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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曝光15则严重违法广告

  • 2013年11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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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3年第十号违法广告公告,曝光了8月份对全国部分媒体广告进行监测抽查时发现的15则严重违法广告,涉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等类别。

  据介绍,被曝光的违法药品广告包括下消丸、前列回春丸、痛风舒药品广告等。这些违法广告涉及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及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违法情节。北京燕竹医院、中山医家庭医生口腔医院、解放军第464医院等医疗广告涉及以健康讲座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中出现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内容,并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玛卡益康、青钱柳降糖神茶、轻漾畅比芙小麦纤维素颗粒保健食品广告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扩大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内容。欧蒂芙燃脂精华油、矿草元黑白冰泥化妆品广告以及丹凤眼美容服务广告的内容存在夸大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使用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等违法问题。

  公告还曝光了违法广告发布媒体,涉及电视、报纸以及互联网等,其中互联网媒体达5家,占被曝光媒体的三分之一。今后,工商机关将继续加大广告监测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严重违法广告,严厉惩治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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