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积义率队赴阆中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近期,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积义率队赴阆中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阆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祎,市政府副市长杨劲松陪同检查。
杨积义一行前往石滩水库、嘉陵江鱼翅湿地公园、七里马家河、构溪河湿地公园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从组织体系构建、机制体制落实、河湖管护成效、教育宣传引导、财政经费保障等方面,详细了解阆中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工作情况,对面源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两山论转化”等进行了交流指导,并就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检查组指出,阆中市近年来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始终做到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紧盯问题、综合施治,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大力推动河湖长制落实见效,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工作成效值得肯定。
检查组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落实、见行见效。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自觉将《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要求贯彻到河湖保护工作全过程。要持之以恒发力,扎实做好巡河护河、综合治理、宣传引导等工作。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群众河湖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持续提升河湖治理水平,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李东旭,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苟亿良,市人大农委委员杜晓秋,市水务局副局长张东阳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