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6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5年11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施小琳
2025年11月2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规章:
一、《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1989年7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1号发布)
二、《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1996年6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发布)
三、《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2005年3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