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农业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27分
  • 来源: 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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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农业厅职能简介。

      省农业厅是主管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拟订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制定全省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全省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二)省农业厅2018年重点工作。

      做好2018年全省农业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工作创新,实施好十大行动方案,突出“四区四基地”,大力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农业发展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持续擦亮农业大省金字招牌。2018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农业为农民人均增收180元。

      1.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1)扎实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建设。总结推广都江堰灌区“两区”划定试点经验,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在全省50个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000万亩以上。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粮食规模经营面积同比提高5%。提升90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建设水平,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上年水平。

      (2)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两区”和产业融合示范园区、连片扶贫地区为重点,建成高标准农田387万亩。以“五大工程”为重点,建成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50万亩。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为重点,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建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3)深入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联动实施部、省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大力推广粮油作物优质专用新品种,集成示范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连片建设200万亩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

      (4)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继续实施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和现代种业提升等项目,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作物制种基地10万亩。加强种子质量和种子市场监管,种子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确保无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启动地方特色种质资源普查和保护,审定、引进、登记一批优良品种。

      2.坚持质量兴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5)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粮食和饲草料。应用“稻香杯”评选成果,大力推广优质稻米品种,全省国标二级以上优质稻面积达到900万亩。大力发展青贮(饲用)玉米,建设40个“粮改饲”青贮玉米示范区。推进马铃薯主食化产品开发,强化马铃薯主粮消费宣传引导。大力发展高粱、青稞、荞麦等名品杂粮。

      (6)大力发展现代经作产业。创建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30个,新建和改造提升现代经济作物产业标准化基地200万亩,促进川菜、川茶、川果、川药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发展。深度实施果菜茶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打造一批中高端特色农产品基地。全省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产量分别达到4000万吨、800万吨、25万吨、40万吨,桑园面积突破200万亩。

      (7)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坚持“稳猪禽、兴牛羊”,全省生猪出栏稳定在7000万头左右,肉、蛋、奶生产保持基本稳定。以61个生猪调出大县为重点,推进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以49个肉牛基地县、26个肉羊基地县为重点,大力发展种草养畜,推动牛羊产业发展。挖掘地方品种资源优势,发展内江猪、蜀宣花牛、牦牛、旧院黑鸡、中蜂等特色品种。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创建部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00个,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1000个。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开展人工种草,建设牲畜“两棚一圈”,发展家庭牧场。工业饲料产量保持在1000万吨以上。

      (8)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以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水库生态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和陆基集装箱式健康养殖。搞好优势特色水产品区域布局,鼓励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养殖,积极支持水产品加工,创建四川美丽渔村20个。以做优品质、提升效益为核心,在邛崃、隆昌等地创建30个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创建2个国家级示范区,新增稻渔综合种养20万亩。全省水产养殖面积达到343万亩,水产品总量达到161万吨。

      (9)强力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涉农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新建、改造特色产业基地302万亩,出栏猪牛羊等大牲畜8217万头、鸡鸭兔鹅等特色小家畜禽7.6亿只(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150个,新建850座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实施农村能源扶贫工程,新建大型沼气工程24处、新村集中供气工程91处、户用沼气池2000口。新培育省级示范社200个、省级示范场250家。加大贫困地区优势特色品牌宣传力度,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抓好农业技术帮扶,进一步调整优化贫困村农技员、贫困县专家服务团和非贫困村农技巡回服务小组,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菜单式服务,实现农技服务全覆盖。强化产业扶贫常态化督查机制,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协调机制,再总结推广一批农业产业扶贫范例。抓好九寨沟地震灾后农业产业恢复重建。依靠农业产业发展脱贫35.95万人。

      3.坚持品牌强农,强化品牌建设、市场开拓和对外合作

      (10)大力培育优势品牌。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五大工程”。加快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引导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抓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建设,着力发展“三品一标”,夯实品牌农业质量根基,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农产品品牌体系。积极参与中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介第二批四川省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和四川优质品牌农产品50个,举办厅、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提升“川”字号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11)强化农产品市场开拓。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田头市场、冷链物流,加快订单直销、电子结算等新交易方式推广应用,提高流通效率。全力办好茶博会、菜博会、泡菜博览会等农业展会,开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三进”活动,组织参与川货出川等市场拓展活动,加大农产品促销力度。创新“互联网+”品牌农产品行动,通过信息进村入户,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促进“川”字号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

      (12)高标准推进农业“走出去”。加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开拓境外市场,推进蔬菜直供港澳,推进特色水果出口俄罗斯、加拿大、港澳等国家和地区。支持种子、农机、饲料、兽药等优势产能国际合作,推动农业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兴业,开展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针对我省农业短板引进一批符合农业绿色发展的技术、设备、品种,继续利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双向培训农民,推动川台两地农业交流合作深入发展。

      4.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13)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布局,实现就地就近整理、分级、清洗、冷藏、烘干、包装等商品化处理,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初加工设施综合使用效率。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1000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53%,比上年增长2个百分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向“三区三园”聚集发展,创建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

      (14)推进休闲农业提档升级发展。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深入挖掘农耕文化,大力发展创意农业。新建农业主题公园120个、美丽休闲乡村200个。争创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开展第二批省级示范农业主题公园创建认定,举办“2018年四川美丽田园欢乐游”系列活动。力争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经营性收入达到1500亿元。

      (15)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深入推进1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现代农业示范市县、现代农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任务,推动农业全面升级,示范引领乡村振兴。立足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配套完善农产品加工设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200个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认定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积极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16)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智慧农业工程建设,抓好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实施,建设涵盖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机提灌排灌、农产品初加工等不同类型的适度规模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基地。抓好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示范,打造益农信息社3.7万个,实现公益、便民、电商、培训四大服务。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服务,强化农业统计监测、预警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推进农业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农业大数据试点建设,强化农业信息网络安全保障。

      5.坚持科技强农,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17)加强农业良繁体系建设。成立南繁服务工作站,推进南繁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区域性果菜茶药种苗繁育基地。加快川藏黑猪、凉山半细毛羊、大恒肉鸡等特色优势品种推广应用,创建部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4个。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良种展示示范体系,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生猪三元杂交面达78%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60%以上。

      (18)继续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轴心,加强四川创新团队建设。逐步健全特色优势产业专家团队,以产业链为主线、以产品为单元,整合相关学科资源,优化岗位设置和管理,紧密联系产业示范基地县,开展协同创新、试验示范、人员培训和成果转化推广。

      (19)大力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意见》,清理借占用人员,补齐空编空岗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农技推广体系,推动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探索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推进农业科研激励改革,构建产学研协同、企业主体参与、权益分配明确的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突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储备推荐一批科研项目,集成示范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推介一批主推技术。支持成都建设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20)强化农机装备建设。深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打造农机化生产道路路网,分区域建立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12个。强化机械装备研究,搞好农机农艺融合。培育壮大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和改造提灌站3000座,推进标准化站建设,在12个县开展农业智慧灌溉项目试点,加快太阳能提灌推广。

      6.坚持绿色兴农,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1)全力推进农业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聚焦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重点案件、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把禁养区养殖污染、渔业水域环境保护、秸秆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环境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开展六个专项治理行动。完善县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赋码备案,推进渔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划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压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

      (22)切实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农业资源和修复农业生态系统。全面推进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试点。抓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实施退牧(退耕)还草工程,全面推行草原保护的三项基本制度,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4.8%以上。落实禁渔期制度,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强化渔政执法监督和渔业资源保护。启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程,抓好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治示范工作。新建农村沼气工程202处,进一步加大“三沼”综合利用力度。

      (23)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产业体系。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生产模式。大力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害工程、秸秆资源化利用工程、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工程、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和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工程等农业绿色发展“七大工程”。继续开展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深入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果菜茶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等项目。

      (24)加快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创新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循环补偿制度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

      7.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5)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面提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指导成员资格确认。总结推广成都市温江区、广元市利州区试点经验和做法,指导5个第二批国家试点县和30个省级试点县积极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选择确定30个第三批省级试点县,以试点带示范,梯次推进改革,确保改革质量。积极推荐确定国家第三批试点县和首批整市推进试点单位。

      (26)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快数据汇交和脱密进度,规范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信息资源共享。做好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的常态化管理和承包权的物权化管理,夯实第三轮土地延包基础。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稳妥开展草原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27)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落实“三权分置”并行政策,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和信息库建设。依法规范耕地、草地流转,发展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适度规模经营率提高1.5个百分点。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租赁承包地,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探索建立风险保障金和履约保证保险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28)继续推进农垦(农场)改革发展。明确垦区集团化改革方向,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农场公司化改造,积极组建区域性农业企业集团和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指导凉山州开展区域性集团化改革试点,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整体推进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29)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拓宽投入渠道,突出支持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完善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农业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担保。推进遂宁等6个市县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风险保障金试点工作,拓宽农业抵质押物范围。强化专项检查和财务监督,清理逾期建设项目,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8.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30)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以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继续推进两个创建,抓好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严格第三批省级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示范推广“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加快推进农产品质检体系项目建设和“双认证”,积极开展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网格化移动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3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工作,按期完成入网注册、业务应用等任务。进一步扩大省级追溯平台应用覆盖面,率先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品一标”规模主体纳入追溯体系,全年新增1000家生产经营主体、1800个产品入驻省级追溯平台。生猪追溯实现全覆盖,逐步扩大牛羊、禽类、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追溯覆盖面。

      (32)强化监测预警和突出问题整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坚持监测结果会商和通报机制,应用监测结果指导生产、防范风险。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限量使用农药兽药和违法使用违禁物质等行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9.振兴农业人才队伍,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

      (33)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推动出台《关于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开展经营主体示范创建行动,联合评定命名省级示范社250个、省级示范场300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自愿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实施经营主体骨干人员培训,培训人员500人次以上。支持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承担农业公益性服务项目,继续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和示范主体创建。

      (34)大力推进农村创业创新。优化完善农村双创政策支持保障,积极搭建农村双创平台和载体,引导农村双创主体向现代农业重点县和融合示范园区集中,培育打造一批农村双创示范园区(基地),推介一批农村双创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农村双创良好氛围。

      (35)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发挥各类高等学校、培训机构等人才培养培训主渠道作用,调动农科教、政事企单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以青年农场主计划、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为重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万人、农业职业经理人1000人。

      (36)实施贫困地区农业人才振兴工程。实施《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农业人才振兴工程实施方案》,重点领域招录招聘6550人、免费定向培养农村实用人才1000人、“一村一名农技员”培训提能1340人。深入开展特聘农技员试点,以政府购买、合同管理方式新聘农技员150人。

      10.强化农业安全生产,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37)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监管。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强化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统筹做好血吸虫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屠宰行业管理,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试点,严厉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案件。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推动“智慧动监”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加强跨省动物和动物产品调入监管,确保检疫监管到位。做好兽药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38)抓好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和植物保护。加强植物检疫,强化种子、种苗检疫监管,抓好柑桔黄龙病等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推广天敌昆虫等生物防控技术,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超过28%,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8%以上。深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严格推行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开展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

      (39)强化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年活动,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持证率,拖拉机年检率稳步提高3个百分点,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加快存量变拖淘汰进程。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农机、渔业船舶、农村能源、农药、兽药、饲料、畜禽屠宰、农业园区等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草原防火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无重特大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农业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其他事业单位4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农业厅机关、四川省农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农业厅机关幼儿园、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四川省农业厅信息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四川省农业厅植物检疫站、四川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四川省农技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援外办公室、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四川省农业厅植物保护站、四川省农药检定所、四川省农业宣传中心、四川省种子站、四川省果树良种繁殖站、四川省原良种试验站、四川省南亚热带作物发展中心、四川省园艺作物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四川省蚕丝学校、四川省南充蚕种场、四川省西充蚕种场、四川省阆中蚕种场、四川省三台蚕种场、四川省苏稽蚕种场、四川省农学会、四川省农民体育协会、四川省农业厅计财处、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四川省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四川省畜牧总站、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四川省蜂业管理站、四川省阳平种牛场、四川省草原监理站、四川省畜牧食品市场信息中心、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产局、四川省水产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农业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农业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80935.4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50.2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农业厅2018年收入预算80935.4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851.38万元,占15.8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60.31万元,占64.32%;事业收入4841.46万元,占5.9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5万元,占0.07%;转移性收入4305.07万元,占5.32%;其他收入3992.04万元,占4.9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30.14万元,占3.5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农业厅2018年支出预算8093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60.40万元,占43.81%;项目支出45475.00万元,占56.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农业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123.0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28.25万元,增长5.12%,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项目增加,包括厅信息中心上年结转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项目资金3136.4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60.3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62.7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932.6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18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0.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1.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7万元、农林水支出3890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2.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农业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060.3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30.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包括调资进基数及相应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5932.65万元,占11.40%;科学技术支出6478.39万元,占1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0.51万元,占8.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1.31万元,占3.10%;节能环保支出330万元,占0.63%;农林水支出30694.56万元,占58.96%;住房保障支出2442.89万元,占4.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4469.7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省蚕丝学校、省水产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中专教育项目支出,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等。保障学校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减免学费补助以及教学设施维护,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62.9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培训支出。保障全省农业办公系统业务培训、全省农业县局长培训、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农业产业扶贫相关技术培训、全省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培训、全省“两区”划定工作推进培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培训等顺利组织。

      3.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设计院四川特色食用菌热风干燥特性及品质变化机理研究、省动物疫控中心布鲁氏菌病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猪肠道微生物多样性及功能基因组与芥子碱降解菌酶学性质及其对菜籽粕的研究、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南方紫花苜蓿耐热与川西北鼠荒地恢复技术研究等所需采样、专用材料购置、技术咨询等支出。通过科学研究,形成科研成果,为相关领域提供理论支撑。

      4.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882.05万元,主要用于: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省草原科学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保障2个科研单位正常运转。

      5.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5.04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院、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科研项目所需的印刷、咨询、专用材料、设备购置维护等支出。包括现代畜牧业发展、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重大疫病防控、牧区“沼光风”绿色生态新能源开发等研究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

      6.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6.3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设计院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7.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单位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印刷、咨询、专用材料、劳务等支出。完成生猪安全高效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水稻—饲草高效耦合技术、规模化养殖场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及设备研究示范、基于北斗导航系统的农机物联网技术及装置研究与示范等。

      8.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所需的印刷、差旅、专用材料、劳务等支出。完成高原藏区畜禽生态养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红原扶贫村种草养牛技术、秦巴山区品牌生态农业精准扶贫技术集成与示范及光伏节水技术在秦巴山区茶叶产业中的应用与示范等。

      9.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设计院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所需的实验室修护支出。包括实验室等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和科研试制基地设施升级。

      1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81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单位其他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所需的印刷、咨询、差旅、劳务、专用材料购置等支出。包括肉用山羊舍饲养殖综合技术推广应用、生猪主要疫病防控关键技术熟化与应用、川西北高寒草地生态恢复、农业灌溉物联网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化应用及基本科研业务费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1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保障离休老同志离休工资、生活补贴正常发放。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460.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保障离休老同志离休工资、生活补贴正常发放。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002.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2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保障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正常缴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8.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困难补助、遗属补助、企业离休人员补助开支,保障补助的正常发放。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39.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6.48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54.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19.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0万元,主要用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设施建设及维护、本地资源调查等工作。

      20.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109.5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1.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55.1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所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会议、差旅、物业管理等支出。保障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22.农林水(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776.3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差旅、物业管理、农业综合服务等支出,保障厅机关后勤中心的正常运转。

      23.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000.05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保障非参公单位的正常运转。

      24.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710.0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开展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所需的差旅、劳务、印刷、咨询、材料购置、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农业重大技术推广、粮油高产高效创建关键技术示范、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生猪现代种业建设、南繁科研育种等工作顺利开展。

      25.农林水(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预算数为1586.21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病虫害控制工作所需的印刷、专用材料购置、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农作物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包虫病防治等工作顺利开展。

      26.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8年预算数为4490.3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的专用材料购置、专用设备购置、设备维修维护、劳务、差旅等支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土壤肥料农产品及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监督、农药质量农残监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动物公共安全监测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7.农林水(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8年预算数为817.3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农业执法监管所需的差旅、印刷、咨询、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农民负担监测管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汇交、农机牌证制作、农机鉴定及质量监管、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8.农林水(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869.3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农业统计建设与信息服务工作所需的差旅、维修(护)、租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保障农业政务信息化提升、草原资源保护与检测、草地资源清查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9.农林水(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所需的差旅、接待等支出,保障对外农业交流与合作、推动农业走出去等交流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30.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预算数为27.8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监理站开展草原防灾工作所需的劳务等支出,保障草原防火督促检查顺利开展。

      31.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蚕业管理总站蚕品种资源保存所需的印刷、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蚕种质量,调动广大农民栽桑养蚕积极性,促进蚕桑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32.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18年预算数为84.3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用于农村能源所需的印刷、差旅、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质量,有效推进农村能源绿色发展。

      33.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8年预算数为232.2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开展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所需的印刷、专用材料购置、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奶牛DHI测定中心运行经费、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基因库建设、金川牦牛选育与推广等工作顺利实施。

      34.农林水(类)农业(款)脱贫攻坚对口帮扶(项)2018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对口帮扶的支出。保障农技人员对口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带动对口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收入,脱贫奔小康。

      35.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820.00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为推进全省农业发展的其他工作所需的差旅、印刷、租赁、咨询、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川字号农产品市场促销与开拓活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PPP模式试点、厅、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农产品境外市场开拓、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四川农业电视专题宣传等工作顺利开展。

      3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137.5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305.3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用于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正常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农业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08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9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86.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农业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4.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4.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8.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2.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4.76%。主要原因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农业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工作安排,合理安排2018年度出访计划。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9次,2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一是组织率领相关农业企业开拓农产品境外市场,参加2018年以色列高科技农业展、英国诺维奇皇家诺福克农业协展、莫斯科国际食品展和香港国际茶展等国际专业展会,并举办产销对接活动,不断提升我省农业对外贸易水平;二是与波兰、罗马尼亚、美国、加拿大和南非等国农业部门,洽谈农业经贸合作,签署相关合作协议,举办金砖国家农业论坛等活动;三是赴斯里兰卡、柬埔寨、缅甸等国家,推动种子、农机、畜牧、茶产业等开展种养示范、技术合作;四是推进中缅粮食产业示范区、中乌农业合作产业园、中柬茉莉花香米种植园区、塔吉克斯坦农机产业园等境外园区建设,推进特色水果出口俄罗斯、四川蔬菜直供港澳等项目的实施;五是赴德国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等。计划完成开拓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境外市场,持续提升我省农业对外贸易水平;促进我省优势农业企业在境外投资兴业,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推动我省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1.8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厉行节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农业对外合作外事接待、农业招商引资、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与市场拓展、农业产业扶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现代畜牧业发展、草原生态保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可持续农业发展宣传等方面接待支出;兄弟省市农业厅(委)来川业务交流接待支出,农业部来川调研、检查验收、督促指导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8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厉行节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5辆,其中:轿车77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2辆,越野车23辆,大型客、货车3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14万元,用于11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农业产业技术扶贫、野外抽样取证、农业专项管理督查、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农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渔船检验及船用产品检验检查、良种繁育科研推广、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动物疫病采样监测及督查、畜产品安全拉网抽样督察、土壤质量监测评价、兽药和饲料以及饲料添加剂抽样、无公害农产品抽样检查、全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蚕种品种资源保护及区域化试验、粮油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机械化播种收获现场示范、草原生态保护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农业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农业厅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农业厅下属省农业厅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植物检疫站、农村经营管理总站、蚕业管理站、农机监理总站、兽药监察所、草原监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水产局等9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68.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8.73万元,增长6.7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农业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889.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储备物资、国家杂交水稻和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货物、农作物新品种试验货物、动植物保护能力建设提升中央基建项目货物、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草地资源清查服务、信息进村入户服务,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采购、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农业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1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9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560万元,购置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X荧光光谱仪等大型设备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省农业厅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目):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专项基础科研(项):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科教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科技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驶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使用、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他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改、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的方面支出。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领导人出访后续项目,招待来访、参观以及来华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农村公益事业(项):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脱贫攻坚对口帮扶(项):指各单位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各项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调剂年初预算中的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中的管理经费支持脱贫攻坚,用于现金或实物慰问、救济、救助帮扶,项目建设、购置设备及大额现金援助帮扶。

      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下载:

    四川省农业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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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农业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27分
  • 来源: 农业厅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农业厅职能简介。

      省农业厅是主管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拟订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制定全省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全省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二)省农业厅2018年重点工作。

      做好2018年全省农业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工作创新,实施好十大行动方案,突出“四区四基地”,大力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农业发展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持续擦亮农业大省金字招牌。2018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农业为农民人均增收180元。

      1.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1)扎实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建设。总结推广都江堰灌区“两区”划定试点经验,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在全省50个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000万亩以上。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粮食规模经营面积同比提高5%。提升90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建设水平,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上年水平。

      (2)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两区”和产业融合示范园区、连片扶贫地区为重点,建成高标准农田387万亩。以“五大工程”为重点,建成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50万亩。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为重点,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建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3)深入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联动实施部、省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大力推广粮油作物优质专用新品种,集成示范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连片建设200万亩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

      (4)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继续实施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和现代种业提升等项目,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作物制种基地10万亩。加强种子质量和种子市场监管,种子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确保无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启动地方特色种质资源普查和保护,审定、引进、登记一批优良品种。

      2.坚持质量兴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5)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粮食和饲草料。应用“稻香杯”评选成果,大力推广优质稻米品种,全省国标二级以上优质稻面积达到900万亩。大力发展青贮(饲用)玉米,建设40个“粮改饲”青贮玉米示范区。推进马铃薯主食化产品开发,强化马铃薯主粮消费宣传引导。大力发展高粱、青稞、荞麦等名品杂粮。

      (6)大力发展现代经作产业。创建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30个,新建和改造提升现代经济作物产业标准化基地200万亩,促进川菜、川茶、川果、川药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发展。深度实施果菜茶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打造一批中高端特色农产品基地。全省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产量分别达到4000万吨、800万吨、25万吨、40万吨,桑园面积突破200万亩。

      (7)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坚持“稳猪禽、兴牛羊”,全省生猪出栏稳定在7000万头左右,肉、蛋、奶生产保持基本稳定。以61个生猪调出大县为重点,推进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以49个肉牛基地县、26个肉羊基地县为重点,大力发展种草养畜,推动牛羊产业发展。挖掘地方品种资源优势,发展内江猪、蜀宣花牛、牦牛、旧院黑鸡、中蜂等特色品种。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创建部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00个,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1000个。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开展人工种草,建设牲畜“两棚一圈”,发展家庭牧场。工业饲料产量保持在1000万吨以上。

      (8)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以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水库生态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和陆基集装箱式健康养殖。搞好优势特色水产品区域布局,鼓励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养殖,积极支持水产品加工,创建四川美丽渔村20个。以做优品质、提升效益为核心,在邛崃、隆昌等地创建30个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创建2个国家级示范区,新增稻渔综合种养20万亩。全省水产养殖面积达到343万亩,水产品总量达到161万吨。

      (9)强力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涉农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新建、改造特色产业基地302万亩,出栏猪牛羊等大牲畜8217万头、鸡鸭兔鹅等特色小家畜禽7.6亿只(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150个,新建850座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实施农村能源扶贫工程,新建大型沼气工程24处、新村集中供气工程91处、户用沼气池2000口。新培育省级示范社200个、省级示范场250家。加大贫困地区优势特色品牌宣传力度,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抓好农业技术帮扶,进一步调整优化贫困村农技员、贫困县专家服务团和非贫困村农技巡回服务小组,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菜单式服务,实现农技服务全覆盖。强化产业扶贫常态化督查机制,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协调机制,再总结推广一批农业产业扶贫范例。抓好九寨沟地震灾后农业产业恢复重建。依靠农业产业发展脱贫35.95万人。

      3.坚持品牌强农,强化品牌建设、市场开拓和对外合作

      (10)大力培育优势品牌。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五大工程”。加快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引导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抓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建设,着力发展“三品一标”,夯实品牌农业质量根基,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农产品品牌体系。积极参与中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介第二批四川省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和四川优质品牌农产品50个,举办厅、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提升“川”字号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11)强化农产品市场开拓。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田头市场、冷链物流,加快订单直销、电子结算等新交易方式推广应用,提高流通效率。全力办好茶博会、菜博会、泡菜博览会等农业展会,开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三进”活动,组织参与川货出川等市场拓展活动,加大农产品促销力度。创新“互联网+”品牌农产品行动,通过信息进村入户,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促进“川”字号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

      (12)高标准推进农业“走出去”。加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开拓境外市场,推进蔬菜直供港澳,推进特色水果出口俄罗斯、加拿大、港澳等国家和地区。支持种子、农机、饲料、兽药等优势产能国际合作,推动农业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兴业,开展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针对我省农业短板引进一批符合农业绿色发展的技术、设备、品种,继续利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双向培训农民,推动川台两地农业交流合作深入发展。

      4.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13)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布局,实现就地就近整理、分级、清洗、冷藏、烘干、包装等商品化处理,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初加工设施综合使用效率。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1000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53%,比上年增长2个百分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向“三区三园”聚集发展,创建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

      (14)推进休闲农业提档升级发展。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深入挖掘农耕文化,大力发展创意农业。新建农业主题公园120个、美丽休闲乡村200个。争创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开展第二批省级示范农业主题公园创建认定,举办“2018年四川美丽田园欢乐游”系列活动。力争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经营性收入达到1500亿元。

      (15)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深入推进1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现代农业示范市县、现代农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任务,推动农业全面升级,示范引领乡村振兴。立足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配套完善农产品加工设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200个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认定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积极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16)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智慧农业工程建设,抓好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实施,建设涵盖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机提灌排灌、农产品初加工等不同类型的适度规模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基地。抓好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示范,打造益农信息社3.7万个,实现公益、便民、电商、培训四大服务。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服务,强化农业统计监测、预警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推进农业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农业大数据试点建设,强化农业信息网络安全保障。

      5.坚持科技强农,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17)加强农业良繁体系建设。成立南繁服务工作站,推进南繁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区域性果菜茶药种苗繁育基地。加快川藏黑猪、凉山半细毛羊、大恒肉鸡等特色优势品种推广应用,创建部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4个。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良种展示示范体系,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生猪三元杂交面达78%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60%以上。

      (18)继续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轴心,加强四川创新团队建设。逐步健全特色优势产业专家团队,以产业链为主线、以产品为单元,整合相关学科资源,优化岗位设置和管理,紧密联系产业示范基地县,开展协同创新、试验示范、人员培训和成果转化推广。

      (19)大力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意见》,清理借占用人员,补齐空编空岗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农技推广体系,推动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探索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推进农业科研激励改革,构建产学研协同、企业主体参与、权益分配明确的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突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储备推荐一批科研项目,集成示范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推介一批主推技术。支持成都建设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20)强化农机装备建设。深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打造农机化生产道路路网,分区域建立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12个。强化机械装备研究,搞好农机农艺融合。培育壮大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和改造提灌站3000座,推进标准化站建设,在12个县开展农业智慧灌溉项目试点,加快太阳能提灌推广。

      6.坚持绿色兴农,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1)全力推进农业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聚焦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重点案件、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把禁养区养殖污染、渔业水域环境保护、秸秆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环境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开展六个专项治理行动。完善县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赋码备案,推进渔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划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压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

      (22)切实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农业资源和修复农业生态系统。全面推进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试点。抓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实施退牧(退耕)还草工程,全面推行草原保护的三项基本制度,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4.8%以上。落实禁渔期制度,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强化渔政执法监督和渔业资源保护。启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程,抓好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治示范工作。新建农村沼气工程202处,进一步加大“三沼”综合利用力度。

      (23)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产业体系。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生产模式。大力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害工程、秸秆资源化利用工程、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工程、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和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工程等农业绿色发展“七大工程”。继续开展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深入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果菜茶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等项目。

      (24)加快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创新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循环补偿制度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

      7.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5)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面提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指导成员资格确认。总结推广成都市温江区、广元市利州区试点经验和做法,指导5个第二批国家试点县和30个省级试点县积极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选择确定30个第三批省级试点县,以试点带示范,梯次推进改革,确保改革质量。积极推荐确定国家第三批试点县和首批整市推进试点单位。

      (26)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快数据汇交和脱密进度,规范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信息资源共享。做好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的常态化管理和承包权的物权化管理,夯实第三轮土地延包基础。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稳妥开展草原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27)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落实“三权分置”并行政策,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和信息库建设。依法规范耕地、草地流转,发展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适度规模经营率提高1.5个百分点。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租赁承包地,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探索建立风险保障金和履约保证保险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28)继续推进农垦(农场)改革发展。明确垦区集团化改革方向,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农场公司化改造,积极组建区域性农业企业集团和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指导凉山州开展区域性集团化改革试点,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整体推进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29)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拓宽投入渠道,突出支持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完善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农业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担保。推进遂宁等6个市县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风险保障金试点工作,拓宽农业抵质押物范围。强化专项检查和财务监督,清理逾期建设项目,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8.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30)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以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继续推进两个创建,抓好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严格第三批省级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示范推广“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加快推进农产品质检体系项目建设和“双认证”,积极开展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网格化移动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3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工作,按期完成入网注册、业务应用等任务。进一步扩大省级追溯平台应用覆盖面,率先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品一标”规模主体纳入追溯体系,全年新增1000家生产经营主体、1800个产品入驻省级追溯平台。生猪追溯实现全覆盖,逐步扩大牛羊、禽类、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追溯覆盖面。

      (32)强化监测预警和突出问题整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坚持监测结果会商和通报机制,应用监测结果指导生产、防范风险。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限量使用农药兽药和违法使用违禁物质等行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9.振兴农业人才队伍,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

      (33)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推动出台《关于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开展经营主体示范创建行动,联合评定命名省级示范社250个、省级示范场300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自愿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实施经营主体骨干人员培训,培训人员500人次以上。支持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承担农业公益性服务项目,继续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和示范主体创建。

      (34)大力推进农村创业创新。优化完善农村双创政策支持保障,积极搭建农村双创平台和载体,引导农村双创主体向现代农业重点县和融合示范园区集中,培育打造一批农村双创示范园区(基地),推介一批农村双创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农村双创良好氛围。

      (35)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发挥各类高等学校、培训机构等人才培养培训主渠道作用,调动农科教、政事企单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以青年农场主计划、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为重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万人、农业职业经理人1000人。

      (36)实施贫困地区农业人才振兴工程。实施《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农业人才振兴工程实施方案》,重点领域招录招聘6550人、免费定向培养农村实用人才1000人、“一村一名农技员”培训提能1340人。深入开展特聘农技员试点,以政府购买、合同管理方式新聘农技员150人。

      10.强化农业安全生产,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37)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监管。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强化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统筹做好血吸虫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屠宰行业管理,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试点,严厉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案件。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推动“智慧动监”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加强跨省动物和动物产品调入监管,确保检疫监管到位。做好兽药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38)抓好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和植物保护。加强植物检疫,强化种子、种苗检疫监管,抓好柑桔黄龙病等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推广天敌昆虫等生物防控技术,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超过28%,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8%以上。深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严格推行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开展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

      (39)强化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年活动,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持证率,拖拉机年检率稳步提高3个百分点,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加快存量变拖淘汰进程。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农机、渔业船舶、农村能源、农药、兽药、饲料、畜禽屠宰、农业园区等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草原防火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无重特大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农业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其他事业单位4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农业厅机关、四川省农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农业厅机关幼儿园、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四川省农业厅信息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四川省农业厅植物检疫站、四川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四川省农技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援外办公室、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四川省农业厅植物保护站、四川省农药检定所、四川省农业宣传中心、四川省种子站、四川省果树良种繁殖站、四川省原良种试验站、四川省南亚热带作物发展中心、四川省园艺作物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四川省蚕丝学校、四川省南充蚕种场、四川省西充蚕种场、四川省阆中蚕种场、四川省三台蚕种场、四川省苏稽蚕种场、四川省农学会、四川省农民体育协会、四川省农业厅计财处、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四川省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四川省畜牧总站、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四川省蜂业管理站、四川省阳平种牛场、四川省草原监理站、四川省畜牧食品市场信息中心、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产局、四川省水产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农业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农业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80935.4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50.2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农业厅2018年收入预算80935.4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851.38万元,占15.8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60.31万元,占64.32%;事业收入4841.46万元,占5.9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5万元,占0.07%;转移性收入4305.07万元,占5.32%;其他收入3992.04万元,占4.9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30.14万元,占3.5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农业厅2018年支出预算8093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60.40万元,占43.81%;项目支出45475.00万元,占56.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农业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123.0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28.25万元,增长5.12%,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项目增加,包括厅信息中心上年结转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项目资金3136.4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60.3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62.7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932.6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18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0.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1.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7万元、农林水支出3890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2.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农业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060.3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30.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包括调资进基数及相应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5932.65万元,占11.40%;科学技术支出6478.39万元,占1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0.51万元,占8.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1.31万元,占3.10%;节能环保支出330万元,占0.63%;农林水支出30694.56万元,占58.96%;住房保障支出2442.89万元,占4.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4469.7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省蚕丝学校、省水产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中专教育项目支出,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等。保障学校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减免学费补助以及教学设施维护,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62.9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培训支出。保障全省农业办公系统业务培训、全省农业县局长培训、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农业产业扶贫相关技术培训、全省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培训、全省“两区”划定工作推进培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培训等顺利组织。

      3.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设计院四川特色食用菌热风干燥特性及品质变化机理研究、省动物疫控中心布鲁氏菌病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猪肠道微生物多样性及功能基因组与芥子碱降解菌酶学性质及其对菜籽粕的研究、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南方紫花苜蓿耐热与川西北鼠荒地恢复技术研究等所需采样、专用材料购置、技术咨询等支出。通过科学研究,形成科研成果,为相关领域提供理论支撑。

      4.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882.05万元,主要用于: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省草原科学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保障2个科研单位正常运转。

      5.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5.04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院、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科研项目所需的印刷、咨询、专用材料、设备购置维护等支出。包括现代畜牧业发展、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重大疫病防控、牧区“沼光风”绿色生态新能源开发等研究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

      6.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6.3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设计院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7.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单位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印刷、咨询、专用材料、劳务等支出。完成生猪安全高效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水稻—饲草高效耦合技术、规模化养殖场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及设备研究示范、基于北斗导航系统的农机物联网技术及装置研究与示范等。

      8.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所需的印刷、差旅、专用材料、劳务等支出。完成高原藏区畜禽生态养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红原扶贫村种草养牛技术、秦巴山区品牌生态农业精准扶贫技术集成与示范及光伏节水技术在秦巴山区茶叶产业中的应用与示范等。

      9.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设计院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所需的实验室修护支出。包括实验室等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和科研试制基地设施升级。

      1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81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单位其他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所需的印刷、咨询、差旅、劳务、专用材料购置等支出。包括肉用山羊舍饲养殖综合技术推广应用、生猪主要疫病防控关键技术熟化与应用、川西北高寒草地生态恢复、农业灌溉物联网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化应用及基本科研业务费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1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保障离休老同志离休工资、生活补贴正常发放。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460.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保障离休老同志离休工资、生活补贴正常发放。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002.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2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保障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正常缴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8.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困难补助、遗属补助、企业离休人员补助开支,保障补助的正常发放。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39.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6.48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54.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19.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0万元,主要用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设施建设及维护、本地资源调查等工作。

      20.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109.5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1.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55.1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所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会议、差旅、物业管理等支出。保障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22.农林水(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776.3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差旅、物业管理、农业综合服务等支出,保障厅机关后勤中心的正常运转。

      23.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000.05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保障非参公单位的正常运转。

      24.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710.0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开展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所需的差旅、劳务、印刷、咨询、材料购置、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农业重大技术推广、粮油高产高效创建关键技术示范、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生猪现代种业建设、南繁科研育种等工作顺利开展。

      25.农林水(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预算数为1586.21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病虫害控制工作所需的印刷、专用材料购置、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农作物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包虫病防治等工作顺利开展。

      26.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8年预算数为4490.3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的专用材料购置、专用设备购置、设备维修维护、劳务、差旅等支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土壤肥料农产品及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监督、农药质量农残监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动物公共安全监测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7.农林水(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8年预算数为817.3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农业执法监管所需的差旅、印刷、咨询、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农民负担监测管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汇交、农机牌证制作、农机鉴定及质量监管、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8.农林水(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869.3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农业统计建设与信息服务工作所需的差旅、维修(护)、租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保障农业政务信息化提升、草原资源保护与检测、草地资源清查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9.农林水(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所需的差旅、接待等支出,保障对外农业交流与合作、推动农业走出去等交流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30.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预算数为27.8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监理站开展草原防灾工作所需的劳务等支出,保障草原防火督促检查顺利开展。

      31.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蚕业管理总站蚕品种资源保存所需的印刷、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蚕种质量,调动广大农民栽桑养蚕积极性,促进蚕桑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32.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18年预算数为84.3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用于农村能源所需的印刷、差旅、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质量,有效推进农村能源绿色发展。

      33.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8年预算数为232.2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开展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所需的印刷、专用材料购置、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奶牛DHI测定中心运行经费、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基因库建设、金川牦牛选育与推广等工作顺利实施。

      34.农林水(类)农业(款)脱贫攻坚对口帮扶(项)2018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对口帮扶的支出。保障农技人员对口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带动对口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收入,脱贫奔小康。

      35.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820.00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为推进全省农业发展的其他工作所需的差旅、印刷、租赁、咨询、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川字号农产品市场促销与开拓活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PPP模式试点、厅、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农产品境外市场开拓、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四川农业电视专题宣传等工作顺利开展。

      3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137.5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305.3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用于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正常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农业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08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9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86.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农业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4.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4.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8.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2.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4.76%。主要原因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农业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工作安排,合理安排2018年度出访计划。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9次,2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一是组织率领相关农业企业开拓农产品境外市场,参加2018年以色列高科技农业展、英国诺维奇皇家诺福克农业协展、莫斯科国际食品展和香港国际茶展等国际专业展会,并举办产销对接活动,不断提升我省农业对外贸易水平;二是与波兰、罗马尼亚、美国、加拿大和南非等国农业部门,洽谈农业经贸合作,签署相关合作协议,举办金砖国家农业论坛等活动;三是赴斯里兰卡、柬埔寨、缅甸等国家,推动种子、农机、畜牧、茶产业等开展种养示范、技术合作;四是推进中缅粮食产业示范区、中乌农业合作产业园、中柬茉莉花香米种植园区、塔吉克斯坦农机产业园等境外园区建设,推进特色水果出口俄罗斯、四川蔬菜直供港澳等项目的实施;五是赴德国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等。计划完成开拓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境外市场,持续提升我省农业对外贸易水平;促进我省优势农业企业在境外投资兴业,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推动我省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1.8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厉行节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农业对外合作外事接待、农业招商引资、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与市场拓展、农业产业扶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现代畜牧业发展、草原生态保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可持续农业发展宣传等方面接待支出;兄弟省市农业厅(委)来川业务交流接待支出,农业部来川调研、检查验收、督促指导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8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厉行节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5辆,其中:轿车77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2辆,越野车23辆,大型客、货车3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14万元,用于11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农业产业技术扶贫、野外抽样取证、农业专项管理督查、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农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渔船检验及船用产品检验检查、良种繁育科研推广、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动物疫病采样监测及督查、畜产品安全拉网抽样督察、土壤质量监测评价、兽药和饲料以及饲料添加剂抽样、无公害农产品抽样检查、全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蚕种品种资源保护及区域化试验、粮油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机械化播种收获现场示范、草原生态保护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农业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农业厅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农业厅下属省农业厅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植物检疫站、农村经营管理总站、蚕业管理站、农机监理总站、兽药监察所、草原监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水产局等9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68.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8.73万元,增长6.7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农业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889.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储备物资、国家杂交水稻和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货物、农作物新品种试验货物、动植物保护能力建设提升中央基建项目货物、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草地资源清查服务、信息进村入户服务,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采购、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农业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1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9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560万元,购置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X荧光光谱仪等大型设备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省农业厅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目):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专项基础科研(项):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科教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科技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驶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使用、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他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改、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的方面支出。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领导人出访后续项目,招待来访、参观以及来华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农村公益事业(项):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脱贫攻坚对口帮扶(项):指各单位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各项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调剂年初预算中的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中的管理经费支持脱贫攻坚,用于现金或实物慰问、救济、救助帮扶,项目建设、购置设备及大额现金援助帮扶。

      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下载:

    四川省农业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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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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