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民政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2年决算情况说明

  • 2013年09月16日
  • 来源: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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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政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2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2年四川省民政厅因公出国(境)组7次,出国(境)8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住宿费、培训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以及签证等支出3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境外培训及业务考察活动36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民政部赴德国、瑞典执行社会服务与管理考察团;参加民政部赴英国执行社会服务与管理培训班;参加民政部赴美国执行公共应急处置培训班;参加民政部赴法国执行退伍军人抚恤政策培训班;民政厅赴俄罗斯、匈牙利、捷克友好交流访问团;民政厅赴德国、瑞典考察团;参加省公务员管理局赴美国执行公务员行为培训班等支出。通过培训、学习与考察,为推进我省社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与社会事业管理、优抚抚恤事业发展、应急事项处置、公务员能力素质建设等提供了支持。

  二、公务接待费

  2012年四川省民政厅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65.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5.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一是大型活动接待费15.1万元;二是省际交流合作接待费16.3万元;三是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3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2年四川省民政厅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1.73万元。其中:一是车辆购置支出182.9万元。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28.8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进行基层工作调研,实施查灾救灾、双拥优抚及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管理、殡葬及社会流浪乞讨救助、婚姻收养等民政事务管理,优抚医院转运病人和伤残军人到上级医院治疗,肢体伤残康复中心对大量更换和修复假肢的伤残军人进行接送,成都军供站保障过往部队,成都救灾物资储备库仓储转运救灾物资,四川省减灾中心进行防灾减灾培训、四川省防灾减灾教育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等工作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四川省民政厅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项目

2012年决算

(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36.00

公务接待费

65.4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