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4时23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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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评审中心职能简介。承担主要由国家和省安排资金的项目概(预、决)算、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项目预算的评审任务;开展对国家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效益评价等方面的业务,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开展与国家投资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等业务;承办投资财务培训等工作;参与我省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政府性投资评审操作规程、指标体系的研究和项目标准、定额的评价。

      (二)评审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

      1.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应评尽评,突出为重大、重点专项支出预算控制服务。继续紧抓项目估、概、结、决算评审,加强投资节点控制。创新财政财务监管方式,突出监管工作实效。二是认真做好2017年绩效评价工作,转变评价理念、创新评价方法,针对以往年度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前做好预判,力争缩短现场评价工作时间,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效率,突出评价报告的“指标准确性、问题导向性、建议有效性”,确保评价质量。三是以信息化项目评审为切入点,创新信息化项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建设,探索开展项目支出标准定额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为做好省本级支出标准定额建设积累经验。

      2.加强管理,健全机制。一是强化三级复核程序,利用中心电子化办公平台,构建有序、高质、高效的评审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评审(评价)质量。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完善绩效分配办法,按照“按劳分配、兼顾公平,客观公正、分项核定”原则,建立可操作、可量化的绩效工资分配考评办法,激发员工勤勉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中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特别是在实践中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做到以制度规范流程、以流程优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交流制度,加强宣传和信息沟通,分享评审和评价经验,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3.提升能力,夯实基础。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评审(评价)工作的实效,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二是集中开展年度全省评审系统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注重“营改增”相关政策、《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及其他工程、财务类新知识、新政策、新法规的培训。三是继续抓好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治党,坚持基层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把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评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评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评审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2321.57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0.54万元,主要是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评审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2321.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38.69万元,占14.5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2.88万元,占85.4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评审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232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8万元,占8.86%;项目支出2115.89万元,占91.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评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1.5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0.5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收入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2.88万元和上年结转338.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2.05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1.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评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82.8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0.61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3.36万元、占95.99%;教育支出31.50万元、占1.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3万元、占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2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90.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9.32万元、日常运转58.31万元;项目支出232.48万元用于人员培训、设备购置、信息化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支出保障机构业务正常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513.25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755.55万元和委托业务费757.70万元,保障完成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安排的各类评审(评价)任务。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1.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评审系统人员培训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0.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0.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4.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评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

      公用经费5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评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本系统包括市县、部中心、省外业务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52.94%。主要原因是2016年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购买的车辆保险,2017年由单位自行购买,车辆保险增加1.8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赴市县开展评审(评价)现场踏勘核实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评审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评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3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31万元,增长0.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评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39.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设备购置及系统升级77.08万元、委托业务757.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评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评审中心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7.2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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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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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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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4时23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评审中心职能简介。承担主要由国家和省安排资金的项目概(预、决)算、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项目预算的评审任务;开展对国家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效益评价等方面的业务,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开展与国家投资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等业务;承办投资财务培训等工作;参与我省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政府性投资评审操作规程、指标体系的研究和项目标准、定额的评价。

      (二)评审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

      1.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应评尽评,突出为重大、重点专项支出预算控制服务。继续紧抓项目估、概、结、决算评审,加强投资节点控制。创新财政财务监管方式,突出监管工作实效。二是认真做好2017年绩效评价工作,转变评价理念、创新评价方法,针对以往年度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前做好预判,力争缩短现场评价工作时间,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效率,突出评价报告的“指标准确性、问题导向性、建议有效性”,确保评价质量。三是以信息化项目评审为切入点,创新信息化项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建设,探索开展项目支出标准定额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为做好省本级支出标准定额建设积累经验。

      2.加强管理,健全机制。一是强化三级复核程序,利用中心电子化办公平台,构建有序、高质、高效的评审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评审(评价)质量。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完善绩效分配办法,按照“按劳分配、兼顾公平,客观公正、分项核定”原则,建立可操作、可量化的绩效工资分配考评办法,激发员工勤勉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中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特别是在实践中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做到以制度规范流程、以流程优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交流制度,加强宣传和信息沟通,分享评审和评价经验,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3.提升能力,夯实基础。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评审(评价)工作的实效,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二是集中开展年度全省评审系统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注重“营改增”相关政策、《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及其他工程、财务类新知识、新政策、新法规的培训。三是继续抓好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治党,坚持基层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把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评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评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评审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2321.57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0.54万元,主要是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评审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2321.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38.69万元,占14.5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2.88万元,占85.4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评审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232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8万元,占8.86%;项目支出2115.89万元,占91.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评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1.5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0.5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收入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2.88万元和上年结转338.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2.05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1.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评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82.8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0.61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3.36万元、占95.99%;教育支出31.50万元、占1.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3万元、占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2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90.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9.32万元、日常运转58.31万元;项目支出232.48万元用于人员培训、设备购置、信息化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支出保障机构业务正常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513.25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755.55万元和委托业务费757.70万元,保障完成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安排的各类评审(评价)任务。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1.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评审系统人员培训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0.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0.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4.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评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

      公用经费5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评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本系统包括市县、部中心、省外业务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52.94%。主要原因是2016年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购买的车辆保险,2017年由单位自行购买,车辆保险增加1.8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赴市县开展评审(评价)现场踏勘核实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评审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评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3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31万元,增长0.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评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39.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设备购置及系统升级77.08万元、委托业务757.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评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评审中心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7.2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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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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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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