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近日,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正式启动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落实,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协同共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建设美丽内江提供水生态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康厚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安排,此次执法检查将持续至今年10月,分准备、检查、审议、整改四个阶段,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自查自纠等形式开展。紧扣条例规定,对照具体条款,重点检查组织管理体系、河湖日常管护、协调联动机制、落实监督考核等情况。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进内江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河湖长治久清。要聚焦关键环节,准确把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秉持依法、求实、问题导向原则,深入一线,全面客观掌握情况。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在执法检查中做到情况摸得透、问题找得准、意见提得实,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共同助力建设“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