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省安监局局长孙建军同志介绍了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变化:一是始终贯穿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社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更加严格。他认为,新《安全生产法》吸收了国际上的一些很成熟的安全生产监管经验,加强与《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对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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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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