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四川9月1日起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
四川9月1日起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
●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为试行阶段,其间执法人员可凭“天府入企码”或行政执法证开展检查
●明年4月1日起为全面使用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亮码入企”,未按规定出示“天府入企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8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自今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方式,对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合法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是我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部署的具体行动。
“天府入企码”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监督,力图从根本上遏制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名义变相检查等乱检查行为,以实现规范行政检查和督促执法部门“当严则严、应检尽检”的双目标。今年3月,四川已在眉山、绵阳、攀枝花3个市开展试点。
试点以来,“天府入企码”在规范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例如,在实现检查主体和事项规范化方面,眉山、绵阳、攀枝花分别依法确认行政检查主体325个、486个、272个,清理后行政检查事项较清理前分别减少13%、10.8%、21.3%,确保检查主体和事项的合法性,有效遏制了随意检查;在推进“综合查一次”方面,“天府入企码”将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针对同一企业,在相近时段内实施检查的事项进行整合,在不减少检查任务的情况下减少进入企业频次,三市检查缩减率分别为36%、32%、24%,企业迎检负担明显减轻。
全面推行分两个阶段。其中,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为试行阶段,其间,执法人员可凭“天府入企码”或行政执法证开展检查,各地各部门同步完善全省基础信息录入,并可根据试行中的情况,对系统进行完善。明年4月1日起为全面使用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亮码入企”,未按规定出示“天府入企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将通过定期通报使用情况、视情况发布违规案例或者约谈责任人等方式予以督促,确保这项工作落地见效。(记者 范芮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