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大常委会赴天全县调研《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落实情况
近日,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丹惠率调研组到天全县调研《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落实情况,助力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调研组一行重点聚焦“河湖长制条例”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河湖长制基层执行情况、乡镇面源污染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方面,深入龙湾湖健康绿道、喇叭河镇紫石关村、思经镇思经河段等关键点位,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查、走访询问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河湖管理保护一线实际情况。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蒲丹惠就当前天全县河湖治理的痛点难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天全县在河湖长制落实中取得积极进展予以充分肯定。蒲丹惠指出,此次调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自河湖长制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的水质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恢复效果明显,接下来要聚焦薄弱环节精准发力,推动《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进一步落地落实。
调研组强调,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河湖长制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河湖长制实践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二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依托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等开发多样岗位。同时,用活用好“生态超市”,让人人参与到河湖保护工作当中。三要突出重点,确保“河畅、水清、岸绿”。要持续抓好河湖“四乱”整治、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坚决守牢河湖治理保护安全底线和生态红线。四要强化执法检查,加大违法惩处力度。要建立健全“镇村上报县处罚”的执法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农业工委主任荣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刚,市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