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4时17分
  • 来源: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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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省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动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州)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省政府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重点工作

      1.着力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以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淀粉制品、饮用水、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网络订餐、小餐饮、小作坊为重点业态,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为重要节点,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掺假造假、虚假宣传、非法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做好药品流通领域、中药提取物专项整治、GMP认证“回头看”,切实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2.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推动企业自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排查隐患,建立健全自查报告制度;加强风险排查,强化日常检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强化日常检查,加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异地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和体系检查力度。

      3.继续强化抽检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抽验、专项抽检、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体系;科学安排抽检监测任务,完善省市县三级抽检机制,实现科学合理分工,扩大抽检覆盖面。

      4.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和协调处理机制,集中督办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严查严惩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和产品;严格执行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提高办案质量。加快法规政策完善进程,推动行政处罚到人。

      5.扎实推进创建提升工程。拓展提升示范创建工程,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体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一非两超”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违反餐饮操作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

      6.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助推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食品安全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医药产业发展和医药现代流通产业发展。

      7.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修订完善食品经营许可配套和监管制度。修订实施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制定加强亚硝酸盐监管的有关规定。启动藏药制剂标准统一提升工作,制修订川产道地药材标准。以“三小”条例的贯彻落实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8.更加注重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好“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建设,推动已批准项目实施落地;培育建强基层监管队伍,多渠道扩充检查员队伍,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推进基层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精准化培训。

      9.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逗硬对各市(州)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抽查和考核,并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普法工作,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处、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养麝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5043.42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34.3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养老保险等造成的基本支出增加、办公用房租赁支出增加、设备维修经费增加、事业收入与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等原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收入预算35043.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264.16万元,占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39.55万元,占50.9%;事业收入1717.9万元,占4.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59.77万元,占7.3%;其他收入662.04万元,占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支出预算350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3.82万元,占33.7%;项目支出23229.6万元,占6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47.3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33.29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养老保险、办公用房租赁支出、设备维修经费增加等原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39.55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07.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670.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8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8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39.5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610.95万元,主要是中央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39.55万元,占50.9%;教育支出2515.01万元,占14.1%;科学技术支出1156.24万元,占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28万元,占5.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460.32万元,占69.8%;住房保障支出647.7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2359.01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生助学金以及人员经费支出等,保障学校339名教职工(含离退休),学生4000名学生(含成大)的教学、科研、学生助学金、人员工资、补助等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保障各类业务培训顺利开展,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显著提升。

      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养麝研究所动态监测外周血中性粒细胞对林麝化脓性疾病诊断研究,阐释中性粒细胞在林麝化脓性疾病病理进程中的作用;建立以检测中性粒细胞或相关细胞因子为指标的林麝化脓性疾病临床诊断方法;发表较高水平论文2-3篇。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967.2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养麝研究所日常运行支出,包括人员和公用支出,保障单位60名职工的日常工资和单位日常开销,保护1000余头科研动物的日常生活,为科研工作做好保障。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养麝研究所过瘤胃脂肪对林麝麝香产量和质量的影响研究、林麝CD4基因的克隆、原核表达及多克隆抗体制备研究,成功克隆林麝CD4基因,获取该基因序列信息;成功构建CD4原核表达载体,获取目的蛋白;成功制备有生物学活性的林麝CD4多克隆抗体;发表较高水平论文2篇;揭示脂肪影响林麝麝香产量和质量的机制,为日粮的合理配制及提高林麝生产性能提供数据。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养麝研究所人工养麝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与技术集成及推广应用,使马尔康养獐场基本完成圈舍的规范化、经济化改造,形成全国人工养麝规范化、规模化的示范场;形成规范化、规模化《人工养麝饲养管理规程(标准)》;开发出种麝管理系统软件,并应用于生产;形成林麝复合微生态制剂中试产品。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搭建微生物菌库及溯源研究平台,完成包括环境菌库,原辅料菌库建立方法研究,微生物亲缘关系检查方法比较等工作,协助四川远大蜀阳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其环境菌库,并完成其中间体中的微生物负载来源分析。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08.39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保障单位离休干部的工资及时发放。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11.07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36.52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保障干部职工职业年金及时缴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死亡职工的丧葬抚恤金和遗属补助,妥善安抚死者家属。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724.01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977.33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常运转。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72.42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服务中心正常履职。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277.3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605.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执法办案、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食品药品抽验、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系统能力建设和机构运转等经费支出。通过强化执法力度,提高全过程综合监管能力,及时稳妥处置突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98.37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中央提前下达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局机关和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差旅费、设施设备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经费、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保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常运行。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81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54.28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647.7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6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4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1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54.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出国任务和人数减少。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次,共5人。出国(境)地点主要包括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计划完成医疗器械洽谈项目,培训药品上市持有人许可制度培训。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国家局和兄弟省市相关单位来川联系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5%。主要原因是通过严格使用范围,公务用车使用减少,费用相应降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7辆,其中:轿车18辆,旅行车(含商务车)8辆,越野车10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36万元,用于3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飞行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等一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等两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2.4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3.53万元,增长8.6%。

      本部门下属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省养麝研究所等4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36.3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会议费、台式机等办公设备、公车保险加油维修、设施设备维修、软件开发服务、修缮工程、仪器仪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5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79.1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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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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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4时17分
  • 来源: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省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动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州)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省政府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重点工作

      1.着力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以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淀粉制品、饮用水、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网络订餐、小餐饮、小作坊为重点业态,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为重要节点,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掺假造假、虚假宣传、非法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做好药品流通领域、中药提取物专项整治、GMP认证“回头看”,切实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2.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推动企业自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排查隐患,建立健全自查报告制度;加强风险排查,强化日常检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强化日常检查,加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异地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和体系检查力度。

      3.继续强化抽检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抽验、专项抽检、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体系;科学安排抽检监测任务,完善省市县三级抽检机制,实现科学合理分工,扩大抽检覆盖面。

      4.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和协调处理机制,集中督办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严查严惩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和产品;严格执行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提高办案质量。加快法规政策完善进程,推动行政处罚到人。

      5.扎实推进创建提升工程。拓展提升示范创建工程,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体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一非两超”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违反餐饮操作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

      6.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助推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食品安全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医药产业发展和医药现代流通产业发展。

      7.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修订完善食品经营许可配套和监管制度。修订实施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制定加强亚硝酸盐监管的有关规定。启动藏药制剂标准统一提升工作,制修订川产道地药材标准。以“三小”条例的贯彻落实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8.更加注重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好“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建设,推动已批准项目实施落地;培育建强基层监管队伍,多渠道扩充检查员队伍,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推进基层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精准化培训。

      9.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逗硬对各市(州)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抽查和考核,并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普法工作,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处、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养麝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5043.42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34.3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养老保险等造成的基本支出增加、办公用房租赁支出增加、设备维修经费增加、事业收入与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等原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收入预算35043.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264.16万元,占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39.55万元,占50.9%;事业收入1717.9万元,占4.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59.77万元,占7.3%;其他收入662.04万元,占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支出预算350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3.82万元,占33.7%;项目支出23229.6万元,占6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47.3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33.29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养老保险、办公用房租赁支出、设备维修经费增加等原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39.55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07.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670.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8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8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39.5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610.95万元,主要是中央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39.55万元,占50.9%;教育支出2515.01万元,占14.1%;科学技术支出1156.24万元,占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28万元,占5.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460.32万元,占69.8%;住房保障支出647.7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2359.01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生助学金以及人员经费支出等,保障学校339名教职工(含离退休),学生4000名学生(含成大)的教学、科研、学生助学金、人员工资、补助等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保障各类业务培训顺利开展,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显著提升。

      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养麝研究所动态监测外周血中性粒细胞对林麝化脓性疾病诊断研究,阐释中性粒细胞在林麝化脓性疾病病理进程中的作用;建立以检测中性粒细胞或相关细胞因子为指标的林麝化脓性疾病临床诊断方法;发表较高水平论文2-3篇。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967.2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养麝研究所日常运行支出,包括人员和公用支出,保障单位60名职工的日常工资和单位日常开销,保护1000余头科研动物的日常生活,为科研工作做好保障。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养麝研究所过瘤胃脂肪对林麝麝香产量和质量的影响研究、林麝CD4基因的克隆、原核表达及多克隆抗体制备研究,成功克隆林麝CD4基因,获取该基因序列信息;成功构建CD4原核表达载体,获取目的蛋白;成功制备有生物学活性的林麝CD4多克隆抗体;发表较高水平论文2篇;揭示脂肪影响林麝麝香产量和质量的机制,为日粮的合理配制及提高林麝生产性能提供数据。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养麝研究所人工养麝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与技术集成及推广应用,使马尔康养獐场基本完成圈舍的规范化、经济化改造,形成全国人工养麝规范化、规模化的示范场;形成规范化、规模化《人工养麝饲养管理规程(标准)》;开发出种麝管理系统软件,并应用于生产;形成林麝复合微生态制剂中试产品。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搭建微生物菌库及溯源研究平台,完成包括环境菌库,原辅料菌库建立方法研究,微生物亲缘关系检查方法比较等工作,协助四川远大蜀阳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其环境菌库,并完成其中间体中的微生物负载来源分析。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08.39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保障单位离休干部的工资及时发放。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11.07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36.52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保障干部职工职业年金及时缴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死亡职工的丧葬抚恤金和遗属补助,妥善安抚死者家属。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724.01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977.33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常运转。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72.42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服务中心正常履职。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277.3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605.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执法办案、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食品药品抽验、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系统能力建设和机构运转等经费支出。通过强化执法力度,提高全过程综合监管能力,及时稳妥处置突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98.37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中央提前下达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局机关和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差旅费、设施设备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经费、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保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常运行。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81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54.28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647.7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6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4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1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54.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出国任务和人数减少。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次,共5人。出国(境)地点主要包括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计划完成医疗器械洽谈项目,培训药品上市持有人许可制度培训。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国家局和兄弟省市相关单位来川联系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5%。主要原因是通过严格使用范围,公务用车使用减少,费用相应降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7辆,其中:轿车18辆,旅行车(含商务车)8辆,越野车10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36万元,用于3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飞行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等一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等两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2.4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3.53万元,增长8.6%。

      本部门下属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省养麝研究所等4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36.3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会议费、台式机等办公设备、公车保险加油维修、设施设备维修、软件开发服务、修缮工程、仪器仪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5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79.1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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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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