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落实共同责任 共筑消费安全

  • 2012年03月2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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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15日,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蓉隆重召开了“四川省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会议由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李柏云主持。会上,省工商局副局长、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张大中同志介绍了2011年全省工商、消委系统消费维权情况,并对2012年相关工作进行了说明。来自省消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与参会嘉宾济济一堂共同畅谈了我省消费维权工作。

      会上,省工商局副局长、消委常务副会长张大中同志从三个方面概括了我省去年消费维权工作。一是维权端口前移,做好消费宣传教育工作。工商部门通过召开了“消费纠纷处置行政指导会”、“行政告诫会”,对消费者申诉集中、侵权现象频发的问题进行上门服务或集中约谈等方式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去年省工商局制定了《四川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程序规定》,从抽样、检验、送达、复检、处理等重要环节全面规范监测工作,同时对轮胎、纸巾及家电、建材、汽车配件、服装等商品和领域进行了重点排查与监测。省消委会对电动足浴盆进行了比较试验,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发布,引起了社会、媒体、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同时消委会也就主要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了建议。针对“达芬奇”事件省消委会及时组织律师顾问团研究分析,并在第一时间主动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有关媒体为大家答疑解惑,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投诉调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去年省消委会进一步规范了投诉调解制度建设,加强了投诉调解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在中消协开展的“全国消协组织投诉调解技能大赛”中,我省选送北京参加决赛的三名选手分别获决赛一、二、三等奖,省消委会也获得优秀组织奖。据全省21个市(州)消委会数据统计,2011年全省共受理消费投诉35923件,较2010年的36411件下降了1.34%,调解成功34068件,解决率为94.84%,接待来信来访13326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35万元,其中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加倍赔偿金额为32万余元。经消委会提供案情后,由相关部门查处罚没款81万余元。三是紧跟时代发展,保持消费维权工作与时俱进。去年省消委会通过腾讯、新浪网开通了实名微博,从3月至年底,发转微博近600条,粉丝达九万四千余人,与消费者、经营者、媒体、社会搭建起了便捷的沟通桥梁。

      会上,张大中同志还对我省2012年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展望。他表示,今年是我们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我们要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突出“规模扩大、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的总体目标,要围绕“消费与安全”这个年主题,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以《消法》修订为契机,加强维权理论研究;二是以大调解工作为突破口,推动共同责任落实;三是以“示范基地”为平台,促进经营者诚信自律;四是以突出问题为抓手,规范重点消费行业领域。他强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它需要不同地区、行业、部门协作,需要媒体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支持与努力,需要调动各方面建立上下沟通、左右联动的机制,省消委会将加强与人大代表、成员单位、行政监管部门、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及广大消费者联系,促进四川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

      会上,我省去年首批“省级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四川移动、四川航空、四川升达、成都邮政向社会做出了为民服务的公开承诺。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同志还就今年创建工作进行了说明,并向今年被认定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企业)”的泸州老窑集团(四川中国白酒产品交易中心)、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颁发了牌匾。

      座谈会上,来自省消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专家、省人大代表、学者、企业代表还围绕“消费与安全、先进消费文化的培育、企业诚信自律、如何扩大消费、如何促进消费发展、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进行了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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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共同责任 共筑消费安全

  • 2012年03月2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消委会


  •   3月15日,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蓉隆重召开了“四川省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会议由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李柏云主持。会上,省工商局副局长、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张大中同志介绍了2011年全省工商、消委系统消费维权情况,并对2012年相关工作进行了说明。来自省消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与参会嘉宾济济一堂共同畅谈了我省消费维权工作。

      会上,省工商局副局长、消委常务副会长张大中同志从三个方面概括了我省去年消费维权工作。一是维权端口前移,做好消费宣传教育工作。工商部门通过召开了“消费纠纷处置行政指导会”、“行政告诫会”,对消费者申诉集中、侵权现象频发的问题进行上门服务或集中约谈等方式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去年省工商局制定了《四川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程序规定》,从抽样、检验、送达、复检、处理等重要环节全面规范监测工作,同时对轮胎、纸巾及家电、建材、汽车配件、服装等商品和领域进行了重点排查与监测。省消委会对电动足浴盆进行了比较试验,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发布,引起了社会、媒体、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同时消委会也就主要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了建议。针对“达芬奇”事件省消委会及时组织律师顾问团研究分析,并在第一时间主动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有关媒体为大家答疑解惑,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投诉调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去年省消委会进一步规范了投诉调解制度建设,加强了投诉调解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在中消协开展的“全国消协组织投诉调解技能大赛”中,我省选送北京参加决赛的三名选手分别获决赛一、二、三等奖,省消委会也获得优秀组织奖。据全省21个市(州)消委会数据统计,2011年全省共受理消费投诉35923件,较2010年的36411件下降了1.34%,调解成功34068件,解决率为94.84%,接待来信来访13326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35万元,其中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加倍赔偿金额为32万余元。经消委会提供案情后,由相关部门查处罚没款81万余元。三是紧跟时代发展,保持消费维权工作与时俱进。去年省消委会通过腾讯、新浪网开通了实名微博,从3月至年底,发转微博近600条,粉丝达九万四千余人,与消费者、经营者、媒体、社会搭建起了便捷的沟通桥梁。

      会上,张大中同志还对我省2012年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展望。他表示,今年是我们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我们要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突出“规模扩大、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的总体目标,要围绕“消费与安全”这个年主题,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以《消法》修订为契机,加强维权理论研究;二是以大调解工作为突破口,推动共同责任落实;三是以“示范基地”为平台,促进经营者诚信自律;四是以突出问题为抓手,规范重点消费行业领域。他强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它需要不同地区、行业、部门协作,需要媒体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支持与努力,需要调动各方面建立上下沟通、左右联动的机制,省消委会将加强与人大代表、成员单位、行政监管部门、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及广大消费者联系,促进四川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

      会上,我省去年首批“省级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四川移动、四川航空、四川升达、成都邮政向社会做出了为民服务的公开承诺。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同志还就今年创建工作进行了说明,并向今年被认定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企业)”的泸州老窑集团(四川中国白酒产品交易中心)、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颁发了牌匾。

      座谈会上,来自省消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专家、省人大代表、学者、企业代表还围绕“消费与安全、先进消费文化的培育、企业诚信自律、如何扩大消费、如何促进消费发展、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进行了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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