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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防灾减灾

  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1〕75号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

  前 言

  本规划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着眼四川防灾减灾工作全局,立足解决防灾减灾综合问题,重点加强多灾种综合、各部门协同、跨行业合作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统筹防御地震、地质、气象、旱洪等自然灾害,统筹考虑防灾减灾工作各个阶段,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统筹运用法律、行政、市场和科技等多种手段,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害风险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基准期为2010年,规划范围为四川省内地震、地质、气象及旱洪等自然灾害。本规划是未来五年四川防灾减灾事业发展的蓝图,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指导防灾减灾工作,制订防灾减灾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防灾减灾现状与形势

  四川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构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保障。特别是经过“5·12”汶川特大地震的重大考验,全省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基本理顺,由各级人民政府、专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军队、武警部队以及社会公众构成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有了较大提升,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节 “十一五”工作主要成效

  “十一五”时期,是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极为特殊、极其艰难、极不平凡的五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出现,“5·12”汶川特大地震、特大暴雨、特大山洪泥石流、特大干旱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历史罕见,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面对复杂的防灾减灾形势及重大挑战,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与战略部署,带领全省人民锐意进取,攻坚破难,取得了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胜利。

  五年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调、社会参与的应急联动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初步形成,工程防御能力稳步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防灾减灾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专业救援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应急队伍逐步壮大,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与临灾避险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大幅提升。防灾减灾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化,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国际影响。

  第二节 发展机遇

  ——经济健康发展为防灾减灾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通过经济增长方式不断转变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胜利完成,全省经济仍然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防灾减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为快速救灾救援提供了便利条件。以西部交通枢纽建设工程及“村村通”工程为支撑,构建了通向灾区的多通道快速救灾救援通道。西部大开发、扶贫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为我省加快防灾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各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建设与完善,为灾后快速救援救助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科学技术发展为防灾减灾提供了强有力手段。无线通讯、“3S”、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化高新技术及设备装备的应用,为防灾减灾应急响应和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重特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实践为防灾减灾积累了宝贵经验。近年来,我省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特别是经历“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考验,为政府、社会及公众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更加开放自信从容应对大灾大难提供了宝贵经验。

  ——国际交流合作及民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为综合防灾减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参与国际救援、分享自然灾害应对的成功经验,引进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为我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随着社会各界主动参与防灾减灾的意识逐步增强,积极投身防灾减灾工作,日益成为防灾减灾的重要力量,社会动员逐步实现由应急化向常态化转变。

  第三节 主要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2011年至2015年,是四川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期,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资源消耗不断增长,城市(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不断加速,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及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全省地质、旱洪及气象等灾害易发、多发的趋势将继续存在,防灾减灾形势严峻。

  ——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四川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全省174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达3万余处,占全国15%左右。当前,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尚不健全,基层应急支撑能力普遍薄弱,群众识灾、防灾能力还较欠缺;加之诱发因素复杂多变以及“5·12”汶川特大地震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我省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防灾挑战不断,压力剧增,形势十分严峻。

  ——旱洪灾害频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全年70%左右的降水集中在5—9月,且大多以洪水形式流失,人口耕地集中、生产总值占全省85%的盆地腹部区水资源量仅占全省的22%。十年九旱、洪水频发、旱洪交错,是我省的基本水情。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旱洪灾害日趋严重,部分区域水资源日益短缺;加之水利设施薄弱,抗御旱洪灾害的能力不强。

  ——防震减灾形势严峻。四川位于青藏高原东缘,南北地震带中段,全省有70%的区域处于较高地震烈度区。“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省地震活动进入新的活跃期,汶川8.0级余震空间分布范围大、持续时间长。当前,全省监测台网布设不足,监测系统整合与集成不到位,监测能力偏低,预警能力还有待提高,应对极端事件的基础还很薄弱。我省现代地震灾害呈现以下特点:经济较发达的中东部地区财产损失大,西部山区人员伤亡重;次生灾害重,衍生灾害损失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震灾害损失呈现非线性加速的增长趋势。我省防震减灾形势严峻。

  ——原生环境脆弱,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加大,引发新的灾害风险增大。四川地处西南山区,原生环境脆弱,全省绝大部分城镇、半数以上的人口分布在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随着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规模及范围加大,引发新灾害的风险增大。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超负荷,部分建筑达不到设防标准,城市管理还比较薄弱,造成城市对自然灾害有明显放大作用并不断出现新的特点。广大农村,尤其是盆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还相对滞后,农村居民主要依靠农业及其他自然资源为生,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大,不少农村人口因灾致贫或因灾返贫,自身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薄弱。

  ——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与科技支撑有待大力提升。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减灾救灾能力底子薄、欠账多。防灾减灾人才、应急救援队伍短缺,人才结构需要优化,应急队伍资源共享有待提高。应急装备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不足。防灾减灾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不足,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研究欠缺,科技投入的系统性和持续性需加强,现代化专业监测预警技术应用还有待大力提升。

  ——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亟需健全。当前,防灾减灾应急指挥和信息管理综合平台尚未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还不顺畅,各级政府防灾减灾信息集成、智能化处理及公共服务水平还较低,建立信息畅通、协调有力、联动联防、运转高效的常态化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决策和协调机制刻不容缓。

  ——防灾减灾意识与防灾减灾形势需求差距较大。各级政府防灾减灾意识亟需增强,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模式尚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急需健全,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还较薄弱,识灾、避灾、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相对欠缺,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防灾减灾公共服务意识、增强公众参与防灾减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任务还较艰巨。

  总之,“十二五”是四川防灾减灾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的重要战略期,要立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加速推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国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防减并重、综合防治,依靠科技进步,依法防灾减灾,切实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实效,为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专家支持,合力减灾。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防灾减灾。

  ——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规律,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防灾减灾的根本,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主动防灾、科学避灾,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措施,规范有序地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科学评估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加强调查评价、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宣传教育、科技推广等综合防范,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遵循客观规律,遵照法律法规,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区域战略布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逐步推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

  ——依法防灾,依法减灾。通过制定、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一步健全应急抢险指挥及防灾减灾法律体系,依法依规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促进我省防灾减灾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节 规划目标

  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降低灾害风险。

  ——基本摸清自然灾害发育、分布、威胁情况及重点区域自然灾害风险情况,基本建成省级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共享及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自然灾害百万受灾人口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较“十一五”时期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土地利用、资源开发、能源供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

  ——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初步建成。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面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纳入规划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采取防范措施。

  ——加快建设渠江等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大力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完成现有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提高主要江河和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防洪能力,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水文设施,县级以上城市基本达到防洪标准;全省洪涝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降低到1.1%以下。

  ——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5%以上;天气预报可用时效达到7天以上,精细化到乡镇的灾害性天气落区和强度预报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以上;常规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能够监测1.5级以上地震、其他地区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全省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和监测预警系统,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长、中、短地震预测预报协调发展,地震预测能力不断提高。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不断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各级各类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更加合理,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得到稳步提升。每个城乡基层社区确保有1名灾害信息员。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0个以上。

  ——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在大中小学生及公众中普及率明显提高。

  ——救灾物资储备库全面覆盖。受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健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信息管理及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信息获取手段,提高信息处理与分析水平,完善灾情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信息管理水平,建立省级综合防灾减灾数据库,完善灾害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标准,保障防灾减灾信息安全。

  建立完善国土、地震、气象、水利、交通等三级应急指挥平台,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完善民政四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提高防灾减灾信息集成、智能处理和服务水平,实现与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以及其他相关应急指挥平台的互通互联,提升防灾减灾信息共享能力。充分利用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导航定位和移动信息终端等手段,提高信息获取、远程会商、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数字减灾”工程建设,建设四川省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平台。

  第二节 加强防御工程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应急排危除险、避让搬迁安置综合防治,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气象、地震灾害防御等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加强包括应急避难场所在内的基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和重点工程活断层探测,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防灾减灾设防标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灾性能。

  第三节 加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

  开展自然灾害调查与评价,完善防灾避险应急预案,健全监测站网,优化功能布局,加强早期预警研究,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加强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建立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机制,开展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编制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风险图。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一轮的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修编和编制工作。

  健全专业监测与应急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基地及应急装备建设,加强受灾群众救助及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处置和救灾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防灾减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统筹科技人才与科技资源的新机制,重视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鼓励科学研究、对外交流与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建立健全恢复重建评估制度和重大项目听证制度,提高恢复重建监管水平。

  第四节 加强防灾减灾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实施,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队伍。

  加强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救灾抢险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结合抢险救灾工作特点,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灾结合”的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加强基层灾害监测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手段,确保每个灾害隐患点有1名监测员,每个城乡基层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制定相应的补助标准及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推进防灾减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注重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型人才培养。加强各级专家咨询库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第五节 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

  提升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灾害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结合“气象日”、“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及“地质灾害万村培训”等活动,积极动员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积极推进各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

  第四章 重点建设工程

  重点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及临灾避险能力建设;推进重点区域及主要江河防灾减灾重点防御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应急救灾队伍组织和专业队伍建设;重点加强预测预报预警的集成和协同能力建设,大力提升我省防灾救灾综合能力。

  第一节 地质灾害防治

  全面推进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群测群防与监测预警、治理(搬迁)工程以及应急体系建设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专栏1: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开展全省174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年度动态巡查、排查工作。开展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重点集镇地质灾害专项勘查评价工作。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重点开展绵竹市清平乡、汶川县映秀镇、都江堰市龙池镇、北川县曲山镇、安县高川乡、青川县红石河流域及康定、炉霍、金阳等县城典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

  3.重大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重点推进地震灾区、盆周山区及川西高原等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地区威胁县城、集镇、学校、居民聚居区等人口密集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典型小流域的综合防治工作。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且有搬迁意愿的分散农户采取避让搬迁安置。

  4.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工程。健全省市县三级技术支撑单位及专业监测、应急管理、技术保障队伍与应急装备建设,统筹开展科普宣传培训、应急避险演练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抢险救援支撑能力。

  第二节 防洪抗旱

  统筹流域防灾减灾,坚持防洪抗旱并重、兴利除害结合,加强防洪抗旱薄弱环节建设,着力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切实增强抵御旱洪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专栏2:防洪抗旱重点工程

  1.水资源配置工程。尽快建成小井沟水利工程、白岩滩水库等在建工程,开工建设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升钟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一期、龙塘水库、寨子河水库、开茂水库等一批大中型工程,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大桥灌区二期、武引蓬船灌区、亭子口灌区一期、李家岩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加强小型水库、引提水工程、连通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小塘坝、小水池、小水窖、小泵站、小水渠)建设,提高抗旱能力。

  2.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加快渠江红鱼洞、土溪口、泥溪、固军、黄石盘、江家口水库和安宁河米市水库等控制性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尽快建成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涪江武都水库等在建工程。增强对江河洪水的调控能力,提高防洪抗旱能力。

  3.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成现有病险水库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发挥工程效益。

  4.江河治理。对长江上游干流、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南广河、白河、黑河及流域面积3000平方千米以上主要支流,通过加高加固和新建堤防、疏浚河道、拓宽卡口断面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提高行洪能力。加快实施《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对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千米的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进行治理。

  5.山洪灾害防治。尽快在山洪灾害频发地区(特别是地震重灾区)建成以监测、通信、预警指挥及群测群防体系等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2015年前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对重点防治区的山洪沟进行治理。科学安排生活生产设施,合理避让山洪灾害风险。

  第三节 气象灾害防御

  建立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完善重点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措施,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程和防雷减灾工程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预警水平与应对能力。

  专栏3: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工程

  1.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在重点城市、气象灾害易发区升级改造自动气象观测站、新建区域气象观测站,建立市、县气象应急观测系统;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气象信息网络,建立新一代天气雷达及实时共享数据库;完善雷电监测网,开展农村雷电灾害风险调查,建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系统、省市县三级雷电预警预报系统、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农村中小学、示范乡镇防雷工程建设;建设气象装备储备库,加强省市县气象技术保障能力建设。

  2.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工程。建设省级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楼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建设广汉飞机人工影响天气基地、人工增雨作业示范基地、人工防雹作业示范基地、保护森林生态人工增雨作业示范基地;建立空中云水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信息传输系统和技术支持系统。

  3.应对气候变化气象支撑工程。在西昌、康定、遂宁等地建设地面基准气候观测系统、近地边界层通量观测系统、GPS/MET观测系统、大气成分观测系统、地面基准辐射观测系统等气候变化监测系统;建设短期气候预测系统、气候变化预测数据集、气候异常诊断和监测评估系统及区域气候变化预测预估业务系统。

  第四节 地震安全

  健全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布设,加强防震减灾工程建设,提升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提高地震监测预警水平与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城市的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

  专栏4:地震安全重点工程

  1.防震减灾中心。新建集地震监测预报、应急指挥、通讯网络、科普宣传、烈度速报与预警等为一体的现代化防震减灾中心。

  2.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有效整合四川测震台网和强震台网资源,建设基本覆盖全省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探索电磁波震发时预警技术与设备研制。

  3.地震预报实验场。在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地震预报实验场,包括构建测震和地震前兆密集观测系统,地震活动构造精细探测系统,地震预测系统和地震预报辅助决策系统。建立西昌预报实验场研究基地。

  4.市县防震减灾工程建设。在我省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县级防震减灾工程建设,平时,实现地震监测实时数据共享,开展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及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震后,第一时间获得地震震情信息,及时发布震情信息给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

  5.地震紧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为全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的专业救援设备;建立集通信和指挥调度于一体的指挥调度技术系统;建设地震救援设备仓储中心;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地震现场工作队伍设施;建立和完善灾情基础数据和信息共享系统。

  6.地震活动构造探查。实施全省地震构造带探测计划,对主要地震构造带的重要活动构造开展大比例尺地震活动断层填图、水库大坝地震地质背景探测和长期强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大中城市及市(州)政府所在地完成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填图和危险性评价工作。

  第五节 综合减灾

  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及应急避难场所网络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化建设及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各级政府防灾减灾信息集成、智能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公众识灾避险与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5:综合减灾重点工程

  1.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建设工程。开展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开展典型灾种灾害风险评价、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风险评价以及区域减灾能力评价等工作,建设省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省、市及灾害频发易发区县级行政单元自然灾害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区划图。

  2.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省级综合防灾减灾信息平台。建设省级卫星减灾应用中心。

  3.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和装备建设工程。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培训,实施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鉴定,建设一支由社区、村专兼职人员为主的稳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装备建设。

  4.救灾物资储备库及应急避难场所网络建设工程。在未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及避难场所的市、县所在地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及避难场所;在县以下灾害易发高发和交通不便居民集中居住地,合理布局和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和应急避难点。建设全省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管理系统。

  5.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程。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在全省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0个以上。城乡社区内应建立居民就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避难场所。

  6.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防灾减灾数字图书馆。开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挂图、音像制品和教育培训教材。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实施防灾减灾,减轻或消除气象、地震、地质及旱洪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运行期的有利影响则是显著的和长远的。

  对大气、水环境的影响。作业现场距居民点较近时,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和道路扬尘,使局部大气质量有所下降。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含油污废水可能对局地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暂时性污染。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可能破坏地表植被,扰动土体结构,对局部区域的水土保持在一定时期产生不利影响。水利工程的实施可能会对水生生物的活动区域造成影响。弃渣、弃土如处置不当,可能会产生水土流失。

  对景观、地形地貌的影响。防治工程措施的实施可能会在短时期内破坏原来的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改变当地的景观,但防止了更大规模的景观破坏,尤其是在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防治工程竣工后可以有效地保护风景名胜及游客安全。

  第二节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在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水土保持工作。防灾减灾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制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措施,通过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减少致灾因素或减缓致灾因素向不利方向演变,逐步恢复或重建当地生态平衡,实现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效益。坚持工程防治与资源开发利用相结合,切实做到保障安全,改善环境,减少资源损毁。

  在依法开展相关规划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免。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管理

  进一步强化各级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部门协调与联动,健全地方各级政府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狠抓相应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编制与实施。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社)多级综合联动、协同配合、科学高效、覆盖全面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联动机制、救灾征用补偿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防灾减灾体制和机制。完善防灾减灾绩效评估、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节 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健全稳定增长、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通过财政投资与社会资助、专项资金等渠道,建立防灾减灾专项资金。加大对地震灾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防灾减灾工作的支持力度。健全救灾补助项目,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研究建立财政支持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散机制,探索通过多元化机制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加强统筹集约,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

  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提高装备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大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对外交流合作力度,积极推进防灾减灾重大关键技术研究与理论创新,推进防灾减灾科技成果的集成转化与应用示范,开展防灾减灾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装备研发与应用,提高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第四节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防灾减灾宣传,积极促进公众参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大力整合全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开展科普及专业培训,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基地建设,大力提升全社会识灾、避灾、防灾、救助能力,使防灾减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第五节 狠抓规划实施

  各地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和本行业实际,将防灾减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省、市、县各级政府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联防联动;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水利、环境保护、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横向联动,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切实组织落实好防灾救灾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审批、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省减灾委要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适时对规划实施及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时,由原编制部门提出方案,报省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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