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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电脑数据被丢失 通过协调得恢复

  • 2013年11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315消费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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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眉山市彭山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成功受理一起消费者与某办公设备销售服务公司因重装电脑系统导致资料丢失而产生的消费纠纷案件。

  消费者韩某反映:2013年8月5日,他家的电脑因程序问题出现黑屏现象,给彭山县某办公设备销售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要求来处理。当时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认定电脑是病毒所致,需要重装程序。重装以后,韩某发现电脑里的重要信息资料丢失。于是找到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恢复资料,但是该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因而发生争议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安排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调此事。经消委会调解后,经销商同意免费恢复电脑原始资料,并赔偿1000元,承诺一周内通过专业数据技术公司,解决恢复电脑原始资料。

  此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消费者对此事的解决结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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