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4时27分
  • 来源: 省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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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全省投资促进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全省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和区域合作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督促重大引进项目协调推进,牵头负责签约项目落实;受省政府委托,管理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不含省政府驻北京办);负责其他省(区、市)政府驻川办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其他省(区、市)企业在川设立的商(协)会;负责在外省的四川商会的联系服务,统筹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工作;承担省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重大引进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17年,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分层分类、定向定点”招商要求,强化“2017——精准招商年”工作主题,开好一个大会,搭建两大平台,开展10场专题活动,注重外资国资民资并举,注重引资引才引智结合,注重政府企业商协会互动,推动引进外来投资总量持续增长、项目质量持续优化、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力争引进到位国内省外资金9700亿元(其中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8700亿元),新增落户世界500强企业10家以上。

      1.召开一个大会,推动形成上下一心大抓招商的新局面。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投资促进工作大会,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投资促进工作,全面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投资促进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创新机制,传导压力,推动投资促进工作迈上新台阶。借助国务院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的东风,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并研究制定激励和支持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投资氛围,提振投资者信心和决心。

      2.搭建两大平台,巩固扩大“西部投资首选地”影响力。精心办好2017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活动和第二届中国西部(四川)国际投资大会,集中宣传推介,集中签约投资合作项目,提升平台实效和品牌。注重客商质量,针对性邀请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商协会高层参会,涵养重要客商资源。丰富平台内容,将论坛、信息发布、宣传推介、投资对接、实地考察有机结合,组织实施好各类专题洽谈活动和市(州)推介会,力争达成更多投资合作成果。夯实项目基础,提前征集、筛选、包装、推出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率高的产业招商项目,强化签约项目预审,确保签约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

      3.办好十场专题活动,促进重点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围绕重点产业,策划开展石墨烯合作项目对接会、2017川商返乡发展大会、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介会、2017中国(四川)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作对接会、中国汽车创业投资峰会暨中国(四川)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投资合作大会、第四届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投资推介会、四川通用航空产业推介会、装备制造产业推介交流会、中国(四川)精准医疗产业高峰会、贫困地区产业招商扶贫推介会等10场专题招商活动,以活动推介产业优势,促进产业合作,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发展。同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以小分队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促进工作,办好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座谈会、央企座谈会,适时在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举行产业推介会,针对性开展境外投资促进活动。

      4.创新四大机制,推动投资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领导统筹机制,发挥省重大引进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省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继续实施重大招商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建立省领导联系商协会制度。二是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建立省局领导分片联系五大经济区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支持市(州)、县(市、区)、园区加快发展。三是完善多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省直部门、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境外投资促进机构的作用,形成大统筹、大招商格局。四是完善项目督办机制,举办招商引资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对省级平台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抓好全省1000个重点签约项目的落地,加大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力度,对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和投资促进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州)政府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5.强化四大保障,不断夯实投资促进工作基础。一是加强政务服务,深化“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等服务方式,联合开展投资环境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二是加强宣传推介,全方位展示四川发展成果,办好博鳌亚洲论坛四川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投资促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大力开展业务培训,评选表彰一批投资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四是加强智力支持,动态分析研判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招商引资动向和企业投资动态,针对性提出应对措施,编制《重点产业投资促进分析报告》,指导各地精准招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投资促进局机关,省政府驻上海、广州、重庆、沈阳、厦门办事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投资促进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80.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8.02万元、教育支出30.50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5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96万元。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8988.05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62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和结转收入大幅度减少;同时,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养老金,部分办事处撤销后人员和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收入预算8988.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77万元,占0.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80.28万元,占99.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支出预算898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28万元,占41.02%;项目支出5300.77万元,占58.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88.0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06.0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养老金,同时部分办事处撤销后,项目和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80.28万元,上年结转7.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8.02万元、教育支出30.50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5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80.2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06.06万元,主要是根据201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布局调整的通知》(川办发﹝2016﹞5号),省政府驻天津、武汉、昆明、杭州、乌鲁木齐办事处撤销后,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8.02万元,占89.17%;教育支出30.50万元,占0.3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50.67万元,占5.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90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259.96万元,占2.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707.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及日常公用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3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物管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等日常运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7年预算数为39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完成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劳务服务、交流合作等工作任务的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45.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05.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94.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44.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制度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58.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87.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69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8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降低2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科学谋划境外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整合相关团组后经费指标相应减少。

      根据省外事侨务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9次, 81人,其中,出国团组8次42人,赴港、澳、台团小分队11次39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4月份赴德国、丹麦、瑞典经贸团;5月份赴德国、意大利、法国经贸团;6月份赴美国、加拿大经贸团;7月份赴日本、韩国、新加坡经贸团;9月份赴巴西、古巴、墨西哥经贸团;随省领导出访等团组3个(时间、地点未最终明确)。赴港、澳、台经贸团及小分队是局机关以及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广州办事处赴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力争通过境外投资促进活动的开展,宣传我省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投资机遇,吸引更多的世界500强和行业引领性企业投资四川。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2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减少,经费预算相应降低。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我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保障、接待国内外知名企业负责人来访,以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日常政务服务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7.31%,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部分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撤销后,车辆保有数量减少,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

      局机关和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现有公务用车44辆,其中:轿车3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1辆,越野车3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万元,用于4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投资促进活动、走访企业、劳务维权、基层调研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局机关及省政府驻上海、广州、重庆、沈阳、厦门办事处等6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3.1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06.18万元,下降13.2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13.3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中国西部(四川)国际投资大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活动等重大和专题投资促进活动中的会议服务支出,同时保障局机关、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办公需要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以及车辆加油、维修、保险等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四川省投资促进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四川省投资促进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9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未单独反映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实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实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实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保障就业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专业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7.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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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投促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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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4时27分
  • 来源: 省投资促进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全省投资促进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全省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和区域合作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督促重大引进项目协调推进,牵头负责签约项目落实;受省政府委托,管理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不含省政府驻北京办);负责其他省(区、市)政府驻川办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其他省(区、市)企业在川设立的商(协)会;负责在外省的四川商会的联系服务,统筹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工作;承担省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重大引进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17年,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分层分类、定向定点”招商要求,强化“2017——精准招商年”工作主题,开好一个大会,搭建两大平台,开展10场专题活动,注重外资国资民资并举,注重引资引才引智结合,注重政府企业商协会互动,推动引进外来投资总量持续增长、项目质量持续优化、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力争引进到位国内省外资金9700亿元(其中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8700亿元),新增落户世界500强企业10家以上。

      1.召开一个大会,推动形成上下一心大抓招商的新局面。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投资促进工作大会,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投资促进工作,全面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投资促进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创新机制,传导压力,推动投资促进工作迈上新台阶。借助国务院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的东风,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并研究制定激励和支持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投资氛围,提振投资者信心和决心。

      2.搭建两大平台,巩固扩大“西部投资首选地”影响力。精心办好2017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活动和第二届中国西部(四川)国际投资大会,集中宣传推介,集中签约投资合作项目,提升平台实效和品牌。注重客商质量,针对性邀请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商协会高层参会,涵养重要客商资源。丰富平台内容,将论坛、信息发布、宣传推介、投资对接、实地考察有机结合,组织实施好各类专题洽谈活动和市(州)推介会,力争达成更多投资合作成果。夯实项目基础,提前征集、筛选、包装、推出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率高的产业招商项目,强化签约项目预审,确保签约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

      3.办好十场专题活动,促进重点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围绕重点产业,策划开展石墨烯合作项目对接会、2017川商返乡发展大会、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介会、2017中国(四川)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作对接会、中国汽车创业投资峰会暨中国(四川)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投资合作大会、第四届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投资推介会、四川通用航空产业推介会、装备制造产业推介交流会、中国(四川)精准医疗产业高峰会、贫困地区产业招商扶贫推介会等10场专题招商活动,以活动推介产业优势,促进产业合作,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发展。同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以小分队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促进工作,办好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座谈会、央企座谈会,适时在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举行产业推介会,针对性开展境外投资促进活动。

      4.创新四大机制,推动投资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领导统筹机制,发挥省重大引进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省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继续实施重大招商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建立省领导联系商协会制度。二是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建立省局领导分片联系五大经济区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支持市(州)、县(市、区)、园区加快发展。三是完善多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省直部门、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境外投资促进机构的作用,形成大统筹、大招商格局。四是完善项目督办机制,举办招商引资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对省级平台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抓好全省1000个重点签约项目的落地,加大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力度,对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和投资促进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州)政府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5.强化四大保障,不断夯实投资促进工作基础。一是加强政务服务,深化“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等服务方式,联合开展投资环境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二是加强宣传推介,全方位展示四川发展成果,办好博鳌亚洲论坛四川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投资促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大力开展业务培训,评选表彰一批投资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四是加强智力支持,动态分析研判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招商引资动向和企业投资动态,针对性提出应对措施,编制《重点产业投资促进分析报告》,指导各地精准招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投资促进局机关,省政府驻上海、广州、重庆、沈阳、厦门办事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投资促进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80.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8.02万元、教育支出30.50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5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96万元。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8988.05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62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和结转收入大幅度减少;同时,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养老金,部分办事处撤销后人员和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收入预算8988.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77万元,占0.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80.28万元,占99.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支出预算898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28万元,占41.02%;项目支出5300.77万元,占58.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88.0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06.0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养老金,同时部分办事处撤销后,项目和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80.28万元,上年结转7.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8.02万元、教育支出30.50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5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80.2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06.06万元,主要是根据201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布局调整的通知》(川办发﹝2016﹞5号),省政府驻天津、武汉、昆明、杭州、乌鲁木齐办事处撤销后,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8.02万元,占89.17%;教育支出30.50万元,占0.3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50.67万元,占5.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90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259.96万元,占2.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707.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及日常公用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3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物管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等日常运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7年预算数为39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完成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劳务服务、交流合作等工作任务的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45.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05.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94.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44.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制度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58.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87.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69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8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降低2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科学谋划境外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整合相关团组后经费指标相应减少。

      根据省外事侨务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9次, 81人,其中,出国团组8次42人,赴港、澳、台团小分队11次39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4月份赴德国、丹麦、瑞典经贸团;5月份赴德国、意大利、法国经贸团;6月份赴美国、加拿大经贸团;7月份赴日本、韩国、新加坡经贸团;9月份赴巴西、古巴、墨西哥经贸团;随省领导出访等团组3个(时间、地点未最终明确)。赴港、澳、台经贸团及小分队是局机关以及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广州办事处赴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力争通过境外投资促进活动的开展,宣传我省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投资机遇,吸引更多的世界500强和行业引领性企业投资四川。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2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减少,经费预算相应降低。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我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保障、接待国内外知名企业负责人来访,以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日常政务服务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7.31%,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部分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撤销后,车辆保有数量减少,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

      局机关和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现有公务用车44辆,其中:轿车3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1辆,越野车3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万元,用于4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投资促进活动、走访企业、劳务维权、基层调研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局机关及省政府驻上海、广州、重庆、沈阳、厦门办事处等6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3.1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06.18万元,下降13.2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13.3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中国西部(四川)国际投资大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活动等重大和专题投资促进活动中的会议服务支出,同时保障局机关、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办公需要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以及车辆加油、维修、保险等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四川省投资促进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四川省投资促进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9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未单独反映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实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实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实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保障就业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专业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7.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投促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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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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