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5时16分
  • 来源: 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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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7.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参与国际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9.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综合改革举措逐级落地。按照中央《决定》和总社《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省级贯彻落实。全省12个市(州)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具体意见或方案。省社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指导各地深入贯彻中央、总社和省上文件精神;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市县党政分管领导培训,学习贯彻改革文件精神,广泛凝聚共识。省社制定了《责任分工方案》,将细化的169条任务逐一分解到省社分管领导、处室。扎实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基本完成了首批7个单位(2个市、4个县、1个直属企业)的试点,启动了第二批55个单位(10市、州,43个县、市、区,2个直属企业)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批试点示范成果。精心筹划今后改革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调研、走访和对接活动,加强与总社直属供销集团开展投资合作,推介了21个高含金量的社企投资项目。

      2.创新开展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制定下发《新型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及验收办法》,推进示范社工程建设,指导各地开展以农民为主体,以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为核心内容的新型基层社建设。积极争取将基层社乡镇覆盖率纳入全省农村改革成效评价体系,全力推动基层社恢复重建,全省基层乡镇覆盖率已达60%。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注重培育县域平台,提升传统经营服务体系,狠抓农产品电商,注重发展农村电商物流和同城配送业务,促进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结合农资企业转型发展,不断夯实农资连锁供应保障体系和农资科技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巩固农资流通主渠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生产。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试点。省社加强与省委农工委的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全年新发展20家试点单位,总数已达40家。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筹备组建四川省供销信用合作调剂资金平台。

      3.积极推进直属企业转型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下发《加快推进直属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推进企业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农资公司加大连锁经营网络建设,推行“产品+服务”模式,在抓好钾肥、氮肥等大宗贸易经营的同时,顺应现代农业用肥需求变化,从单质肥转向复合肥、有机肥,实施差异化品种经营。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倡导企业开拓思维,创新理念,实现多元化发展。省棉麻公司、农资公司分别以射洪柠檬基地和米易芒果种植基地切入现代农业产业,拓展土地托管和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新领域。积极布局“互联网+”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搭建电子商务新平台,积极对接总社电商项目。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突出抓了以资金为重点的企业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省社直属企业资金管理增强分子公司资金管控力的通知》,对规范企业内部资金管控提出明确要求。规范企业负责人出国管理,建立了直属企业负责人出国(境)人员报备制,明确规范审批手续。创新社有企业发展机制。积极借助系统外的优势资源,开展联合合作,先后与天府商品交易所、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拓宽了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发展路子。按照思路,筹划几个集团,通过科研院所等智力支持,组织开展系列专题研究,制定了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省农产品经营集团、省棉麻(土产)集团、省天府电商物流集团、组省天府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几个大的项目规划方案,分别在农业社会化、农产品经营、现代电商物流、农特商贸等多领域、宽模块开展服务和经营。

      4.积极助推脱贫攻坚。扎实做好越西县脱贫攻坚联系督导帮带。省社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省社领导每月轮流调研督导,派出6名年轻优秀干部挂职帮扶。大力实施合作社引领扶贫,帮助成立了养羊等9个种养殖合作社,形成了“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农户”的精准扶贫模式。广泛开展技能培育,拓宽了脱贫发展思路。省社与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支持成立农业服务公司,助推发展当地现代农业。发动系统广泛开展扶贫行动。根据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部署,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乡三有、村七有、户三有”、“四个好”目标,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和系统特点,以产业带动、合作社引领、电商平台助推、综合服务拓展等形式帮助贫困群众创业增收。高标准组织完成“走基层、送温暖”活动所需棉被棉衣的生产调运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走基层、送温暖”棉被棉衣生产调运任务要求,省社精心安排、严密组织,成立了“走基层、送温暖”活动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省棉麻公司负责采购任务,抓好物资的生产筹措调运工作,做到原料有保障,生产有标准,检验有机构,累计生产调运棉被60万床、棉衣10万件,高标准完成了这项重要任务。 

      5.着力加强监事会建设。加强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按照省委综合改革意见要求,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地供销社推进监事会机构建设。直属企业层面,将企业监事会主席由兼职改为专职,省社委派监事会副主席,并设立企业监事会办公室,整合监事会、纪检、审计部门力量,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省社监事会制定了《工作规则》,重新修订《省社社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省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直属企业监事会制定和完善了《监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主席职责》、《监事职责》等,规范了工作运行。深入扎实开展监督。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把涉及企业兼并重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以及重大投资项目审核等作为监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除了常态化地检查监督直属企业“三会一层”治理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外,还开展了企业高管人员持股、贷款担保和应收账款情况专项检查,开展绿满仓公司涉嫌诈骗事件的督导调查,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6.扎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贯彻《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省社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各级供销社的监管责任和社属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层层下达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基本建立起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开展安全督查巡查。严格执行安全督查巡查制度,省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和“回头看”活动,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2016年,全社系统无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人员死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无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系统稳定形势继续好转;无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发生,防灾救灾成效明显。

      二、部门概况

      省供销社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供销社本年收入合计20,12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20.17万元,占99.995%;其他收入0.96万元,占0.005%。2016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1825.38万元,下降8.3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较2015年减少1700万元。

      2016年省供销社本年支出合计19,95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1.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02%;项目支出14,761.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98%。2016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4845.29万元,下降19.5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化肥储备支出较2015年减少39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供销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120.1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59.26万元,下降18.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供销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5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827.68万元,下降19.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供销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51.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808.06万元,占2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02万元,占5.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4万元,占1.0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万元,占0.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04.29万元,占30.09%;住房保障支出314.12万元,占1.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47.00万元,占7.25%;其他支出5,110.52万元,占25.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5,808.06万元,完成预算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科目调减了148.41万元;二是省商贸学校“大型修缮费”结转下年使用50万元;三是省贸易学校“物业管理费”结转下年使用18.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4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344.08万元,完成预算92.2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年底收回省社机关“离休费”结余11.6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5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56.9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8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325.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66.31万元,完成预算85.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省社机关“房屋建筑维修构建”3.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6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10.6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二是财政年底收回因公出国(境)经费、培训费等26.69万元结余资金。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41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4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2016年决算数为1,14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110.52万元,完成预算9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省贸易学校的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结余资金81.3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供销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0.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0.22万元、津贴补贴470.75万元、奖金22.80万元、绩效工资882.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6.1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6.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8.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9.60万元、离休费179.87万元、抚恤金56.90万元、生活补助4.25万元、奖励金0.14万元、住房公积金268.10万元、购房补贴46.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7.30万元。

      公用经费49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83万元、印刷费8.16万元、咨询费4.68万元、手续费1.01万元、水费22.18万元、电费39.74万元、邮电费22.45万元、差旅费70.48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会议费20.76万、培训费11.31万元、劳务费11.76万元、工会经费39.49万元、福利费27.46万元、其他交通费89.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7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供销社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50万元,完成预算85.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预算68.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4万元,当年未使用;二是厉行节约,全年压缩公务接待费4.73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84万元,下降2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59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04万元,下降1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8万元,增长8.2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二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23万元,占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7万元,占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当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23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对全省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机要交换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981人,共计支出10.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社机关履行供销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网工程”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职能所需,以及两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供销社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92万元,比2015年增加97.18万元,增长41.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供销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34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以及两所学校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公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供销社公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8个,涉及财政资金2280.2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政策性房租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指棉花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指化肥专项储备(包括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救灾化肥储备等)的有关支出。

      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指农药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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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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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09月01日 15时16分
  • 来源: 省供销社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7.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参与国际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9.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综合改革举措逐级落地。按照中央《决定》和总社《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省级贯彻落实。全省12个市(州)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具体意见或方案。省社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指导各地深入贯彻中央、总社和省上文件精神;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市县党政分管领导培训,学习贯彻改革文件精神,广泛凝聚共识。省社制定了《责任分工方案》,将细化的169条任务逐一分解到省社分管领导、处室。扎实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基本完成了首批7个单位(2个市、4个县、1个直属企业)的试点,启动了第二批55个单位(10市、州,43个县、市、区,2个直属企业)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批试点示范成果。精心筹划今后改革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调研、走访和对接活动,加强与总社直属供销集团开展投资合作,推介了21个高含金量的社企投资项目。

      2.创新开展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制定下发《新型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及验收办法》,推进示范社工程建设,指导各地开展以农民为主体,以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为核心内容的新型基层社建设。积极争取将基层社乡镇覆盖率纳入全省农村改革成效评价体系,全力推动基层社恢复重建,全省基层乡镇覆盖率已达60%。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注重培育县域平台,提升传统经营服务体系,狠抓农产品电商,注重发展农村电商物流和同城配送业务,促进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结合农资企业转型发展,不断夯实农资连锁供应保障体系和农资科技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巩固农资流通主渠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生产。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试点。省社加强与省委农工委的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全年新发展20家试点单位,总数已达40家。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筹备组建四川省供销信用合作调剂资金平台。

      3.积极推进直属企业转型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下发《加快推进直属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推进企业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农资公司加大连锁经营网络建设,推行“产品+服务”模式,在抓好钾肥、氮肥等大宗贸易经营的同时,顺应现代农业用肥需求变化,从单质肥转向复合肥、有机肥,实施差异化品种经营。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倡导企业开拓思维,创新理念,实现多元化发展。省棉麻公司、农资公司分别以射洪柠檬基地和米易芒果种植基地切入现代农业产业,拓展土地托管和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新领域。积极布局“互联网+”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搭建电子商务新平台,积极对接总社电商项目。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突出抓了以资金为重点的企业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省社直属企业资金管理增强分子公司资金管控力的通知》,对规范企业内部资金管控提出明确要求。规范企业负责人出国管理,建立了直属企业负责人出国(境)人员报备制,明确规范审批手续。创新社有企业发展机制。积极借助系统外的优势资源,开展联合合作,先后与天府商品交易所、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拓宽了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发展路子。按照思路,筹划几个集团,通过科研院所等智力支持,组织开展系列专题研究,制定了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省农产品经营集团、省棉麻(土产)集团、省天府电商物流集团、组省天府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几个大的项目规划方案,分别在农业社会化、农产品经营、现代电商物流、农特商贸等多领域、宽模块开展服务和经营。

      4.积极助推脱贫攻坚。扎实做好越西县脱贫攻坚联系督导帮带。省社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省社领导每月轮流调研督导,派出6名年轻优秀干部挂职帮扶。大力实施合作社引领扶贫,帮助成立了养羊等9个种养殖合作社,形成了“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农户”的精准扶贫模式。广泛开展技能培育,拓宽了脱贫发展思路。省社与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支持成立农业服务公司,助推发展当地现代农业。发动系统广泛开展扶贫行动。根据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部署,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乡三有、村七有、户三有”、“四个好”目标,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和系统特点,以产业带动、合作社引领、电商平台助推、综合服务拓展等形式帮助贫困群众创业增收。高标准组织完成“走基层、送温暖”活动所需棉被棉衣的生产调运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走基层、送温暖”棉被棉衣生产调运任务要求,省社精心安排、严密组织,成立了“走基层、送温暖”活动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省棉麻公司负责采购任务,抓好物资的生产筹措调运工作,做到原料有保障,生产有标准,检验有机构,累计生产调运棉被60万床、棉衣10万件,高标准完成了这项重要任务。 

      5.着力加强监事会建设。加强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按照省委综合改革意见要求,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地供销社推进监事会机构建设。直属企业层面,将企业监事会主席由兼职改为专职,省社委派监事会副主席,并设立企业监事会办公室,整合监事会、纪检、审计部门力量,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省社监事会制定了《工作规则》,重新修订《省社社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省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直属企业监事会制定和完善了《监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主席职责》、《监事职责》等,规范了工作运行。深入扎实开展监督。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把涉及企业兼并重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以及重大投资项目审核等作为监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除了常态化地检查监督直属企业“三会一层”治理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外,还开展了企业高管人员持股、贷款担保和应收账款情况专项检查,开展绿满仓公司涉嫌诈骗事件的督导调查,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6.扎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贯彻《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省社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各级供销社的监管责任和社属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层层下达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基本建立起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开展安全督查巡查。严格执行安全督查巡查制度,省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和“回头看”活动,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2016年,全社系统无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人员死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无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系统稳定形势继续好转;无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发生,防灾救灾成效明显。

      二、部门概况

      省供销社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供销社本年收入合计20,12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20.17万元,占99.995%;其他收入0.96万元,占0.005%。2016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1825.38万元,下降8.3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较2015年减少1700万元。

      2016年省供销社本年支出合计19,95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1.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02%;项目支出14,761.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98%。2016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4845.29万元,下降19.5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化肥储备支出较2015年减少39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供销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120.1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59.26万元,下降18.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供销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5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827.68万元,下降19.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供销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51.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808.06万元,占2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02万元,占5.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4万元,占1.0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万元,占0.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04.29万元,占30.09%;住房保障支出314.12万元,占1.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47.00万元,占7.25%;其他支出5,110.52万元,占25.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5,808.06万元,完成预算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科目调减了148.41万元;二是省商贸学校“大型修缮费”结转下年使用50万元;三是省贸易学校“物业管理费”结转下年使用18.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4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344.08万元,完成预算92.2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年底收回省社机关“离休费”结余11.6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5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56.9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8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325.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66.31万元,完成预算85.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省社机关“房屋建筑维修构建”3.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6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10.6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二是财政年底收回因公出国(境)经费、培训费等26.69万元结余资金。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41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4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2016年决算数为1,14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110.52万元,完成预算9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省贸易学校的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结余资金81.3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供销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0.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0.22万元、津贴补贴470.75万元、奖金22.80万元、绩效工资882.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6.1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6.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8.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9.60万元、离休费179.87万元、抚恤金56.90万元、生活补助4.25万元、奖励金0.14万元、住房公积金268.10万元、购房补贴46.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7.30万元。

      公用经费49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83万元、印刷费8.16万元、咨询费4.68万元、手续费1.01万元、水费22.18万元、电费39.74万元、邮电费22.45万元、差旅费70.48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会议费20.76万、培训费11.31万元、劳务费11.76万元、工会经费39.49万元、福利费27.46万元、其他交通费89.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7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供销社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50万元,完成预算85.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预算68.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4万元,当年未使用;二是厉行节约,全年压缩公务接待费4.73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84万元,下降2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59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04万元,下降1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8万元,增长8.2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二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23万元,占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7万元,占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当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23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对全省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机要交换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981人,共计支出10.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社机关履行供销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网工程”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职能所需,以及两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供销社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92万元,比2015年增加97.18万元,增长41.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供销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34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以及两所学校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公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供销社公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8个,涉及财政资金2280.2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政策性房租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指棉花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指化肥专项储备(包括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救灾化肥储备等)的有关支出。

      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农药储备(项):指农药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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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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