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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10年07月29日 12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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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函[2010]140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精神,为加强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黄小祥  副省长

  副组长:李家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

  谢开华  商务厅厅长

  成 员:李维民  商务厅副厅长

  陈 炜  财政厅副厅长

  杨雪鸿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邵小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玉山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大中  省工商局副局长

  雷动楚  省质监局副局长

  赵明仁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景  监察厅副厅长

  蔡文强  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商务厅负责。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发文。

  各市(州)要成立相应的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当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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