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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12年度消费投诉统计情况分析

  • 2013年01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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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费投诉基本情况

  2012年,雅安市各级消委会共接待消费咨询1436人次,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1093件,较去年下降12%,其中已调解处理1090件,调处率达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31万元。

  二、消费投诉情况简析

  从以下两表,可以分析得出2012年消费投诉存在“两最”:




  1.投诉性质情况分析,售后服务问题类投诉207件,所占比例最大,达总投诉量的四分之一。其余商品服务质量问题占14%,安全问题占7.9%,假冒问题占6.2%,价格问题占4%,人格尊严问题占1.5%。

  2.投诉类别情况分析,电子电器类投诉233件,所占比例最大,达总投诉量的21%。其余商品和服务分别占比为:生活、社会服务类16.7%,服装鞋帽类11.3%,烟、酒和饮料类11.8%,日用商品类8.3%,交通工具类7.1%,食品类5.9%,公共设施服务4.6%,农用生产资料类3.1%,房屋及建材类3%,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3%,医药及医疗用品类0.5%,旅游服务0.4%,文化、娱乐、体育和互联网服务各0.7%。

  三、消费投诉热点及问题

  (一)售后服务和商品质量存在突出问题。

  售后服务和质量类投诉分别为207件和151件,各占总投诉的19%和14%,而这其中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及日用商品是售后服务和质量类投诉的前列。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的通讯产品如手机主板故障、屏幕爆裂或显示不良、功能失效、自动关机、按键失灵和通讯产品出现问题后,往往由商家、厂家自行检查等问题;电器产品主要反映在功能效果差、安装延时、噪音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和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交通工具类投诉车身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特别是变速箱、发动机性能故障等关系行车安全的问题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同时有的商家对汽车商品质量问题推诿或拖延维修、赠送物品不实等,也反映出目前汽车检测难、鉴定难;服装类商品主要是脱色、开线、起球等;鞋类商品断跟、断底、断帮、开胶、开线、掉色、掉漆等。

  (二)烟酒、饮料类的价格和质量投诉占比例较大。

  烟酒、饮料投诉129件,占总投诉量的11.8%,其中,涉及价格和质量问题的74件,占57%。投诉主要反映烟酒价格混乱、烟酒质量问题和商家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承诺等问题,特别是高档烟酒价格,更是居高不下。

  (三)生活、社会服务投诉仍是消费投诉热点。

  生活、社会服务投诉达182件,占总投诉量的16.7%,这一方面与生活、社会服务面广、人数众多有关,另一方面与社会服务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密切关联,这主要反映在网络服务的一些不明收费和服务不规范,特别是在旅游旺季,餐饮和住宿服务中的服务态度差、私自提高价格和变相收费等问题。

  (四)涉及消费者人格尊严投诉,折射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

  全年人格尊严类投诉共计16件,虽仅占投诉总量的1.5%,但也表现出消费者已经关注到这个方面的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消费者将目光主要聚集在商品和服务的本身上,在受到消费歧视、不受尊重时,往往是忍气吞声。该类投诉表明,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关注着消费尊严的保护。

  (五)食品投诉有所下降,这是消费者、经营者、监管者及社会监督共同努力的结果。

  食品投诉65件,较去年同期降幅达为25.4%。食品投诉的主要问题表现在质量和价格上,分别占投诉量的15%和23%。这方面投诉的下降,说明消费者在理性消费食品,这也是经营者加强自律、部门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成果。食品质量问题依然不容忽视,要警惕有的商家擅自更改生产日期、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生产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超量使用添加剂、违法添加化工原料、滥用生长素等情况。“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仍然是全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四、案例选登

  案例1:去年11月,方某在某超市用9.5元购买了一瓶某品牌水果饮料,生产日期为2012年4月,保质期12个月。次日早上,打开饮料给其孙子喝后,感觉味道不正,仔细查看该饮料瓶,发现其瓶盖内侧有霉变。最后,商家赔偿1000元。

  提醒:经营者要坚守诚信和责任意识,把住进货验货关,把食品安全时刻挂在心上,及时发现不合格和超期变质食品,及时下架返厂或销毁,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保存好购物凭证,仔细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看清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打开包装闻有无异味。

  案例2:2010年5月,刘某用6599元在一电器店购买了1台电视机。2012年1月,电视机屏幕无图像显示,经检查电视机显示屏已损坏,需更换,但商家却以“无同类型的显示屏”为由,只能折旧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电视机显示屏仍在“三包”范围,应当免费更换保修。最终,商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同型号新电视机。

  提醒:消费者购买重大商品时,要注意保管好购货发票和“三包”卡证。

  案例3:2012年8月,广州一旅游团途经天全县,入住该县某宾馆。8月18日晚上10时许,黄女士在入住房洗漱时,冲凉房玻璃突然爆炸,造成肩、手等多处受伤,受到惊吓。商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2000元。

  提醒:经营者应充分认识到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法律后果的严重性,及时排查和解决消费安全问题,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商品和服务。

  五、消费投诉分析启示

  针对本年消费投诉热点,消费者应注意:一是理性科学消费,合理规划自己消费计划,不盲目贪图小便宜,购买商品要尽量到有经营资格的固定商店购买;二是购置电器电子等大件商品时,应有针对性的对相应商品及“三包”范围做好了解,不忘商家出具发票、维修卡等服务凭证;三是正确对待商品广告宣传,增强对消费商品的自我鉴别力;四是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掌握好相关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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