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9日 川发改价格函〔2011〕1052号
新疆新美廉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协调比照两碱工业用盐价格供应生产原料盐的函》(产学研请字〔2011〕011号)收悉。现作如下函复: 你公司生产所需井盐为我省两碱外一般工业用盐,实行政府指导价。经协调省盐业公司,同意在一般工业用盐价格水平上给予优惠,但不比照两碱工业用盐价格。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