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8月31日 15时23分
  • 来源: 省民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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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是根据省委五届69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川委办〔1991〕53号),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由省委民族工委主管。2006年,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在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办三州开发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简称“两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四川省三州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两项资金的投入范围、投入重点制定控制指标,对各州、市的项目进行指导、复核、监督、检查、总结、宣传。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利于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意见。完成省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工作。

      目前,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制定了四川民族地区两项资金“十三五”规划,参与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重大民生工程,在推进民族团结创建中,重点对民族地区农村“四小”(小路、小桥、小水、小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和“民族地区推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新村”(简称“民族团结进步新村”)、民族地区文化推进工程等项目进行复核、督查、绩效评价、效益宣传等。

      (二)重点工作

      一是立足民族团结创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新村”示范工程建设。以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以打造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新平台为核心,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安排三州开发资金10000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新村”试点村项目20个。按照十条标准要求,缺啥补啥,重点建设村内道路、供排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发展种养殖产业和民居旅游服务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等,积极探索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为民族地区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树立典型和样板。

      二是立足群众增收致富,扎实推进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为拓宽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致富渠道,较大幅度增加收入,三州开发资金安排4000万元,选择部分有条件的重点县,实施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项目20个,其中养殖项目7个、林果项目3个、种植项目7个、中藏药项目3个。按照“抓基地、调结构、优品种、培龙头、创品牌、促增收”的思路,着力推进“四化”建设,即: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经营标准化、农民合作组织化、产品营销市场化,进一步突出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目前,项目已全部启动,覆盖带动少数民族群众1万余户5.4万人人均增收1000多元,进一步拓宽了农牧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地区农牧业产业化水平。

      三是立足特色产业帮扶,扎实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工程。为促进民族地区特色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三州开发资金安排985万元,重点扶持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基础设施较好、旅游接待能力较强的12个乡村生态观光旅游区建设乡村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集游客接待、旅游咨询、导游服务、客房预定、电子商务、卫生服务、自驾车旅游服务、乡村旅游特色旅游产品销售等多项服务功能于一体,满足民族地区日益增长的乡村旅游和自驾游服务需要,促进民族地区乡村生态观光旅游业发展和有效帮扶农牧民群众增收,起到了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

      四是立足基础设施改善,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四小“工程。为切实改善边远农牧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安排三州开发资金14525万元和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3600万元,合计18125万元,实施“四小”工程项目。按照“集中资金,集中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帮助解决好民族地区农村牧区近360个村行路难、饮水难、照明难等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其中:“小路”项目安排资金10560.2万元,实施项目235个,修建村内环线路、断头路和入户路等600余千米,有效解决了群众行路难问题;“小水”项目安排资金1647万元,实施项目37个,重点解决集中连片区域农田灌溉和田间渠系配套建设;“小桥”项目安排资金3358万元,实施项目79个,重点建设交通部门未覆盖而农牧民群众又迫切希望解决的人行便桥2000余延米;小能源项目安排资金2559.8万元,实施太阳能热水器推广项目30个,扶持边远农村11780余户农牧民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并配套进行厨房、卫生间等生活设施改造,改善了农牧民群众生活条件。

      五是立足社会事业发展,扎实推进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今年安排三州开发资金530万元,重点实施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项目,帮扶三州16个基层民族团结宣传文艺骨干团队改善了设施设备,促进了文化下乡活动深入开展,丰富了基层各族群众文化生活;同时,还安排三州开发资金500万元,实施了亚青寺消防通道建设、西南民大西南民族研究院课题研究、凉山州歌舞团升级改造民舞歌剧《彝红》、凉山瑞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拍摄《凉山彝族刺绣技艺》等社会事业项目,促进了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是立足实用人才培养,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工程。安排三州开发资金630万元,实施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工程20个,惠及甘孜、阿坝、凉山三州42个县3422人,其中建卡贫困户1600多人,培训内容涉及特色旅游管理、特色农牧业种养殖技能、电工、焊工、农机驾驶技能等,有效解决民族地区劳动力增收创业渠道单一、劳动技能较低,综合素质不高,劳动收入低,维权困难等问题,预计今后每年增收达到1500元/人,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地少数民族群众大幅度增加收入。

      七是立足民族地区教育,扎实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按照《四川省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川委办〔2010〕38号)有关要求,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教育公平、提高质量、统筹协调”的工作方针,本年度安排三州开发资金3130万元,用于解决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乐山4万余名寄宿制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为巩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八是开展两项资金重点项目专项督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依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管理督查办法》(川民开办〔2006〕19号)有关规定,从4月初到5月下旬,省民开办会同省财政厅成立9个联合检查组,分6批先后深入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乐山等53个县区,对2013—2014年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及“四小”工程项目等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抽查587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59%;涉及资金4630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8.4%。从督查情况来看,两资重点项目管理严格有序、整体实施进度良好、资金运行规范、群众满意度高。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州、县(市、区)限时整改到位,确保两项资金项目管理科学、规范、高效、有序。

      九是完成第二轮新农村建设示范县考评验收工作。按照省新农村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新农村建设示范县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新农办〔2015〕7号)要求,由省委农工委牵头,民开办和省发改委、交通厅组成检查组,对阿坝州汶川县、理县、金川县,甘孜州丹巴县、康定县、泸定县、稻城县和雅安石棉等8个新农村建设示范县进行督查考核,重点督查考核示范县规划区域内的产业发展、村落民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农民增收等整体建设成效情况。

      二、部门概况

      省民开办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民开办收入决算总额为244.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4.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6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6.09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工资改革,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2015年省民开办支出决算总额为24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3万元,其他支出0.5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6.09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工资改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民开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民族地区两项资金项目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民族经济开发工作特殊需要支出及保障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日常运转的办公设备维护,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办公用房物管费用、公务接待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5.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无房职工住房补贴。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0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91.2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共计支出0.07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与地市州、县两资办衔接两资项目管理工作业务接待支出,金额为0.0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2015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用于用于到甘孜、阿坝、凉山州,乐山、攀枝花市等民族地区开展四川省两项资金民生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验收、调研、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民开办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6.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省民开办2015年通过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合计0.96万元,分别为办公家具一批0.14万元,台式电脑一台0.58万元,打印机一台0.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省民开办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分别为丰田陆地巡洋舰越野车1辆,本田雅阁轿车1辆,主要用于到甘孜、阿坝、凉山、乐山、攀枝花及内地部分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开展两项资金项目调研、督查、验收等工作使用。按照全省公务用车改革管理统一要求,于2015年12月封存本田雅阁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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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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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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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8月31日 15时23分
  • 来源: 省民开办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是根据省委五届69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川委办〔1991〕53号),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由省委民族工委主管。2006年,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在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办三州开发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简称“两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四川省三州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两项资金的投入范围、投入重点制定控制指标,对各州、市的项目进行指导、复核、监督、检查、总结、宣传。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利于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意见。完成省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工作。

      目前,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制定了四川民族地区两项资金“十三五”规划,参与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重大民生工程,在推进民族团结创建中,重点对民族地区农村“四小”(小路、小桥、小水、小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和“民族地区推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新村”(简称“民族团结进步新村”)、民族地区文化推进工程等项目进行复核、督查、绩效评价、效益宣传等。

      (二)重点工作

      一是立足民族团结创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新村”示范工程建设。以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以打造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新平台为核心,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安排三州开发资金10000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新村”试点村项目20个。按照十条标准要求,缺啥补啥,重点建设村内道路、供排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发展种养殖产业和民居旅游服务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等,积极探索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为民族地区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树立典型和样板。

      二是立足群众增收致富,扎实推进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为拓宽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致富渠道,较大幅度增加收入,三州开发资金安排4000万元,选择部分有条件的重点县,实施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项目20个,其中养殖项目7个、林果项目3个、种植项目7个、中藏药项目3个。按照“抓基地、调结构、优品种、培龙头、创品牌、促增收”的思路,着力推进“四化”建设,即: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经营标准化、农民合作组织化、产品营销市场化,进一步突出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目前,项目已全部启动,覆盖带动少数民族群众1万余户5.4万人人均增收1000多元,进一步拓宽了农牧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地区农牧业产业化水平。

      三是立足特色产业帮扶,扎实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工程。为促进民族地区特色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三州开发资金安排985万元,重点扶持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基础设施较好、旅游接待能力较强的12个乡村生态观光旅游区建设乡村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集游客接待、旅游咨询、导游服务、客房预定、电子商务、卫生服务、自驾车旅游服务、乡村旅游特色旅游产品销售等多项服务功能于一体,满足民族地区日益增长的乡村旅游和自驾游服务需要,促进民族地区乡村生态观光旅游业发展和有效帮扶农牧民群众增收,起到了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

      四是立足基础设施改善,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四小“工程。为切实改善边远农牧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安排三州开发资金14525万元和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3600万元,合计18125万元,实施“四小”工程项目。按照“集中资金,集中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帮助解决好民族地区农村牧区近360个村行路难、饮水难、照明难等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其中:“小路”项目安排资金10560.2万元,实施项目235个,修建村内环线路、断头路和入户路等600余千米,有效解决了群众行路难问题;“小水”项目安排资金1647万元,实施项目37个,重点解决集中连片区域农田灌溉和田间渠系配套建设;“小桥”项目安排资金3358万元,实施项目79个,重点建设交通部门未覆盖而农牧民群众又迫切希望解决的人行便桥2000余延米;小能源项目安排资金2559.8万元,实施太阳能热水器推广项目30个,扶持边远农村11780余户农牧民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并配套进行厨房、卫生间等生活设施改造,改善了农牧民群众生活条件。

      五是立足社会事业发展,扎实推进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今年安排三州开发资金530万元,重点实施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项目,帮扶三州16个基层民族团结宣传文艺骨干团队改善了设施设备,促进了文化下乡活动深入开展,丰富了基层各族群众文化生活;同时,还安排三州开发资金500万元,实施了亚青寺消防通道建设、西南民大西南民族研究院课题研究、凉山州歌舞团升级改造民舞歌剧《彝红》、凉山瑞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拍摄《凉山彝族刺绣技艺》等社会事业项目,促进了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是立足实用人才培养,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工程。安排三州开发资金630万元,实施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工程20个,惠及甘孜、阿坝、凉山三州42个县3422人,其中建卡贫困户1600多人,培训内容涉及特色旅游管理、特色农牧业种养殖技能、电工、焊工、农机驾驶技能等,有效解决民族地区劳动力增收创业渠道单一、劳动技能较低,综合素质不高,劳动收入低,维权困难等问题,预计今后每年增收达到1500元/人,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地少数民族群众大幅度增加收入。

      七是立足民族地区教育,扎实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按照《四川省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川委办〔2010〕38号)有关要求,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教育公平、提高质量、统筹协调”的工作方针,本年度安排三州开发资金3130万元,用于解决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乐山4万余名寄宿制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为巩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八是开展两项资金重点项目专项督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依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管理督查办法》(川民开办〔2006〕19号)有关规定,从4月初到5月下旬,省民开办会同省财政厅成立9个联合检查组,分6批先后深入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乐山等53个县区,对2013—2014年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及“四小”工程项目等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抽查587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59%;涉及资金4630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8.4%。从督查情况来看,两资重点项目管理严格有序、整体实施进度良好、资金运行规范、群众满意度高。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州、县(市、区)限时整改到位,确保两项资金项目管理科学、规范、高效、有序。

      九是完成第二轮新农村建设示范县考评验收工作。按照省新农村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新农村建设示范县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新农办〔2015〕7号)要求,由省委农工委牵头,民开办和省发改委、交通厅组成检查组,对阿坝州汶川县、理县、金川县,甘孜州丹巴县、康定县、泸定县、稻城县和雅安石棉等8个新农村建设示范县进行督查考核,重点督查考核示范县规划区域内的产业发展、村落民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农民增收等整体建设成效情况。

      二、部门概况

      省民开办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民开办收入决算总额为244.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4.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6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6.09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工资改革,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2015年省民开办支出决算总额为24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3万元,其他支出0.5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6.09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工资改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民开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民族地区两项资金项目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民族经济开发工作特殊需要支出及保障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日常运转的办公设备维护,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办公用房物管费用、公务接待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5.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无房职工住房补贴。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0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91.2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共计支出0.07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与地市州、县两资办衔接两资项目管理工作业务接待支出,金额为0.0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2015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用于用于到甘孜、阿坝、凉山州,乐山、攀枝花市等民族地区开展四川省两项资金民生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验收、调研、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民开办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6.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省民开办2015年通过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合计0.96万元,分别为办公家具一批0.14万元,台式电脑一台0.58万元,打印机一台0.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省民开办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分别为丰田陆地巡洋舰越野车1辆,本田雅阁轿车1辆,主要用于到甘孜、阿坝、凉山、乐山、攀枝花及内地部分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开展两项资金项目调研、督查、验收等工作使用。按照全省公务用车改革管理统一要求,于2015年12月封存本田雅阁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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