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四川出台17项措施

  • 2025年04月29日 09时43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字体: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时代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

    为提升我省技能人才培养规模质量,适应产业发展需求,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夯实发展基础、增强服务能力、创新保障机制及提高管理水平4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9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专业优势突出、产业支撑有力的技工院校,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布局、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特色技工教育体系,办学质量及规模步入全国一流行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聚焦教学提升

    到2029年打造100个高水平专业

    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全省技工院校数量稳定在120所左右,到2029年建成一批高水平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

    在专业建设上,《实施意见》提出,依据全省15条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人才需求、用工需求和就业情况,建立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机制,到2029年,打造100个支撑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高水平专业,积极支撑建圈强链行动。具体而言──

    围绕具有四川特色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产业,打造一批重点专业。

    加强新兴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前瞻性布局建设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绿色氢能等新质生产力和未来产业领域相关专业。

    围绕社会民生急需的养老育幼、家政服务、健康照护等现代服务产业,引导技工院校开设康复保健、老年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等专业。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数控加工、工业机械自动化装调、焊接加工、汽车制造与装配、食品加工与检验等传统优势专业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升级改造。

    在推进教学改革上,《实施意见》提出将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改革,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现精准对接。

    在完善办学模式上,支持校企联合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完成培训任务的企业原则上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给予补贴。引导技工院校普遍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按照“技工院校+园区+企业”的模式,组建行业性、区域性技工教育联盟,打造产业、教学、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更好服务全省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

    聚焦职业发展

    全面实行“双证书”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畅通职业技能发展通道,增强服务能力。

    以需求为导向,《实施意见》提出,聚焦市场需求面向社会提供高质量技能培训服务,到2029年年均培训人次力争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

    以发展为导向,《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技工院校技能等级认定资质全覆盖,全面实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双证书”制度。支持举办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开发新职业及新兴产业赛项,采取以赛代评方式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颁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以项目为导向,《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建设技教育城和技能小镇项目。支持技院校联合龙头企业围绕“天府新农人”“天府建筑工”“川菜大师傅”“天府技”“天府数智匠”五大省级技能公共品牌组建职业训练院,为重点项目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技能人才服务。

    此外,还将加强产业与就业联动、强化区域合作交流等。

    聚焦政策保障

    落实落细税费优惠

    在创新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加大激励保障力度、推动职技融合发展。

    其中,《实施意见》要求,地方财政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技工教育专项资金保障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项目申报专项债券。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同时,建立以业绩贡献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技工院校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规定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优化技工院校教师分类评价办法,完善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条件,职称评聘向拔尖紧缺专业教师倾斜。

    此外,在提高管理水平方面,着重强调了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形成工作合力的重要性,并提出全面提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社会待遇,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事关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四川出台17项措施

  • 2025年04月29日 09时43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时代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

    为提升我省技能人才培养规模质量,适应产业发展需求,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夯实发展基础、增强服务能力、创新保障机制及提高管理水平4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9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专业优势突出、产业支撑有力的技工院校,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布局、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特色技工教育体系,办学质量及规模步入全国一流行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聚焦教学提升

    到2029年打造100个高水平专业

    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全省技工院校数量稳定在120所左右,到2029年建成一批高水平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

    在专业建设上,《实施意见》提出,依据全省15条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人才需求、用工需求和就业情况,建立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机制,到2029年,打造100个支撑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高水平专业,积极支撑建圈强链行动。具体而言──

    围绕具有四川特色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产业,打造一批重点专业。

    加强新兴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前瞻性布局建设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绿色氢能等新质生产力和未来产业领域相关专业。

    围绕社会民生急需的养老育幼、家政服务、健康照护等现代服务产业,引导技工院校开设康复保健、老年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等专业。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数控加工、工业机械自动化装调、焊接加工、汽车制造与装配、食品加工与检验等传统优势专业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升级改造。

    在推进教学改革上,《实施意见》提出将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改革,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现精准对接。

    在完善办学模式上,支持校企联合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完成培训任务的企业原则上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给予补贴。引导技工院校普遍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按照“技工院校+园区+企业”的模式,组建行业性、区域性技工教育联盟,打造产业、教学、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更好服务全省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

    聚焦职业发展

    全面实行“双证书”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畅通职业技能发展通道,增强服务能力。

    以需求为导向,《实施意见》提出,聚焦市场需求面向社会提供高质量技能培训服务,到2029年年均培训人次力争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

    以发展为导向,《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技工院校技能等级认定资质全覆盖,全面实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双证书”制度。支持举办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开发新职业及新兴产业赛项,采取以赛代评方式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颁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以项目为导向,《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建设技教育城和技能小镇项目。支持技院校联合龙头企业围绕“天府新农人”“天府建筑工”“川菜大师傅”“天府技”“天府数智匠”五大省级技能公共品牌组建职业训练院,为重点项目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技能人才服务。

    此外,还将加强产业与就业联动、强化区域合作交流等。

    聚焦政策保障

    落实落细税费优惠

    在创新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加大激励保障力度、推动职技融合发展。

    其中,《实施意见》要求,地方财政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技工教育专项资金保障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项目申报专项债券。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同时,建立以业绩贡献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技工院校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规定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优化技工院校教师分类评价办法,完善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条件,职称评聘向拔尖紧缺专业教师倾斜。

    此外,在提高管理水平方面,着重强调了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形成工作合力的重要性,并提出全面提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社会待遇,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