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4月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情况 督促企业整改隐患233处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本月监察企业12家,复查1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2份,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0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6份。组织江油市、平武县安监执法人员对北川、安县的4座非煤矿山企业(井下和露天各2座)进行了交叉执法。
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未全面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废弃巷道未按规定封闭严密;支护不严实;矿井安全出口不符合矿山规程要求;井下采场通风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无风作业;未按规定设置测风站(所);未按期进行反风试验;未进行职业危害日常检测;机车未按规定配备声、光信号设施;煤系非煤矿山瓦斯监控管理混乱;未绘制、更新技术图纸资料;中深孔爆破无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坡面浮石未及时清理;矿山道路坡度及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不符合安全规程;有的还在“一面墙”采矿;无排水系统及截洪沟;乙炔瓶、氧气瓶混存;电器设备无配电箱,未设置漏电和接地保护装置。
其他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未按现行法律法规建立或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台帐、记录、档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未层层分解落实;未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未到安监部门备案;新建项目未进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在部分危险场所及设备四周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完备;部分劳动防护用品未按国家标准配备。
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加大了执法力度,对矿山现场存在的20项隐患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份),责令2座井下和1座露天矿山暂时停止采矿作业,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并由属地安监局监督落实。对安全管理及技术基础资料中存在的16项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由属地安监局进行督促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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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