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电脑数据被丢失 通过协调得恢复
消费者韩某反映:2013年8月5日,他家的电脑因程序问题出现黑屏现象,给彭山县某办公设备销售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要求来处理。当时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认定电脑是病毒所致,需要重装程序。重装以后,韩某发现电脑里的重要信息资料丢失。于是找到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恢复资料,但是该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因而发生争议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安排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调此事。经消委会调解后,经销商同意免费恢复电脑原始资料,并赔偿1000元,承诺一周内通过专业数据技术公司,解决恢复电脑原始资料。
此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消费者对此事的解决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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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