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0月 温江工商破获一重大商标侵权案
2013年7月,温江工商局执法分局接到成都巨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举报称:北京一个体工商户张某在北京市场销售大量“某品牌”商标醪糟产品,其产品的商标图案与成都巨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窝窝”商标图案极其相似(成都巨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窝窝”商标于2012年12月25日被四川省工商局认定为省著名商标),已严重影响到该公司在北京市场的正常经营,给该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接到举报后,温江工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专案组,由执法科科长带队,与企业一道奔赴北京。到京后,温江工商局与北京工商局海淀分局取得联系,并安排专人对经营点、仓库进行前期摸排调查。在北京工商局海淀分局的配合下,对北京食品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张某的经营点和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某品牌”商标醪糟产品及成品320件。经现场调查发现,该批产品的生产商是四川省射洪县某调味品有限公司。根据以上情况,温江工商局专案组成员及时赶回成都,立即与射洪县工商局取得联系,商定查处事宜。2013年9月24日,温江工商局专案组再次赶赴射洪县,与射洪县工商局一同查获射洪县某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内的“某品牌”包装箱300余个、瓶盖72800余个。
随后,温江工商局将上述两个案件分别移交给了北京工商局海淀分局和射洪县工商局进行处理。2014年3月27日,北京工商局海淀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做出了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醪糟320件,罚款105328元的处罚。目前,射洪县工商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014年4月26日,成都巨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行来到温江工局局,对温江工商局近年来以大力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企业知名品牌,严厉打击“傍名牌”行为,全力维护知名企业合法权益,巩固知名企业强大市场竞争力的做法表示衷心感谢。到目前为止,四川省射洪县某调味品有限公司对该处罚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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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