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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预付费消费惹纠纷 消委调解获退款

  • 2012年11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南充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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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5日,杨女士在某购物广场购物时,一名美容服务销售人员向其推销某美容中心的3.8万元的美容服务,在销售人员巧舌如簧的宣传下,杨女士头脑一热,将积蓄3.8万元在该美容中心办理了一张消费卡,今年10月,杨女士因工作变动需去外地工作,而美容卡上尚有2.3万元余额,杨女士要求美容中心退款,而美容中心称一经售出的消费卡概不退款,杨女士多次与经营者协商退款事宜而未获解决,遂投诉到顺庆中城消委分会。

  在了解相关事实后,工作人员到该美容中心的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提取了杨女士相关消费凭证等证据。10月22日,从外地赶回南充的经营者与杨女士参加调解,调解人员明确指出经营者在制定格式条款时,不能限制、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利。经营者表示确实错了,但同时也辩称因杨女士为预付款消费,美容中心为杨女士的整个美容服务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并举出了上述证据,杨女士也确认无误。调解人员动之以情理,晓之以法理,经过一番耐心调解,最后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一致,美容中心将扣除服务成本,余额退还给杨女士。杨女士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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