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消委会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根据甘孜州目前的实际情况,甘孜州消委会提前安排布置“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的具体方案。一是向全州下发通知,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活动主题、形式内容及要求。二是针对州上实际改变以往集中大型宣传模式,为走访企业,深入农村、牧区、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超市、市场等引导企业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同时也提高消费者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三是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二日,州消委会在分管领导格局长的带队下,工作人员一行分别到丹巴、姑咱、海螺沟、泸定调查了解、指导各县3.15宣传活动的准备情况。要求各县重点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开展了“安全消费与权益保护”的咨询服务活动。
二、主题鲜明内容丰富
围绕2012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州、县各级消委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开展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体如下:
(一)、州消委会精心编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节选)》、《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程序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节选)》等10余种宣传资料用于发放。
(二)、各县消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不同的纪念活动并起到积极作用:1、泸定县、理塘县、甘孜县消委会集中销毁了近期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震慑了制假售假行为,扩大了社会影响;2、炉霍、新龙、丹巴消委工作人员深入各区乡,进村入户,针对农村消费者,结合当前维稳形势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开展了“安全消费与权益保护”的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画板、口头咨询及走访服务等形式,深入广泛的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分析了当前藏区的维稳形势以及传达了党对藏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使的农牧民群众在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的同时,清楚的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自觉维护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和谐稳定的发展;3、康定县、雅江县、道孚县、德格县、巴塘县、色达县、稻城县消委会通过进商场、进学校、市场等严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市场监督检查活动,净化消费市场环境,重点对食品、药品、农资、卷烟等进行了专项检查;4、甘孜县、得荣县、乡城县、石渠县、白玉县消委会及海螺沟景区在城区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发放资料、贴标语和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并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
(三)、3月12日至3月16日由甘孜州电视台和各县电视台播放今年消费年主题--“消费与全安”的含义及宣传标语,展示消费维权成果,增强消费信心。
(四)、甘孜日报在3.15当天在汉文版上刊登全州消委成立以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回顾和维权取得的成效以及未来五年消委工作的新高点的专题新闻;同时藏文版上也刊登我州3.15系列活动及有关的维权知识宣传。
(五)、要求康定地区通讯行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通过《甘孜日报》,面向全州公开服务承诺活动,正确引导舆论媒体提升企业服务品牌和口碑形象。
三、影响广泛成效显著
2012年甘孜州3.15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9000余份,书籍220余本,宣传车辆30余台,参与活动工作人员360余人,接受消费者咨询17000余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0余起,横幅60条。本次活动主题突出、形式新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影响广泛、成效显著。做到了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报刊有文章。突出了“四个结合”,即:宣传消费政策与引导科学消费相结合;创新维权理念与推进消费维权相结合;加强消费教育与净化消费市场相结合;关注热点难点与维护和谐稳定促发展相结合。营造了和谐消费环境,对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提高消费信心,增强消费防范能力,净化消费市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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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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