编制的绩效目标和采购计划执行政府采购任务。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指反映用于公务员考核、奖励及评比、达标、表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项):指反映用于提升公务员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综合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公务员综合管理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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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务员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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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务员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2时25分
  • 来源: 省公务员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局)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和惩戒制度,拟订全省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省直各部门(单位)的全省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承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办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指导市(州)加快推进首次职级晋升及转入常态化实施工作。稳步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指导遂宁市做好聘任制公务员聘期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上半年四级联考,下半年市县乡三级联考,政法系统招考,选调生招考,“9+3”毕业生招考,“9+3”退役士兵招考,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等7项省考项目,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警、公安特殊专业人才招考和政法体改生招考等2项国家项目。

      3.推进平时考核试点。指导各单位规范实施年度考核及公务员奖励工作。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完成省直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申报、审核及报批。做好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4.组织实施公务员大讲堂、网络全员培训、初任培训、基层公务员示范培训等培训项目。抓好公务员申诉,依法处理公务员再申诉案件。

      5.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举办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班,认真做好公务员统计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公务员局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公务员局本年收入合计115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23万元,占100%。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了122.03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工作项目经费。



      2016年省公务员局本年支出合计115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21万元,占51.96%;项目支出555.02万元,占48.04%。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了122.03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减少了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工作项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55.2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2.03万元,下降9.5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2.03万元,下降9.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02万元,占4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62万元,占44.20%;医疗卫生支出33.77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55.82万元,占4.84%。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0.68万元,完成预算6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执行了预算的4.13%;二是设施设备维修经费未执行;三是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费用支出,执行了预算的46.25%;四是部门机动费执行了预算21.11%。

      ②公务员考核(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95万元,完成预算8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芦山“4.20”强烈地震恢复重建表彰大会经费(包括奖金),其中会议经费执行了预算的55.85%。

      ③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项):2016年决算数为331.13万元,完成预算7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 一是年初出国(境)工作计划调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二是因工作原因,实际参训人数未达到计划数。

      ④公务员综合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42.26万元,完成预算4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较好,减少了系统升级等维护次数;二是委托业务费、印刷费因工作安排有调整,年底未执行完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①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54.02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执行预算75.85%,其中减少了会议次数,会议费执行预算5.65%。

      ②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9.3万元,完成预算100%。

      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7.30万元,完成预算75.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12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应在下年度1月缴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

      ①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①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8.64万元,完成预算81.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剩余应发放职工购房补贴经费,待2017年度核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公务员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24.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4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4.1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降低了公务用车成本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11万元,下降61.5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3万元,下降4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71.9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出国(境)工作计划调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二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三是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成本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1万元,占9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4.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年初出国(境)工作计划调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1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公务员法监督检查,开展评选表彰、考试录用、公务员培训等公务员管理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共计支出0.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接待国家公务员局一行5人来川巡考和调研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陪同调研3人,接待金额共计1,430元;二是接待中国人事科学院一行4人来川调研公务员分类改革、职务与职级并行以及公务员交流等方面工作,陪同调研3人,接待金额1,050元。无外事接待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公务员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28万元,比2015年增加24.19万元,增长34.5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公务员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采购的R930服务器(及软件包)一台17.8万元、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5.38万元(包括计算机6台、打印机5台、空调3台)以及公务用车采购的燃油、维护费3.9万元。未安排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公务员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开展了2016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资金1277.2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省级财政绩效考评组对我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作出了考评,整体考评得分88分。对整体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确保预算编制规范性;二是认真做好中期评估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和评估,强化预算执行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中期评估的科学性;三是加强财务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及时准确反映单位经济活动;四是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做好登记录入工作,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变动情况;五是认真编制单位的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编制的绩效目标和采购计划执行政府采购任务。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指反映用于公务员考核、奖励及评比、达标、表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项):指反映用于提升公务员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综合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公务员综合管理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公务员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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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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