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25〕3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要求,创新便民服务模式,拓展应用功能,推动“一卡通”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按照“统筹推进、便民高效、开放融合、安全可控”的原则,通过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推动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跨领域跨地区应用融合发展,集成各类民生服务卡(码)功能,实现在政务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文化旅游、资金发放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推进公共服务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便利共享提供支持,织密便民利企的民生服务保障网。到2027年,“一卡通”政策制度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用卡环境更加友好,各类民生服务事项“应接尽接”,共建共享共用的“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完备。
二、拓展应用功能,增强民生服务效能
(一)政务服务领域。推动减证便民,将社会保障卡作为群众办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有效身份凭证,实现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可凭社会保障卡排号取号、业务办理等功能。在数字政府服务体系中充分运用社会保障卡推广成果,通过电子社会保障卡授权登录“四川省数字政府大平台”,实现一次登录可办理全省各级各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下同〕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推进就业补贴和社保待遇进卡,支持工伤医疗(康复)结算,实现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全业务用卡。在业务经办系统和自助服务渠道,全面使用电子社会保障卡登录、查询、办理业务等,提升实名管理、资金监管和风险防控水平。鼓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际,创新开发更多贴合群众需求的应用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医疗卫生领域。推进社会保障卡与电子健康卡互联互通,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系统改造和宣传引导工作,实现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挂号、住院登记、诊疗取药、查询打印等医疗服务。实现群众持社会保障卡按照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医保费用结算。(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
(四)交通出行领域。实现公交、地铁通过社会保障卡刷卡、扫码乘车等交通出行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社会保障卡提供乘车减免等优惠服务。支持个人使用社会保障卡在线下窗口、线上服务渠道查询驾驶证等信息。(交通运输厅、公安厅)
(五)文化旅游领域。推进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实现社会保障卡闸机验证入园入馆等线上线下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作为进入博物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所的身份凭证,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实现图书借阅等功能。(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科协)
(六)资金发放领域。全省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险待遇、国家奖助学金、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等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同步畅通银行卡等发放渠道。鼓励农民工工资、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农业保险赔款、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赔付款等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金融监管局、省总工会,教育厅、民政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医保局)
(七)其他民生领域。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信息查询、金融支付等功能优势,实现生活缴费、金融理财、助老养老服务、购物消费、残疾人服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服务事项用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相关保险赔款,探索为社会保障卡使用规范提供多元化风险保障产品。鼓励各地各部门、各级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依托社会保障卡的基本功能,开发、融合其他便民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跨领域、跨行业集成应用。(科技厅、民政厅、四川省税务局、四川金融监管局、省残联,各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
三、夯实基础设施,强化民生服务支撑
(八)加强系统建设。将“一卡通”系统纳入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完善应用接入和终端管理机制。推动省级“一卡通”系统纵向贯通全国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横向联通“四川省数字政府大平台”、省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合作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实现社会保障卡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一卡通”应用支撑底座和服务生态体系。支持市(州)按标准建设本地应用系统,支撑地方特色场景应用与服务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各应用社会保障卡有关省直部门(单位)〕
(九)强化场景端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用卡终端适配改造,完善用卡设施。推动用卡信息系统功能升级,优化服务流程,实现经办大厅、服务窗口、应用场所等场景身份核验、信息查询、资金发放等便捷用卡。在川易办、四川人社等应用程序(APP)政务服务端设立“一卡通”服务专区,形成移动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应用目录、场景机构查询和线上办事、咨询、缴费支付等集成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应用社会保障卡有关省直部门(单位)〕
(十)提升服务能力。加大社会保障卡发行力度,做到应发尽发。持续提升跨区域通办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全省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经办服务。坚持线上线下并行,深化服务网点就近办、线上渠道掌上办,大力推动社会保障卡线下申领立等可取和线上申领补换、换卡不换号服务。加强“一卡通”应用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金融监管局、各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
(十一)加强安全防护。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网络与数据安全责任,提升数据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数据采集、存储、使用等环节安全防护,做好应用接入、公共服务和数据共享全流程管理,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形成“一卡通”数据安全闭环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一卡通”联防联治用卡安全防护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市(州)联动,筑牢“一卡通”网络和数据安全防线,确保群众用卡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公安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各应用社会保障卡有关省直部门(单位)〕
四、深化数据共享,赋能民生服务升级
(十二)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制定“一卡通”数据治理规则,完善持卡人和应用基础数据,建设高质量应用数据集。制定应用事项、终端设备、应用对接等数据标准,保障数据高效互通、支持跨系统应用。建立“一卡通”应用数据资源目录,形成数据资源清单,实现应用数据高效归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大数据中心、各应用社会保障卡有关省直部门(单位)〕
(十三)强化数据共享赋能。依托数字政府三级协同调度平台、省一体化数据管理系统共享使用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等信息,为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等提供数据支撑。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社会保障卡数据共享机制,将社会保障卡基础数据汇聚至省一体化数据管理系统,赋能创新应用和科学决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各应用社会保障卡有关省直部门(单位)〕
(十四)促进数据开发应用。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可视化等技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释放数据要素效能。建立持卡人权益清单,为群众提供精准服务。开展服务效能动态评估、异常用卡行为预警等,为政策制定、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应用社会保障卡有关省直部门(单位)〕
五、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技术力量配备、队伍建设和经费等保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地。要做好宣传工作,围绕社会保障卡功能、应用场景和服务流程等内容,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及时发布“一卡通”目录清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用卡需求,优化业务规程,推进用卡环境改造,加强对各地业务指导。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建立本级“一卡通”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