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 2026年01月09日 15时52分
  • 来源: 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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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规范应急预案管理,有利于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预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2024年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提出要“科学修订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要求,聚焦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全周期”管理,着力破解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清、衔接不畅、执行刚性不足、预案数智化管理薄弱等现实问题,应急管理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1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有效期5年。 

    二、制定依据

    《实施办法》的制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精神,具体依据包括:

    法律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政策文件层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

    四、核心举措

    《实施办法》共9章41条。一是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突出强化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在预案体系中的“指导”与“综合协调”核心职能。二是突出分层分类的实用导向,体系设计覆盖全面,特别强调省级预案重规范、市县级预案强针对性,并创新性允许基层采用“一页纸预案”等形式,着力解决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三是强化源头协同与数字赋能,将预案协调衔接程序前置,并由省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省级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建设,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四是坚持实战引领与动态管理,对高风险区域和行业提出更明确的演练频次要求,并建立定期评估修订机制,确保预案的生命力与实效性,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与国务院办公厅《办法》主要差异

    我省《实施办法》整体框架与国家《办法》保持一致,条款数精简2条,主要细化深化以下方面:

    一是管理体系方面。将国家原则性规定具体化,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和大型企业集团体系建设,强化责任链条。

    二是内容规范方面。结合我省灾害特点,细化地震、洪涝等易发区预案编制和演练要求,规范功能区、区域性流域性联合预案管理。

    三是流程操作方面。详尽列举近十种主体的备案路径和程序,针对性破解基层备案不清难题。

    四是手段创新方面。单独强调预案数字化系统建设,深化国家《办法》数字化转型要求。

    五是保障落实方面。增加指导监督和责任追究条款,确保制度切实落地。

    六、亮点特色

    一是明确职能职责,坚持统分结合。《实施办法》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衔接、行业主管部门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明确省政府统一领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县级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定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同时要求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衔接协调,注重协同配合。《实施办法》立足实际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进行全流程重塑,针对突发事件风险链式传导、多灾耦合等特点,提出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案例分析,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明确党委、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在提请本部门(单位)相关会议审议前,由牵头部门按程序商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衔接,重点对组织指挥、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处置措施、分级响应、舆论引导、应急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协调衔接。

    三是推动数据管理,突出手段创新。《实施办法》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水平。同时,在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框架下,规定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省级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建设,规范应急预案数据标准,推动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应急预案数据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共享共用。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数据管理,及时更新应急预案数据信息。

    四是重视基层工作,细化编制要求。《实施办法》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结合基层突发事件风险特征和应急管理能力现状,提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可采用流程图或“一页纸预案”、应急处置卡等形式,突出简明实用、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等特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规定安全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结合实际简化应急预案要素和内容,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备案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履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明确应急预案备案办理流程,对备案的应急预案分类建库立档、实行动态管理;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有关规定,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同时,进一步理顺各类功能区、中央驻川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等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体系,细化明确各类各级应急预案备案的流程、材料和时限。

    六是强化刚性约束,做好督促落实。《实施办法》针对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演练频次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和演练评估机制,增强了应急预案管理刚性约束。此外,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备案,未履行预案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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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厅:《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 2026年01月09日 15时52分
  • 来源: 应急管理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规范应急预案管理,有利于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预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2024年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提出要“科学修订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要求,聚焦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全周期”管理,着力破解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清、衔接不畅、执行刚性不足、预案数智化管理薄弱等现实问题,应急管理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1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有效期5年。 

    二、制定依据

    《实施办法》的制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精神,具体依据包括:

    法律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政策文件层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

    四、核心举措

    《实施办法》共9章41条。一是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突出强化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在预案体系中的“指导”与“综合协调”核心职能。二是突出分层分类的实用导向,体系设计覆盖全面,特别强调省级预案重规范、市县级预案强针对性,并创新性允许基层采用“一页纸预案”等形式,着力解决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三是强化源头协同与数字赋能,将预案协调衔接程序前置,并由省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省级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建设,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四是坚持实战引领与动态管理,对高风险区域和行业提出更明确的演练频次要求,并建立定期评估修订机制,确保预案的生命力与实效性,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与国务院办公厅《办法》主要差异

    我省《实施办法》整体框架与国家《办法》保持一致,条款数精简2条,主要细化深化以下方面:

    一是管理体系方面。将国家原则性规定具体化,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和大型企业集团体系建设,强化责任链条。

    二是内容规范方面。结合我省灾害特点,细化地震、洪涝等易发区预案编制和演练要求,规范功能区、区域性流域性联合预案管理。

    三是流程操作方面。详尽列举近十种主体的备案路径和程序,针对性破解基层备案不清难题。

    四是手段创新方面。单独强调预案数字化系统建设,深化国家《办法》数字化转型要求。

    五是保障落实方面。增加指导监督和责任追究条款,确保制度切实落地。

    六、亮点特色

    一是明确职能职责,坚持统分结合。《实施办法》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衔接、行业主管部门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明确省政府统一领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县级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定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同时要求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衔接协调,注重协同配合。《实施办法》立足实际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进行全流程重塑,针对突发事件风险链式传导、多灾耦合等特点,提出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案例分析,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明确党委、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在提请本部门(单位)相关会议审议前,由牵头部门按程序商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衔接,重点对组织指挥、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处置措施、分级响应、舆论引导、应急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协调衔接。

    三是推动数据管理,突出手段创新。《实施办法》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水平。同时,在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框架下,规定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省级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建设,规范应急预案数据标准,推动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应急预案数据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共享共用。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数据管理,及时更新应急预案数据信息。

    四是重视基层工作,细化编制要求。《实施办法》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结合基层突发事件风险特征和应急管理能力现状,提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可采用流程图或“一页纸预案”、应急处置卡等形式,突出简明实用、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等特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规定安全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结合实际简化应急预案要素和内容,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备案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履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明确应急预案备案办理流程,对备案的应急预案分类建库立档、实行动态管理;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有关规定,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同时,进一步理顺各类功能区、中央驻川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等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体系,细化明确各类各级应急预案备案的流程、材料和时限。

    六是强化刚性约束,做好督促落实。《实施办法》针对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演练频次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和演练评估机制,增强了应急预案管理刚性约束。此外,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备案,未履行预案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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