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色食品多品种食盐价格的批复
2011年8月26日 川发改价格〔2011〕1018号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川晶”牌绿色食品食用盐成本及出厂价格的请示》(乐发改价格〔2011〕700号)收悉。
根据国家《食盐价格管理办法》(第27号令)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多品种盐现行价格体系以及制盐企业的生产情况,经审核,同意四川顺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的“川晶”牌绿色食品多品种食盐价格按附表执行。时间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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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