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06分
  • 来源: 省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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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金融工作局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以及相关金融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省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全省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省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省信用联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全省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省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并购重组;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发行各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资除外),推进多渠道直接融资,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5.统筹全省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全省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负责对全省权益类、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6.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川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省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8.负责全省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对地方政府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职责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指导相关金融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10.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金融国资的监管,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参与提出地方金融资产总体布局建议并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实施。

      11.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推进全省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12.统筹对全省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省市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省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省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重点工作。

      1.引导服务实体经济。精准开展融资对接;推进企业改制和上市培育;推动并购重组打造行业龙头;实施债券优先发展战略;稳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提升金融对薄弱环节的保障能力;全力做好金融精准扶贫;持续推进“险资入川”。

      2.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加强信用风险管控;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防范新兴金融业态风险;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防范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风险。

      3.深化地方金融改革。推动地方金融监管改革;做好新增监管职责转接;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规范交易场所发展;加强两类公司监管。

      4.强力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推动自贸区金融创新;打造天府金融品牌。

      5.提升金融稳定发展保障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法制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目前省金融工作局仅有二级预算单位1个,即四川省金融工作局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金融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250.9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11.0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收入预算1250.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8.85万元,占16.7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09万元,占83.3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支出预算125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09万元,占48.29%;项目支出646.85万元,占51.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0.9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11.0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0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9万元、金融支出898.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2.0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32.7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9万元,占6.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9万元,占3.58%,金融支出898.11万元,占86.18%,住房保障支出40.40万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6.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0.3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60.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3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金融综合业务、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金融管理工作项目支出。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场地租赁、会议、差旅、大宗印刷支出,金融干部培训支出等。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0.4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4.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公用经费12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8万元。

      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2人。出国(境)团组为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出访阿根廷团组,计划完成拜会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拜访考察阿根廷当地金融机构、出席2018年泛美开发银行理事会阿根廷年会、举行2019年泛美开发银行理事会中国年会启动仪式等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万元。

      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及外单位工作人员到我单位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目前省金融工作局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金融工作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3.0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1.62万元,增长197.15%。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金融工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省地方金融机构预警监管平台178.2万元、办公设备2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省金融工作局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开展金融综合业务、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金融管理工作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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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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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06分
  • 来源: 省金融工作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金融工作局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以及相关金融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省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全省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省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省信用联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全省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省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并购重组;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发行各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资除外),推进多渠道直接融资,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5.统筹全省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全省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负责对全省权益类、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6.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川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省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8.负责全省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对地方政府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职责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指导相关金融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10.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金融国资的监管,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参与提出地方金融资产总体布局建议并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实施。

      11.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推进全省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12.统筹对全省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省市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省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省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重点工作。

      1.引导服务实体经济。精准开展融资对接;推进企业改制和上市培育;推动并购重组打造行业龙头;实施债券优先发展战略;稳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提升金融对薄弱环节的保障能力;全力做好金融精准扶贫;持续推进“险资入川”。

      2.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加强信用风险管控;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防范新兴金融业态风险;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防范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风险。

      3.深化地方金融改革。推动地方金融监管改革;做好新增监管职责转接;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规范交易场所发展;加强两类公司监管。

      4.强力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推动自贸区金融创新;打造天府金融品牌。

      5.提升金融稳定发展保障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法制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目前省金融工作局仅有二级预算单位1个,即四川省金融工作局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金融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250.9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11.0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收入预算1250.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8.85万元,占16.7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09万元,占83.3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支出预算125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09万元,占48.29%;项目支出646.85万元,占51.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0.9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11.0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0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9万元、金融支出898.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2.0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32.7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9万元,占6.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9万元,占3.58%,金融支出898.11万元,占86.18%,住房保障支出40.40万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6.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0.3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60.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3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金融综合业务、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金融管理工作项目支出。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场地租赁、会议、差旅、大宗印刷支出,金融干部培训支出等。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0.4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4.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公用经费12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8万元。

      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2人。出国(境)团组为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出访阿根廷团组,计划完成拜会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拜访考察阿根廷当地金融机构、出席2018年泛美开发银行理事会阿根廷年会、举行2019年泛美开发银行理事会中国年会启动仪式等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万元。

      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及外单位工作人员到我单位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目前省金融工作局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金融工作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3.0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1.62万元,增长197.15%。主要原因是省金融工作局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金融工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省地方金融机构预警监管平台178.2万元、办公设备2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省金融工作局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开展金融综合业务、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金融管理工作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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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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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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