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这场专题会上民营企业家的建议得到回应
为民企创新公平发展出实招做细活

  • 2025年05月21日 07时4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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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20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如何将法治精神变为发展红利?在新法的贯彻落实中如何推动四川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新跨越?5月19日,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推动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会议上,“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和民营企业家代表面对面进行了交流。

    为民企科技创新提供可靠保障

    4月30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波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见证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表决通过的重要时刻。“在学习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其中蕴含的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鼓励科技创新、加强权益保护等重要精神,这些都为民营企业注入了强大的发展信心。”钟波说。

    “设‘科技创新’专章,无疑是民营经济促进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在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委员、四川科道芯国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琳琳看来,这将为民营企业共享社会资源,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不竭动力和可靠保障。

    同为科技型企业负责人,成都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睿睿也对科技方面的条款格外关注。“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创业”“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等突破性条款,使民营企业首次站上国家科技主战场;“鼓励各类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与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合作机制,开展技术交流和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立法设计,极大优化了创新生态……张睿睿建议,四川可借鉴北上深杭的相关经验,瞄准时机,敢于出手投资,更好地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提出的“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加强新技术应用,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试验”。

    破除隐性壁垒保障公平竞争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民营企业家普遍关注的“平等对待”和“公平竞争”等原则得到充分体现,如何落地?

    会上,有民营企业家提出,当前仍存在“政策春风难落地”的痛点,部分领域隐形门槛、推来推去、变来变去的情况尚未彻底打破。有关调研显示,全省近四成民营企业反映,在市场准入方面还存在身份歧视和“重公轻私”的现象。“落实好法律关于保障公平竞争的规定,有利于加快破除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依法保障‘非禁即入’。”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将以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深入开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五个专项治理’,聚焦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等经营主体关切,破解一批堵点、难点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代永波表示。

    省市场监管局将推动出台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以民营经济组织遭受歧视性待遇反映最为集中的政府采购、奖补、政企合作等领域为重点,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充分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竞争。”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董若洁表示,将强化民生领域监管执法,加大对拒绝与民营经济组织交易、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等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破除民营经济组织发展障碍,全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建议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

    建议立足四川民营经济特点,聚焦能源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痛点,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建立政策落实的动态跟踪机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会上,民营企业家就法律贯彻落实提出建议,希望政府部门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能够真正惠及民营企业。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全要素服务保障机制,构建融资增信服务体系,推动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落实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加快建设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线上线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质效。

    加快地方立法方面有何计划?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泓表示,将加快地方立法进度,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将民营经济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等转化为具有四川特色、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规定,同时以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持续组织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计划”。

    民营企业家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律为指引,不断提升自身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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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这场专题会上民营企业家的建议得到回应
    为民企创新公平发展出实招做细活

  • 2025年05月21日 07时4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5月20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如何将法治精神变为发展红利?在新法的贯彻落实中如何推动四川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新跨越?5月19日,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推动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会议上,“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和民营企业家代表面对面进行了交流。

    为民企科技创新提供可靠保障

    4月30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波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见证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表决通过的重要时刻。“在学习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其中蕴含的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鼓励科技创新、加强权益保护等重要精神,这些都为民营企业注入了强大的发展信心。”钟波说。

    “设‘科技创新’专章,无疑是民营经济促进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在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委员、四川科道芯国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琳琳看来,这将为民营企业共享社会资源,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不竭动力和可靠保障。

    同为科技型企业负责人,成都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睿睿也对科技方面的条款格外关注。“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创业”“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等突破性条款,使民营企业首次站上国家科技主战场;“鼓励各类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与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合作机制,开展技术交流和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立法设计,极大优化了创新生态……张睿睿建议,四川可借鉴北上深杭的相关经验,瞄准时机,敢于出手投资,更好地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提出的“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加强新技术应用,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试验”。

    破除隐性壁垒保障公平竞争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民营企业家普遍关注的“平等对待”和“公平竞争”等原则得到充分体现,如何落地?

    会上,有民营企业家提出,当前仍存在“政策春风难落地”的痛点,部分领域隐形门槛、推来推去、变来变去的情况尚未彻底打破。有关调研显示,全省近四成民营企业反映,在市场准入方面还存在身份歧视和“重公轻私”的现象。“落实好法律关于保障公平竞争的规定,有利于加快破除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依法保障‘非禁即入’。”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将以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深入开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五个专项治理’,聚焦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等经营主体关切,破解一批堵点、难点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代永波表示。

    省市场监管局将推动出台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以民营经济组织遭受歧视性待遇反映最为集中的政府采购、奖补、政企合作等领域为重点,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充分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竞争。”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董若洁表示,将强化民生领域监管执法,加大对拒绝与民营经济组织交易、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等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破除民营经济组织发展障碍,全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建议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

    建议立足四川民营经济特点,聚焦能源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痛点,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建立政策落实的动态跟踪机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会上,民营企业家就法律贯彻落实提出建议,希望政府部门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能够真正惠及民营企业。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全要素服务保障机制,构建融资增信服务体系,推动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落实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加快建设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线上线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质效。

    加快地方立法方面有何计划?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泓表示,将加快地方立法进度,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将民营经济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等转化为具有四川特色、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规定,同时以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持续组织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计划”。

    民营企业家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律为指引,不断提升自身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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