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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2016年03月18日  15时53分  来源:省政务服务管理办

表2-457

序号 61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有关建设单位和施工作业单位所属船舶、设施、人员水上通航安全作业条件和采取的通航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有关建设单位和施工作业单位所属船舶、设施、人员水上通航安全作业条件和采取的通航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58

序号 62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渡口安全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渡口安全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59

序号 63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渡口水上交通事故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渡口水上交通事故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60

序号 64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船员、船员服务机构和船员用人单位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船员、船员服务机构和船员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61

序号 65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废钢船在拆船场(点)就位前或在拆船作业中发生的水域污染损害事故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废钢船在拆船场(点)就位前或在拆船作业中发生的水域污染损害事故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62

序号 66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航运公司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活动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航运公司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活动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63

序号 67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航行日志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航行日志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64

序号 68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船闸管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船闸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船闸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65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检举、揭发拆船单位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污染损害事故,以及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减轻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奖励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对检举、揭发拆船单位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污染损害事故,以及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减轻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的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奖励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66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检举、控告危害航标等行为的行政奖励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对检举、控告危害航标等行为予以奖励的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奖励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67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保护船闸设施、检举揭发破坏船闸设备行为的行政奖励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对保护船闸设施、检举揭发破坏船闸设备行为予以奖励的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奖励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船闸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68

序号 4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偶然捞获的沉没物资送当地港(航)务主管机关处理的行政奖励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对偶然捞获的沉没物资送当地港(航)务主管机关处理予以奖励的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奖励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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