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4时06分
  •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字体: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的,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履行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千方百计稳定扩大就业,继续把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作为全系统第一位的任务。今年就业工作目标确定为: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深入实施“五证合一”“三证整合”社会保险登记;推进“三医联动”,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探索研究;继续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稳岗补贴政策;强化基金风险防范,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办力度。

      三是创新人才工作制度机制。继续在创新人才制度机制上下功夫,通过改革创新,更大程度释放各类人才活力。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进外国人才工作力度。

      四是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事考试安全工作,妥善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五是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六是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发生影响全局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加强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七是全力推进人社扶贫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大力抓好就业扶贫、社保扶贫和人才扶贫,视脱贫攻坚为己任,把推进脱贫攻坚作为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

      八是切实加强改进公共服务。强化基层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化支撑,强化服务效能提升,强化人社政策宣传。一手抓公共政策的完善,一手抓公共服务的改进,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均等可及、便捷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主要包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省人事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才交流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含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120785.63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232.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收入预算120785.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79.06万元,占3.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214.76万元,占92.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715.57万元,占2.25%;转移性收入530万元,占0.44%;其他收入1246.24万元,占1.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支出预算12078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3.31万元,占5.3%;项目支出114382.32万元,占9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871.4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214.76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3450.6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206.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193.53万元、教育支出374.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8.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6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863.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214.7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257.5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相应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专项保障工作的保障水平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60.43万元,占90.77%;教育支出374.5万元,占0.33%;科学技术支出93.24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5.28万元,占8.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66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419.65万元,占0.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580.75万元,主要用于:省人事厅机关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劳务费、设备购置经费、设施设备维修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2333专项经费、差旅费。保障机关后勤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安全,保障办公用房、办公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公车正常运行维护,为单位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顺利开展;通过参加部委工作座谈、开展市州考察调研、省外学习交流等,促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17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国(境)外专家,实施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解决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中的关键问题,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为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农业生产增效提供有力支持。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61.48万元,主要用于: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0918.2万元,主要用于: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社厅规财处等单位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为专家、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发放在川院士、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补贴,确保津补贴按时足额兑现。组织全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及职称考试的考务支出及阅卷人员的住宿、差旅、劳务费。组织高校毕业生招聘、就业服务、人事档案整理、省人才市场运行管理费。支持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技人才水平。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74.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全省系统内职工业务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通过组织各类培训,提升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更好地执行政策,提高服务水平。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3.24万元,主要用于:省人才交流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421.3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385.0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日常办公所需的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按照省外办审批的出国学习培训、对外交流所需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宣传人社系统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法律常识,搭建人社系统宣传报道交流平台,促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以及促进我省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实地走访和发放慰问品的方式,向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川籍农民工送去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慰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42.84万元,主要用于:省劳动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设备购置经费、劳务费和公务接待费。保障机关后勤工作正常运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7年预算数为205.09万元,主要用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规范监察执法文书制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及普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跨地区协作,为办理重大跨区域案件提供保障,畅通省省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总队的职能,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指导执法作用,同时查找探索劳动监察执法检查中的问题及难点,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省厅科学决策解决问题做好基础工作;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窗口规范化管理。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用于按查证属实违纪违法并收回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的奖励,扩大社保基金社会监督面,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1513.4万元,用于厅机关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开展工资统发软件、金保工程一期、灾后重建系统的维护升级和建设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人事代理信息系统、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技能人才管理信息系统、12333管理系统、新农保信息系统等,保障金保工程已建系统正常稳定高效运行,同时适应新业务发展需要,提升信息化对业务的支撑能力。信息化运行维护主要包括:办公互联网接入费、临增专用线路、省数据中心机房运维、省数据中心网络运维、省数据中心数据库运维、省数据中心核心设备运维、门户网站安全监控运维、省本级业务系统等保定级和测评、厅机关安全运维、厅OA系统运维、基金监督系统运维、厅门户网站运维、12333系统运维、核心应用业务系统统一运维、设备运转费用以及零星设备更换,确保厅办公系统和各项业务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999.34万元,主要用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日常办公所需的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组织并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技能日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及技师职务考评、全省技师统考、全省新职业统考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7年预算数为181.29万元,主要用于: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印刷费、劳务费等,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正常开展。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01.23万元,主要用于:省劳科院和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和用于厅机关、省劳科院和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受理用人单位或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查阅、证明档案转递,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正准确性和为流动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基本公共服务;搭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与信息交流的平台,更好发挥专家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咨询指导作用,促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完成全省技工院校一体化课改(重点专业)数字化资源建设,完成10门重点课程数字化资源开发,形成10门数字化在线课程,推动技工院校教学资源优势互补,促进技工院校共同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模式。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35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91.5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12.1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3.6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5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省劳科院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职业技能竞赛经费、阳光导航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大宣传活动等。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为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升就业见习的保障水平。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89.9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34.15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67.5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19.6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37.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8.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6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5次,出国境5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拟组团赴德国学习“高技能人才政企校协同培养机制激励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和公务员管理等培训团以及省级部门安排的出国培训团队。通过考察培训,学习国外社会保障先进管理经验,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推进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4.23%。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支出:一是外国政府机构来访、涉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际合作、外国专家来川指导项目等外事接待支出;二是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对口部门来川开展政策调研、工作检查、交流学习、专题研讨、市州人社部门汇报工作等接待支出;三是参与西博会、农博会等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接待工作以及全国性赛事、活动等临时性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2.72%。主要原因是2016年厅机关所有编制内车辆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购买保险,本单位没有编制汽车保险费预算。2017年改由部门购买保险后,增加汽车保险费10.49万元,扣除此因素实际比2016年预算下降4.4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8辆,其中:轿车27辆,越野车6辆,小型客车3辆,其他车型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85万元,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主要保障全厅执行公务活动,开展社会保险制度、工资薪酬制度改革调研,干部人事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查取证,职业技能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考试考务巡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检查,就业促进、职业培训、三支一扶工作等专项业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7.9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43万元,增长1.2%。

      本部门下属省劳动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事厅机关服务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共11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899.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车辆保险、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视频会议系统等办公设备以及设施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及运行维护服务、购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377.71万元。

      十、名词解释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有关名词作如下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部拨经费和省级其他单位横向拨款及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4时06分
  •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的,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履行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千方百计稳定扩大就业,继续把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作为全系统第一位的任务。今年就业工作目标确定为: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深入实施“五证合一”“三证整合”社会保险登记;推进“三医联动”,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探索研究;继续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稳岗补贴政策;强化基金风险防范,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办力度。

      三是创新人才工作制度机制。继续在创新人才制度机制上下功夫,通过改革创新,更大程度释放各类人才活力。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进外国人才工作力度。

      四是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事考试安全工作,妥善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五是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六是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发生影响全局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加强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七是全力推进人社扶贫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大力抓好就业扶贫、社保扶贫和人才扶贫,视脱贫攻坚为己任,把推进脱贫攻坚作为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

      八是切实加强改进公共服务。强化基层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化支撑,强化服务效能提升,强化人社政策宣传。一手抓公共政策的完善,一手抓公共服务的改进,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均等可及、便捷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主要包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省人事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才交流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含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120785.63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232.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收入预算120785.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79.06万元,占3.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214.76万元,占92.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715.57万元,占2.25%;转移性收入530万元,占0.44%;其他收入1246.24万元,占1.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支出预算12078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3.31万元,占5.3%;项目支出114382.32万元,占9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871.4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214.76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3450.6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206.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193.53万元、教育支出374.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8.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6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863.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214.7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257.5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相应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专项保障工作的保障水平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60.43万元,占90.77%;教育支出374.5万元,占0.33%;科学技术支出93.24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5.28万元,占8.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66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419.65万元,占0.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580.75万元,主要用于:省人事厅机关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劳务费、设备购置经费、设施设备维修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2333专项经费、差旅费。保障机关后勤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安全,保障办公用房、办公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公车正常运行维护,为单位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顺利开展;通过参加部委工作座谈、开展市州考察调研、省外学习交流等,促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17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国(境)外专家,实施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解决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中的关键问题,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为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农业生产增效提供有力支持。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61.48万元,主要用于: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0918.2万元,主要用于: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社厅规财处等单位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为专家、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发放在川院士、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补贴,确保津补贴按时足额兑现。组织全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及职称考试的考务支出及阅卷人员的住宿、差旅、劳务费。组织高校毕业生招聘、就业服务、人事档案整理、省人才市场运行管理费。支持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技人才水平。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74.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全省系统内职工业务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通过组织各类培训,提升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更好地执行政策,提高服务水平。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3.24万元,主要用于:省人才交流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421.3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385.0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日常办公所需的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按照省外办审批的出国学习培训、对外交流所需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宣传人社系统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法律常识,搭建人社系统宣传报道交流平台,促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以及促进我省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实地走访和发放慰问品的方式,向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川籍农民工送去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慰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42.84万元,主要用于:省劳动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设备购置经费、劳务费和公务接待费。保障机关后勤工作正常运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7年预算数为205.09万元,主要用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规范监察执法文书制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及普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跨地区协作,为办理重大跨区域案件提供保障,畅通省省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总队的职能,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指导执法作用,同时查找探索劳动监察执法检查中的问题及难点,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省厅科学决策解决问题做好基础工作;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窗口规范化管理。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用于按查证属实违纪违法并收回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的奖励,扩大社保基金社会监督面,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1513.4万元,用于厅机关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开展工资统发软件、金保工程一期、灾后重建系统的维护升级和建设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人事代理信息系统、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技能人才管理信息系统、12333管理系统、新农保信息系统等,保障金保工程已建系统正常稳定高效运行,同时适应新业务发展需要,提升信息化对业务的支撑能力。信息化运行维护主要包括:办公互联网接入费、临增专用线路、省数据中心机房运维、省数据中心网络运维、省数据中心数据库运维、省数据中心核心设备运维、门户网站安全监控运维、省本级业务系统等保定级和测评、厅机关安全运维、厅OA系统运维、基金监督系统运维、厅门户网站运维、12333系统运维、核心应用业务系统统一运维、设备运转费用以及零星设备更换,确保厅办公系统和各项业务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999.34万元,主要用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日常办公所需的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组织并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技能日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及技师职务考评、全省技师统考、全省新职业统考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7年预算数为181.29万元,主要用于: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印刷费、劳务费等,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正常开展。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01.23万元,主要用于:省劳科院和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和用于厅机关、省劳科院和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受理用人单位或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查阅、证明档案转递,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正准确性和为流动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基本公共服务;搭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与信息交流的平台,更好发挥专家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咨询指导作用,促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完成全省技工院校一体化课改(重点专业)数字化资源建设,完成10门重点课程数字化资源开发,形成10门数字化在线课程,推动技工院校教学资源优势互补,促进技工院校共同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模式。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35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91.5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12.1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3.6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5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省劳科院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职业技能竞赛经费、阳光导航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大宣传活动等。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为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升就业见习的保障水平。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89.9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34.15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67.5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19.6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37.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8.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6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5次,出国境5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拟组团赴德国学习“高技能人才政企校协同培养机制激励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和公务员管理等培训团以及省级部门安排的出国培训团队。通过考察培训,学习国外社会保障先进管理经验,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推进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4.23%。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支出:一是外国政府机构来访、涉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际合作、外国专家来川指导项目等外事接待支出;二是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对口部门来川开展政策调研、工作检查、交流学习、专题研讨、市州人社部门汇报工作等接待支出;三是参与西博会、农博会等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接待工作以及全国性赛事、活动等临时性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2.72%。主要原因是2016年厅机关所有编制内车辆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购买保险,本单位没有编制汽车保险费预算。2017年改由部门购买保险后,增加汽车保险费10.49万元,扣除此因素实际比2016年预算下降4.4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8辆,其中:轿车27辆,越野车6辆,小型客车3辆,其他车型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85万元,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主要保障全厅执行公务活动,开展社会保险制度、工资薪酬制度改革调研,干部人事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查取证,职业技能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考试考务巡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检查,就业促进、职业培训、三支一扶工作等专项业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7.9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43万元,增长1.2%。

      本部门下属省劳动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事厅机关服务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共11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899.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车辆保险、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视频会议系统等办公设备以及设施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及运行维护服务、购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377.71万元。

      十、名词解释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有关名词作如下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部拨经费和省级其他单位横向拨款及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