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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2016年03月18日  15时53分  来源:省政务服务管理办

表2-469

序号 1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情况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主体 建设管理处,公路局
责任事项

1.记录责任: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对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情况进行记录。

2.公布责任:根据日常监管记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评价结果。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70

序号 2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责任主体 道路运输管理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考试。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且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从业资格证件。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71

序号 3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公路、水运工程乙、丙级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评定
责任主体 工程质量监督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公路、水运工程乙、丙级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评定,出具评定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3.决定责任:作出评定结果决定,对通过评定的企业颁发等级证书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4.其它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72

序号 4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备案
责任主体 外事外经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决定责任:审查当事人提交材料,作出确认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

3.解释备案责任:监督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工作程序执行,按要求备案。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73

序号 5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建设招标备案
责任主体 建设管理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高速公路建设招标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决定责任:审查相关材料,作出确认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

3.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74

序号 6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情况认定
责任主体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大件公路管理处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上级机关交办、其他机关移送公路路产损坏、占用案件时,应及时立案。

2.调查责任:对公路路产损失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及相关证人证言,形成调查报告。

3.认定责任:对路产实际损失情况,参照路产赔补偿认定标准予以认定,制作并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公路赔(补)偿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5.执行责任:收取路产赔补偿费用,出具收费凭证。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75

序号 7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港口建设项目及其试运行、招投标工作、项目法人备案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港口建设项目及其试运行、招投标工作、项目法人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同意备案或不同意备案决定,不予办理备案的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76

序号 8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前备案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前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同意备案或不同意备案决定,不予办理备案的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77

序号 9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船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员、计划、学员以及船员服务机构定期对船员的培训、任职资历、安全记录、健康状况备案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船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员、计划、学员以及船员服务机构定期对船员的培训、任职资历、安全记录、健康状况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同意备案或不同意备案决定,不予办理备案的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78

序号 10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从事船舶污染物相关活动的能力和措施备案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从事船舶污染物相关活动的能力和措施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同意备案或不同意备案决定,不予办理备案的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79

序号 11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在港区内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备案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在港区内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同意备案或不同意备案决定,不予办理备案的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80

序号 12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船舶修造厂、拆船厂和从事散装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的经营人污染事故应急计划的备案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船舶修造厂、拆船厂和从事散装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的经营人污染事故应急计划的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同意备案或不同意备案决定,不予办理备案的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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