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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2016年03月18日  15时53分  来源:省政务服务管理办

表2-445

序号 49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情况和旅客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特殊用途的码头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情况和旅客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特殊用途的码头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46

序号 50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船舶识别号的记载情况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船舶识别号的记载情况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47

序号 51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48

序号 52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49

序号 53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小型船舶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小型船舶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型船舶安全检查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50

序号 54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51

序号 55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内河运输船舶检验、交通安全及防止污染水域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内河运输船舶检验、交通安全及防止污染水域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52

序号 56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港口生产系统安全评价进行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港口生产系统安全评价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53

序号 57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港口规划的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港口规划的实施情况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港口规划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54

序号 58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港口重大危险源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55

序号 59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和经营资质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航务管理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和经营资质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表2-456

序号 60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渡船安全的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省地方海事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渡船安全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 855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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