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泸定县:坚守水生态红线,重拳出击河湖乱象

  • 2022年04月12日 21时47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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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落实绿色发展观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甘孜州泸定县水利局为加快《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的全面落地落实,以河湖长制工作为主要平台和重要抓手,2022年开局增添新举措,敢于动真碰硬,通过巡查、暗访、举报等方式,聚焦河湖“四乱”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依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做到曝光一批、依法打击一批、追责问责一批,在全县形成有效震慑。

    整治乱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查处河道非法采砂石案件2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45万元。


    整治乱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案件1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恢复原貌并处罚金1000元。


    整治乱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湖造地、围垦河道案件4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貌并收回河滩地5.675亩用于集体护岸绿化。


    整治乱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垃圾弃渣案件2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貌并处罚金5.2万元。


    强化追责问责

    按照《泸定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对水保行洪审批手续不及时、工程措施不到位的4家重点工程项目企业业主进行整改约谈;对水事案件多发、频发的2个乡(镇)具体负责人进行提示;对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测措施管理不规范、处理故障不及时的2家电站业主进行约谈;对全县9个乡镇(含燕子沟镇、磨西镇)部分河段河长巡河履职不到位进行了书面通报和警示曝光。


    通过强有力的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了全县各乡(镇)、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的使命意识,深刻认识到河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开创泸定县河湖长制工作新局面,展现泸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画卷,为建设红色宜居美丽幸福社会主义新泸定增光添彩。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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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孜州泸定县:坚守水生态红线,重拳出击河湖乱象

  • 2022年04月12日 21时47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 为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落实绿色发展观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甘孜州泸定县水利局为加快《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的全面落地落实,以河湖长制工作为主要平台和重要抓手,2022年开局增添新举措,敢于动真碰硬,通过巡查、暗访、举报等方式,聚焦河湖“四乱”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依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做到曝光一批、依法打击一批、追责问责一批,在全县形成有效震慑。

    整治乱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查处河道非法采砂石案件2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45万元。


    整治乱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案件1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恢复原貌并处罚金1000元。


    整治乱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湖造地、围垦河道案件4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貌并收回河滩地5.675亩用于集体护岸绿化。


    整治乱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垃圾弃渣案件2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貌并处罚金5.2万元。


    强化追责问责

    按照《泸定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对水保行洪审批手续不及时、工程措施不到位的4家重点工程项目企业业主进行整改约谈;对水事案件多发、频发的2个乡(镇)具体负责人进行提示;对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测措施管理不规范、处理故障不及时的2家电站业主进行约谈;对全县9个乡镇(含燕子沟镇、磨西镇)部分河段河长巡河履职不到位进行了书面通报和警示曝光。


    通过强有力的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了全县各乡(镇)、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的使命意识,深刻认识到河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开创泸定县河湖长制工作新局面,展现泸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画卷,为建设红色宜居美丽幸福社会主义新泸定增光添彩。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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