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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 新要求 新目标

办好政府公报 服务全省人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在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今天终于与广大读者见面了。这是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大举措,是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的前身是《四川政报》,创刊于1984年,走过了25年风雨历程,它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履行了“传达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职责,在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赢得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广大读者的好评。

  但是,按照《立法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政府公报规范性、权威性、严肃性的要求,政报这个名称已不再适应省政府颁布政令、公开信息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为此,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并经省新闻出版局报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复同意,《四川政报》更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政报》更名为《公报》,表面看是一字之差,但实质上是政府公报的一次历史性转折,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政报》改成《公报》,在法律定位上,更具规范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内容上,从强调信息公开的“政”府意愿,转向了满足“公”众的知情诉求;在阅读对象上,从强调侧重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转向侧重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受众面将进一步扩大。

  《政报》更名为《公报》,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广大读者支持的结果。《政报》更名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省长蒋巨峰就如何办好公报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专题研究部署决策政报改为公报的实施工作,并亲自撰写《打造一流政府公报 建设公开透明政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必将极大地鼓舞我们办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全省人民。

  《政报》更名为《公报》,虽刊名变了,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核心价值没有变,传达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没有变。《公报》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拓展传达政令的广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发掘公开政务的深度;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要求,加大指导工作的力度;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提高服务社会的满意度。

  《政报》更名为《公报》,要在更高的起点上,创造新的业绩,努力把政府公报工作做得更好。坚定不移地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力量关注并积极参与实践,加速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坚定不移地围绕经济工作重点,改革发展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疏导,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唱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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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半月刊,A4开本,全年24期,国内统一刊号:CN51-1727/D;每本单价3.50元,全年订价84元。既可以零售,也可以破季订阅,欢迎需要的单位及个人直接与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联系订阅。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合订本,每年2月份出版发行(上一年度),订价200元,需要的单位及个人可直接与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联系邮购。

  邮编:610016

  联系电话:028-86604548

  传真:028-86604548

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发    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发行部

E-MAIL   szf_sczb@sina.com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邮政编码 6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