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30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发布
屏山县严格按照国家部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已形成的2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录、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对可公开和已明确公开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和再融合,编制符合屏山实际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内容除事项名称和公开内容、依据、时限等外,新增了“公开层级”栏,明确公开事项“县级”“乡镇级”公开属性,进一步确保11个乡镇、县直部门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内容的准确、全面、依法、规范。截至目前,30个领域标准指引2465个公开事项已完成编制并发布,主动公开标准目录除11个乡镇正在编制外,均已完成并公开。
下一步,屏山县将继续优化、完善、更新30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基层治能力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
周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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