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解读

  • 2025年11月28日 14时14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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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废止背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废止情况,《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已无继续施行必要,因此废止。

    二、废止理由

    (一)《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废止理由

    《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于1989年7月15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1号发布施行。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同步废止了《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202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同步废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系城乡二元结构的安置制度,不符合现行上位法相关规定,与城乡一体原则不符,无保留必要,因此废止。

    (二)《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废止理由

    《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于1996年6月2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发布,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2009年、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已3次修改,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出台并经2011年、2016年、2018年3次修改,《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中关于森林分类、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与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木材运输与销售管理、林木伐区调查设计审批、树木采集管理等内容不符合现行上位法相关规定,且与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不符,无保留必要,因此废止。

    (三)《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废止理由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于2005年3月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发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制度;随后,国务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应删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相关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主要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制度框架下,规范代理机构执业准入、资格证书管理以及相关活动,其主要内容已无上位法支撑,且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无保留必要,因此废止。

    三、有关情况说明

    废止后,我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我省林木采伐活动及其管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及其管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不存在制度空白。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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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解读

  • 2025年11月28日 14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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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废止背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废止情况,《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已无继续施行必要,因此废止。

    二、废止理由

    (一)《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废止理由

    《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于1989年7月15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1号发布施行。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同步废止了《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202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同步废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系城乡二元结构的安置制度,不符合现行上位法相关规定,与城乡一体原则不符,无保留必要,因此废止。

    (二)《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废止理由

    《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于1996年6月2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发布,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2009年、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已3次修改,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出台并经2011年、2016年、2018年3次修改,《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中关于森林分类、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与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木材运输与销售管理、林木伐区调查设计审批、树木采集管理等内容不符合现行上位法相关规定,且与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不符,无保留必要,因此废止。

    (三)《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废止理由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于2005年3月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发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制度;随后,国务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应删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相关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主要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制度框架下,规范代理机构执业准入、资格证书管理以及相关活动,其主要内容已无上位法支撑,且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无保留必要,因此废止。

    三、有关情况说明

    废止后,我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我省林木采伐活动及其管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及其管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不存在制度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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